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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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传达全省宗教工作系统行政执法现场会、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部署任务,依法扎实地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2004年度,全市共有397处依法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了年检,经审查,全部合格。通过这次年检,确实达到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目的,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宗教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培训2005年狠抓了“三级”队伍的培训工作。一是3月初,全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共200余人,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督促各县(市区)分别举办了村级干部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三是组织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认真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并指导其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信众在国家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指导各宗教团体切实做好了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修复工作。指导市佛协筹委会认真开展了自养及对东阿鱼山梵呗寺修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协调关系,协助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聊城教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开展了主教府的前期筹备建设工作。
(冯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