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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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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代都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管工业,隋唐设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和交通。各县署设工房,管理工匠、工役。宋、元、明、清各代相沿。1917年(民国6年),山东省设立实业厅,1919年(民国8年),聊城县设劝业所,1924年(民国13年),劝业所改为实业局,1928年(民国17年),聊城县实业局改为建设科。1931年(民国20年),改建设科为建设局。
1947年1月1日,聊城解放,成立县临时行政委员会,下设工商局,管理工业和商业。1949年3月,聊城县政府撤销工商局,改设工商科,管理全县工商业。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信用科,通过开展信贷活动,扶持手工业者克服资金困难,恢复生产。1951年成立县供销社,下设生产科,分管手工业。其任务主要是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从帮助解决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环节入手,扶持手工业者发展生产,有重点地发动一部分条件成熟的行业联合起来。1952年6月,成立聊城第一家手工业合作社(木器生产合作社)。同年,组建聊城县棉织生产合作社。1953~1954年,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手工业系统普遍开展合作化运动。1955年初,先后成立起制鞋、被服、文具、修表等生产合作社12个,生产小组39个。同年县供销合作社生产科撤销,成立县手工业管理科,管理县属手工业。在手工业合作社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于8月成立聊城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并召开首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其间,县手工业管理科与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56年堂邑县撤销,其县属工业划归聊城县手工业系统。1957年撤销手工业管理科,成立手工业联社,统管县属工业。
1958年初,原属聊城地区管理的聊城通用机械厂、电厂、农具厂、油厂、烟厂、酱菜厂、面粉厂、罐头厂、车辆厂、纺织机械厂、专署商业局机械厂、水利机械厂、电讯厂、电影机械修理厂、汽车修理厂、玻璃厂、农药厂、酒厂、印刷厂、造纸厂、纤维厂共22家全民所有制企业4464名职工,下放到聊城市管理,成立聊城市工业局。市工业局仍与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同年8月,7个生产合作社升级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归属市工业局管辖,其余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下放到红旗公社(城镇)管理。1959年初,筹建市手工业管理局,恢复手工业联社。1959年9月,手工业管理局从市工业局分出,与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市属工业按行业性质、产品分类,其中服装、制鞋、木器、小五金、棉织等14个行业,划归手工业局管辖。1960年起撤销一批基建项目,停建、缓建和关闭聊城市(石横)冶炼厂、石横炼焦厂、专商业局机械厂、水利机械修制厂、纺织机械配件厂、造船厂、玻璃厂、农药厂、纤维厂、硫酸厂、烟厂等数家企业。将通用机械厂、棉织厂、拔丝厂、木工厂等7家企业,由市工业局移交手工业局。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全市工业、手工业合作社进行整顿,把1958年招收的工人下放到农村,支援农业生产。1964年撤销工业局,工业局所辖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收归地区经济委员会领导,其集体企业划归手工业管理局。1965年在各区设手工业管理站,鼓励小公社发展社办工业。
1966年成立聊城县农机电管理办公室,隶属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县排灌机械、机械工业和电力工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工业管理机构一度受到群众组织冲击,工业企业规章制度松弛,管理混乱。1971年地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印刷厂、造纸厂、酒厂、农药厂、氧气厂、化肥厂再次下放聊城县,组建县工业局,管理全县工业,同时撤销手工业管理局。1976年撤销农机电管理办公室,建立县机械电力工业局,下辖农机修造厂、拖内配件厂、轴承厂、电厂、供电公司、通用机械厂、标准件厂、阀门厂、粉沫冶金厂、弹簧厂10个企业。在乡镇工业不断壮大的基础上,当年成立社队企业局筹建小组。1977年5月,正式建立聊城县公社工业局,管理乡镇工业。1979年4月,县工业局按行业分为第一轻工业局和第二轻工业局。划归第一轻工业局的有一轻工业、纺织工业和化学工业三个行业中的16个企业;划归第二轻工业局的有制鞋、服装、木器家具、皮革塑料制品、五金制品、衡器、修表等9个行业中的21个企业。7月,聊城县机械电力工业局撤销,分出聊城县电业局,建立聊城县机械工业局。公社工业局同时并入第二轻工业局。1980年4月,公社工业局再由第二轻工业局分出单设。
1980年后,开始推行经济责任制,并将聊城钢厂、通用机械厂关闭,聊城刀具厂、机床厂、机械设备厂、绘图仪器厂停产或转产。通过整顿,工业布局趋于合理。企业也由过去的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且普遍开发新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1984年,开始推行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
1985年全市工业管理机构有机械电子工业公司、一轻工业综合公司、二轻工业综合公司、乡镇企业局4家。同年6月,聊城地委、行署将原地属棉纺织厂、印染厂、手表厂、拖拉机厂、内燃机厂、油泵油嘴厂、活塞环厂、电机厂、运输机械厂、机床厂、机械设备厂、电讯十一厂、鲁西化肥厂、化工厂、化工机械厂、硫酸厂、地区水泥制品厂17家企业下放聊城市。1985年聊城市全部工业企业共有289家,其中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38家;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51家。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有隶属于中央的企业2家;隶属于山东省的工业企业7家;隶属于聊城地区的企业6家。全部工业企业中,有市属独立核算企业223家,其中隶属市一轻综合工业公司的企业25家;隶属于市二轻综合公司的企业19家;隶属于市机械电子工业公司的企业24家;隶属市棉麻公司的8家;隶属于市商业局的1家;隶属于市建委的企业3家;隶属于市粮食局的企业6家;隶属于街道办事处W企业18家;隶属市乡镇企业局的乡镇企业1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