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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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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聊城工业以私营手工业为主体,以毛笔、木版印刷、食品加工、棉纺织、木器、五金等为大宗。1411年(明永乐九年),会通河疏浚通航,对境内工商业繁荣有巨大促进。明代棉花的种植与推广,使土纺土织成为最广泛的家庭手工业之一。明代中叶毛笔制作已十分兴盛,在北方制笔业中占有重要位置,从业人员超过千人。明末清初,被誉为聊城木版印刷业四大家的“书业德”、“有益堂”、“善成堂”、“宝兴堂”相继创办,至乾隆、道光年间达到鼎盛时期。自清康熙年间山西商人在城内建太汾公所起,山西、陕西、江苏、、江西、浙江等地客商,纷纷修建会馆,创办商号,店铺、作坊大量涌现,手工业门类逐渐增多。食品加工、酿造、木器、小五金、抄纸、建材、印染、硝皮、服装、鞋帽、制药等工业门类相继兴起。至清代后期,由于运河淤塞断航及封建社会制度的限制,制约了各行业的发展,使当地工业一直停留在手工作坊阶段。
民国初期,境内开始创办一批半机械化生产的棉纺织、印刷、机械、五金厂家。民国中后期,战乱四起,灾荒连年,加之日军入侵,各工厂相继倒闭和停业。
1947年聊城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贷款扶持、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使工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至1952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发展到11家,集体企业发展到22家,私营企业2家,个体手工业户达1872户。总产值71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年平均递增25%以上。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政府积极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集体合作的道路。至1955年全县个体手工业户1181个,组成60个生产合作社,8个生产合作组,工业生产得到较快增长。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811万元,年平均递增20%。
1958年贯彻“以钢为纲”的方针,片面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工业生产陷入盲目状态,工业总产值大幅度回落。1960年总产值为4374万元,1961年降至2786万元,下降36%。1962年为1997万元,比1961年又下降20%。
1963~1965年,贯彻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理顺了轻重工业的发展顺序,工业总产值逐年回升。1963年仅为1775万元,1964年为2132万元,1965年增至3039万元,三年年均递增15%。
1965~1967年,国家加强“小三线”建设,一批沿海地区的企业陆续迁入境内,并发展成为聊城工业的支柱企业。1970年前后,当地政府自筹资金,新建扩建了一批轻纺、化工企业。其间,各公社还建立起机械、建材企业20家。至1977年工业总产值达22776万元,较1966年的3530万元增加19246万元,年均递增率为16.8%。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业进入健康发展的新时期,轻重工业并举,结构趋向合理,初步建成有机械、纺织、化工、建材、食品、煤碳等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1985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达289家,职工总数达38166人。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原煤13万吨,水泥3万吨,食用植物油8246吨,白酒2400吨,啤酒3600吨,棉纱4500吨,呢绒8662万米,机制纸6227吨,合成氨7700吨,工业锅炉45台/147蒸发量吨,内燃机18万马力,空气锤47台,工业泵273台,小四轮拖拉机7300台,长途公共客车421辆,全挂车276辆,农用机动三轮车1612辆,手表78万只,工业总产值达53907万元,比1978年增加31131.万元。1978~1985年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15%。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乡镇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为46606万元,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为7301万元。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6.3%提高到13.5%。乡镇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中,轻工业产值为32203万元,占69%;重工业产值为14403万元,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