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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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况】2005年,聊城市检察院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坚持“党委放心、上级院满意、群众赞许、被监督对象诚心接受”的工作标准和实现“服务大局有新贡献、检察业务有新进展、检察改革有新突破、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后勤保障有新加强”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聊城”建设。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从严惩处。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07件23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44件1861人,受理移送起诉嫌疑人1364件239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30件1693人。针对当年绑架案件上升的情况,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提前介入侦查收集固定证据,对29名绑架犯罪嫌疑人从快作出批捕决定;对为害一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抢劫、盗窃团伙案,严审细查,依法提起公诉,其中1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死刑,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围绕党委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查办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破坏稳定、阻碍发展的大案要案,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全市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41件182人,其中大要案38件。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4件48人,重大案件9件。至年底,已侦查终结159件222人,提起公诉123件173人,作有罪判决97件1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查办的有影响的案件有:临清市农业银行烟店营业所原主任蔡桂清挪用公款453万元、副主任庞学英挪用403万元、副主任汪寿泉挪用152万元窝案;莘县农副产品公司经理赵春科贪污25万元、挪用140万元案;高唐县第一中学招飞办公室主任唐本峰收受考生家长贿赂15万元、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冠县城市信用社主任张锡珍玩忽职守违规发放贷款286万元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或通知立案73件104人。二是加强侦查监督,依法追捕36人,追诉81人,不捕449人,不起诉27人,确保了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市检察院在审查孙滨等人抢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抓住细微疑点不放,会同高唐县院、看守所深挖细查,一举查清了孙滨、董明、郭彬彬三人在河北省藁城市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决定追诉孙滨、郭彬彬二人抢劫罪,追诉漏犯董明。公诉后,孙滨、董明被判处死刑,郭彬彬(不满18周岁)被判处无期徒刑。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严格审查,提请、提出抗诉各1件1人;对明显不公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6件,提请抗诉128件,审判机关已改判(或调解)69件,维护了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四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监狱、监管活动执法情况,及时发现违法并提出纠正意见87件次;监督监管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办理变更执行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并得到纠正的280件;建立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全年实现无超期羁押;监督对外执犯的管理,发现监管活动违法并及时纠正329件;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及时督促、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不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了事故的发生;积极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教育,认真受理和对待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
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做好涉法上访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约访、下访制度,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当年全市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线索531件,比上年同期的748件相比下降了29%;初查举报线索200件,移送立案49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有针对性地深入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上访频繁的企业和乡村,查办犯罪,化解矛盾。如东阿县沿黄十余个村庄,因防汛用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群众意见大,有的引发了集体上访。该县检察院在摸清情况、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立查了9起村干部贪污挪用补偿款案件,建议或协助公开了帐目,给了群众一个明白。二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保护干事创业。用心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违纪的界限,讲究办案方法,注重办案效果。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开拓者,查处违法者,打击诬陷者。通过办案,共查处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人员8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净化了发展环境。及时为受错告、诬告的人员澄清问题,还以清白,恢复名誉,鼓励、保护其大胆创新、干事创业。三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完善个案预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手段,帮助发案单位建章堵漏,共在46个发案单位开展了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78件,提出预防对策83项,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扎实有效开展系统预防。选择职务犯罪多发、易发或垄断性行业、系统,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30个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通过系统抓,抓系统,推动重点行业系统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关口前移,构造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屏障。对小学危房改造、公路“村村通”工程等重点建设进行专项预防,实施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加强宣传,继续营造社会大预防氛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2次,为预防单位提供法律咨询66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改革】一是加强外部监督,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把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积极地通过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诉讼的刚性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至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9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7人,占选任人数的75.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人,占40.8%。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包括社会各界人士,人员分布在市、县、乡三级。共监督“三类案件”55件68人,监督案件同比增长30.9%。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1件1人。即临清市院办理的临清团市委原副书记姚力群涉嫌挪用资金6.2万元案,因时间较长、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处理。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撤案处理意见。该院经检委会讨论后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成立专案组,继续加大侦查力度,并对讯问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姚力群最终低头认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涉案款6.2万元全部追缴上交国库。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开辟了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渠道,体现了司法民主和诉讼公开,增强了执法透明度,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探索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和首办责任制,逐案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信访预警、信息传输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全面建立公开听证和答询工作制度,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健全维权组织体系,明确维权岗位和责任人。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青少年犯罪发案规律。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案特办,审慎使用强制措施,视情提出量刑建议;正确行使检察裁量权,继续探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暂缓起诉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是拓展服务大局的新途径。加强了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已立案39件,监督立案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件。积极探索以检察建议启动民行案件再审机制,全市共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已采纳了15件,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队伍建设】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抓手,发挥英模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加强监督制约,促进执法公正,推动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一是引领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市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两级院领导班子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学经济,力求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全市检察干警利用视频会议系统,集中听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中心工作的讲座,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眼光,提高进一步发挥职能、服务大局的自觉性。2004年以来已按计划听取了全市工业经济、廉政建设、城市建设、西方政治经济形势等多场次报告,开阔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灌输与示范、自学与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措施,开展了争做“五好党员”、“五个表率”和“结穷亲、献爱心”主题实践活动。在分析评议上,制定了具有检察特点的先进性标准,使每个党员、干警查有标尺,照有镜子。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使全体党员和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锻炼,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明显改变,树立了现代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干好工作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三是认真查摆“三违”险点,深入推进专项整改。坚持以执法办案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为重点,以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岗位为重点,认真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实际,查摆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上存有违法、违纪、违规隐患的“三违”险点,并对这些危险点,实施重点警示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实行台帐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督促整改落实。为了及时将整改的成果固定下来,加大了规范化建设力度,要求每个办案人员都能准确把握职责要求、岗位规范和职业纪律,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四是典型引路,营造弘扬正气、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省委、市委作出向白云学习的决定后,在全市干警迅速掀起了“我与白云比工作,我与白云比奉献,我与白云比人生”的学习高潮。两级院因势利导,将学习英模、对照开展“五比五看”列为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的重要内容。举行了“向白云同志学习,争做白云式模范检察官”签名活动,组织了白云事迹报告会,制作了白云事迹光盘,出版了白云事迹读本,举办了白云事迹展览,发展壮大了“白云热线”,使之成为聊城检察机关的品牌。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省委张高丽书记给予高度评价。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在全系统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批公正执法、扶危济困、无私奉献的新模范。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5个单位和8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个市县区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干警学习的决定,市检察院和七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评为省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五是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提升。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提请下发了《中共聊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深入开展。组织到先进基层院学习取经,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克服经费不足的困难,创造条件,加快“两房”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基层院院容院貌有了明显改观。如期开通了三级机要通道,无纸化办公和办案全程录像正在落实和筹划,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渐加快。
(祁卫东吕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