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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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43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约6.7万,列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第四位。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60多个乡镇、办事处的150个村居。有4个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临清、莘县、冠县、东昌府区),1个回族镇(莘县张鲁回族镇),1个回族居委(东昌府区铁塔居委),12个少数民族2000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10个纯回族村,43个政府命名的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占村总人口的50%以上)。全市有民族中、小学26所,在校生9000多人;少数民族干部830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县级4人,副县级12人,正副科级以上150人。
  2002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在维护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一)2002年10月,开展了聊城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月围绕“七个一”的要求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宣传活动,即进行了:一位领导讲话--副市长刘继恩就宣传月的开展发表了电视讲话;一天广场宣传--10月19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在市政府门前广场以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了民族政策宣传:一个表彰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活动,经过评比,全市共有3个村庄被评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一块报纸专题宣传--在《聊城日报》辟出专栏,及时通报宣传月的进展情况;一组电视报道--在聊城电视台以“民族经济迅速发展”为题,向全市人民展示了全市近年来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一次民族界代表座谈会--10月22日在东昌府区召开了市、区两级民族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一起畅谈了聊城市民族团结的大好局势;一次走访--副市长刘继恩深入到莘县民族村走访慰问了回族老党员、模范军属、五保户。
  (二)2003年10月开展了聊城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重点推广了五项主题活动;(1)进行了一次清真食品市场大检查;(2)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全市《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执法培训班”;(3)在莘县、冠县举行了两场全省少数民族先进代表巡回报告活动;(4)组织一批优秀作品参加了全省少数民族书画展;(5)选拔、推荐两个民族村、六个个人获得省民委等五部门评选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奔小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三)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配合工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清真食品网点大检查,对发现的一些隐患问题,及时给予了纠正和处罚,避免了因食品问题引发的民族矛盾。
  (四)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长参加了由省民委举办的《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执法培训班,并转发了省民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积极帮助东昌府区妥善解决了汉族群众抢占回民坟地、在清真寺周围抢地种树问题,化解了因宅基安排、回民小学撤消问题引发回族群众联名上访等多起不安定因素,积极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和冠县政府,及时、妥善地解决了冠城镇张尹庄村部分穆斯林群众上访事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二、抓住机遇,努力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发展。(一)2002年5月14日~16日,市民宗局成功地承办了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全省民族经济经验交流会,为促进全省民族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这次会议是全省民族工作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山东省副省长蔡秋芳、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司长赵显人、省民委主任于洪文、省政协民宗委副主任朱星光、省民委纪检组长陈万军以及全省300多名民促会会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郭兆信在开幕式上致词;副市长刘继恩在民族经济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仲崇高、市委副书记霍正气、市政协副主席布占祥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市民宗局还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举办了聊城市招商引资推介会,为宣传聊城,让全省各族人民了解聊城,扩大聊城知名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认真落实了国家对少数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2003年,市民宗局抓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国家民族用品定点企业调整的大好时机,一方面及时进行了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申报、审定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在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保留聊城市原有民族用品定点企业和新增民族用品定点企业作了大量争取工作。经过努力,使全市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由2个增加到5个,占全省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25%;全市民族用品定点企业享受国家贴息贷款额度达到7.5亿元,这5家企业一年享受国家贴息达2100万元,为推动全市民族用品定点企业进一步搞好民族用品生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多方争取资金,为改善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尽了微薄之力。两年来,市民宗局先后从省争取到无偿扶持发展资金160万元,用于改善少数民族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鲁羊扶贫和发展养殖业调拨款62万元,为全市十几个少数民族村调拨小尾寒羊2000多只;及时下发了少数民族补助金40万元;
  (四)积极组织了劳务输出。协助北京市民委从张鲁回族镇挑选了15名既具有一定宗教素养又身强力壮的劳务人员,赴北京回族公墓负责管理工作。加强了两市民委联系,为聊城市少数民族村的剩余劳动力找到了新的流动方向,开辟了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新途径。
  (五)认真开展了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根据省民委的通知精神,市民宗局多次深入到少数民族村(居),对全市少数民族村(居)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在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调查论证、认真筛选,及时向省民委呈报了《关于聊城市少数民族扶贫项目需纳入全省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的报告》,上报项目达121个,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一是在招生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共为1452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升学加分照顾手续,较好地保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与市、区教育部门多次协调、磋商达成共识,将“东关小学”更名为“东关民族小学”,并接纳了原“回民小学”近300多名回民子女入校就读。三是聊城市有两名体育工作者被派出参加了青岛“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为下一步全市民族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参加了山东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了武术女子三人时练第二名、押甲54公斤级第二名、男子双蹴第三名、隋闽东被评为优秀教练员、代表队被授予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