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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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定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聊城市规范性文件审定工作,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快了规范性文件的审定步伐,有效地保证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把编制落实规范性文件计划作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印发提报通知,根据政府工作重点,确定当年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进入有序状态,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二是按照《立法法》严格审定规范性文件,在审定中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并突出地方特色,做到有的放矢,代市政府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聊政发[2002]96号)等文件。市法制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58件,出台37件,备案34件,审查、出台、报备的数量和质量都较2001年前有很大提高,这些文件的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根据《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强了对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指导,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聊政办发[2002]36号文)。县(市区)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17件,市直部门备案4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深入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法制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演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采取切实有利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两次对市直55个部门上报的1073项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查,保留585项、减辐为45.5%。市政府以第7号、8号、13号令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改革方案。2002年5月份,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聊城召开了山东省西部八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市法制办主任孙东平代表市审改办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省审改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认真抓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市级行政处罚主体的清理和行政罚款项目的清理工作。2002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清理办公室,由市法制办负责重点对198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包括两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卷宗76卷,查阅文件6476件,登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61件。市委、市政府分两批向社会公布了清理结果。废止市委及办公室文件31件,废止政府及办公室文件201件。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适应聊城市机构改革需要,市法制办对市级行政处罚主体和罚款项目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第10号令向社会公布了99个市级行政处罚主体。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市法制办对市直51个部门,405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3000余项罚款项目进行了清理,结合清理情况,法制办向市政府提出了12条规范行政执法的建议。
  四、积极稳妥的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为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法制办和有关部门到济南、维坊、东营实地考察,并对市建委等11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聊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以鲁政字[2003]550号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聊城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由市政府筹建行政执法局。同时,推广了高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经验,冠县、临清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分别以聊政发[2003]171号和聊政发[2003]172号文上报省政府法制办。2003年12月份,市法制办在阳谷县宾馆召开了阳谷、莘县、东阿、茌平4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认真抓了资格审查和培训工作。两年来,全市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0期,培训4103人,办理行政执法证4443个。全市共审验执法证7766个。根据《聊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市法制办统一印发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并为46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证件,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行政执法监督证的通知》(聊政办发[2003]55号),使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做到了持证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据统计,市法制办共组织、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20多次。配合市人大、计委、监察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对市直有行政审批和收费职能的31个部门和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办认真履行了行政复议法赋予复议机构的法定权利和义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两年来,市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4件,行政应诉案件35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发[2001]117号),市法制办印发了《聊城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则》(聊府法发[2003]7号)和《关于方便群众进行行政复议的措施》(聊府法发[2003]15号)文,这些文件的出台,规范了办案人员公正、快捷、准确地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同时,也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案情,这种程序是一个创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对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狠抓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市法制办根据国发[2003]23号文件精神,起草了《聊城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聊府法发[2003]16号),同时,转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03年10月20日,组织市直25个部门上街集中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周活动,设置4个宣传点,印发宣传单1万余份,出动10辆宣传车在城区的主要街道上进行宣传。12月19日,市政府在东昌宾馆召开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副市长刘继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法制办主任孙东平传达了国务院[2003]23号文及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精神。结合行政执法证的审验工作,举办了4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参训人员800余名,为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八、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两年来,市法制办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政府法制工作,武装政治头脑,“两个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目标,把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狠抓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机关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根据聊发[2001]22号和聊人公字[2003]4号文件精神,2003年5~6月份,积极稳妥地开展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在民主评议、推荐、考核、考察的基础上、经党组研究、人事局同意,3名副科级干部晋升为正科级,成为全办的骨干力量。在展示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方面,根据党组意见,编辑了《政府法制建设巡礼》和《行政执法人员手册》两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抓了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3年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积极推行现代化办公,各科室配备了微机,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刘子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