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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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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种育苗 境内民间素有采集树种、繁育树苗、植树致富的优良传统。建国初期,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栽树”的方针,至1963年共采集各种树种21.25万公斤,各种树条87.2万公斤,桐根467.2万公斤,育苗15.1万亩。
1965年政府号召“队队有苗圃,户户有苗畦”,育苗高潮出现。当年,全县共采集树种97.8万公斤,其中集体采集75.2万公斤,有紫穗槐、刺槐、国槐、椿、楝、桃、杏、杜梨、侧柏等树种。枣树苗实行开沟育苗法培育。1965年傅老庄大队开沟9.9万米,育苗12.6万株,完成国家合同后,又支援寿光县枣树苗1万株。
1970年全县大搞农田林网化,育苗向优质壮苗良种发展,开始引进速生优质抗逆性强的太青杨、欧美杨等品种,为农田林网化、丰产林建设培育优质壮苗。1975年育苗1.7万亩。1977年国营白洼苗圃育苗1000亩,300万株。1978年后采种育苗实行专业承包。至1982年社队育苗1.4万亩,国营苗圃育苗2000亩。
1985年全市育苗面积1522亩。树种的采集,除源于当地外,还先后引进外地的法桐、杂交杨、欧美杨、沙兰杨等优良树种。
植树造林 清代至民国时期,庭院零星植树习以榆、槐、椿、楝、枣树为主;路旁植树以杨柳、榆树居多;村边空闲地及沙荒营造小片林;寺庙、坟地有多植柏树。城南傅家坟有柏树近百亩。30年代中期在龙湾村附近建县苗圃,占地100余亩,植树500余株。1940年(民国29年)在城内万寿观和南门外林场植树3000余棵。沿聊博公路、聊阳公路、聊堂公路、聊莘公路共植树4.6万株。
建国后,贯彻“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1950~1957年,境内以公路、河岸和沙荒造林为重点,全县5条公路全长120公里,植树30余万株;4条主要河流,长250公里,植树60余万株;傅老庄、郑家两处沙荒片,面积3000余亩,营造防风固沙林400亩。1958~1961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林木遭到严重破坏。1962年中央《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若干政策规定》发布后,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得以发挥,树无主、主无权的局面被扭转,5年内造林1.34万亩,宜林地造林任务完成。其中用材林2000亩,经济林、薪碳林、防护林共1.14万亩。零星植树200余万株,每人平均4~5株。1967~1972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年年植树不见树,林业生产又一次遭受严重破坏。
1973年根据全国林业会议精神,结合农田林网化建设,植树造林出现新的高潮。至1975年全县累计造林6.3万亩;四旁植树2800万株,每人平均52棵。为落实毛泽东提出“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指示,聊城县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林木管护公约》,“一年育苗,二年基本完成农田林网化”的目标实现。林网化折实面积88.9万亩,并支援外地一批优质壮苗,为平原绿化作出贡献。山东省政府先后四次在聊城召开林业现场会议。1978年全国第二次华北、中原地区绿化会议在聊城召开,与会代表参观聊城县农田林网化建设。
1977年聊城县与山东省煤碳局共同投资于堂邑镇“放马场”建矿柱林场,占地万余亩。1985年后,经双方协商,由聊城市人民政府出资,省煤碳局承包经营。
1978年后,逐步完善林木养护责任制,林业生产取得显著成绩。1980年全县农田林网化面积增至89.8万亩,为1975年的4.3倍,占耕地面积的68.5%,高于全省27%的水平。1983年3月8日,聊城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全县实行速生丰产林由社队统一规划,分户栽树,户管为主,队户合护,林木收入队、户二八或三七分成,大头归群众的政策。植树造林工作得到稳步发展。1985年全市造林8686亩,幼林间作面积1.7万亩,桐粮间作2320亩,四旁植树1.7万亩。
植桑 1970年始在沙镇公社的黄屯、朱台等村碱地栽植桑树500亩。1973年从江苏省引进优良桑苗,全县有35个大队植桑1400亩。1974年又从浙江、江苏两省购进桑种6000公斤,育苗500万株。1977年全县有桑田8780亩。植桑生产的发展,带动养蚕业的发展。1979年蚕茧价格下跌,多数桑田改为耕地。1981年桑田面积降至2757亩,至1985年桑田仅剩46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