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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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综述】2002年以来,聊城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底全国、全省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聊城检验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省局党组和聊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优质服务,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3年,截止到10月31日,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2874批,金额14117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与金额分别减少7.7%和3.6%。其中,检验检疫入境货物202批,金额2469万美元,同比分别减少了2.4%和47%;检验检疫出境货物2672批,金额11648万美元,同比批次与金额分别减少了8.1%和增长了16.7%。检出不合格货物26批,金额95万美元。批次与金额的检验检疫合格率分别为99.1%和99.33%。其中检出不合格入境货物8批,金额9万美元,批次与金额的合格率分别为96%和99.6%;检出不合格出境货物18批,金额86万美元,批次、金额合格率分别为99.3%和99.26%;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524份,签证货值203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63.24%和109.56%;签发一般产地证书353份,签证货值1513万美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了30.27%和18.77%。
  按照“两证”管理复查换证计划,对9家卫生注册企业进行了换证复查考核;协助省局新考核企业9家,其中申请质量许可证企业4家,申请卫生注册企业2家,申请登记企业3家。派员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和黑龙江电视台等多家单位的ISO9000认证评审和20余家企业的3C认证检查活动;进行ISO9000、HACCP认证咨询8家;对13家“两证”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中卫生注册企业10家,卫生登记企业3家。
  进行出国人员健康查体416人次,同比增长175%。其中艾滋病监测数257人次,预防接种51人次,发现“澳抗阳性”病例1人次,非传染病例13人次。进行出入境木质包装检疫215批,3.98万件,其中一次检疫不合格7批、187件,均采用药剂熏蒸进行了除害处理;检验包装269批、109.09万件,其中危包95批、6.91万件。
  一、依法施检,严把国门,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2003年,局党组认真落实省局与聊城市委、市政府关于“非典”防治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了“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非典”防治的各项部署。局党组成立了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和防治“非典”的四个工作小组,制定了防控“非典”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非典”防治标准操作。及时认真落实防控“非典”工作的每日报告制度,对防治“非典”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严格防范,坚持“非典”防治的各项制度。根据检验检疫工作的特点,一方面加强了干部职工的自身防护,为干部职工配发了防护用品、药品,严格落实防治“非典”的“五早”措施和“四不”要求,把防治“非典”工作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同时,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卫生清扫活动、健康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防范能力和防护意识;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区域人员卫生查验制度,在门卫设立体温检测站,对每个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卫生查验,对局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严格坚持了健康状态报告、流动情况报告制度,把防治“非典”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检疫,防止“非典”疫情的传入传出。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努力降低“非典”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努力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加大对来自疫区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集装箱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尤其严格执行了总局关于做好出入境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的要求。在全国有疫情报告期间,共进行出入境人员健康查体214人次。针对“非典”的影响,为了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对全市35个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防治“非典”的部署和安排,全面掌握了各企业的情况。在“非典”疫情最严重期间,局领导多次深入企业现场办公、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解决企业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采取措施,将“非典”影响降到最低。
  提高疫病疫情的检出率是2003年的重点目标之一。截止到10月31日,共检疫进境集装箱、木质包装73批,共检出各类有害生物7批,占检疫批次的9.59%。共检疫植物产品107批,检出不合格批次3批,占检疫批次的2.8%。检验检疫食品530批,检出不合格3批,占检验检疫批次的0.57%。防止了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
  加大对进境木质包装特别是敏感国家木质包装的检疫力度,坚决防止有害生物传入国内。同时,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2003年,聊城某公司在美国进口原料的通过程中,隐瞒木质包装申报,并提供了“无木质包装声明”,在现场检验发生问题后,企业对此进行了纠正,并配合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了检验检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该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全力实施“农副产品出口工程”,出口农副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农副产品出口工程”是省局确定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促进聊城农副产品出口,按照省局的要求,狠抓源头管理。一是加强种养殖基地建设。对全市出口企业种殖基地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充分了解和掌握全市种殖基地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肉鸡饲养场,加强了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养殖基地建设规范,在落实“五统一”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养殖场的卫生防疫体系、监测体系、兽医队伍体系,对企业的养殖场进行改造;二是加强省局备案养殖场的备案推荐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在全面加强养殖场建设的同时,组织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省局养殖场备案。经过省局的严格考核,聊城辖区共有17个肉鸡养殖场获得山东检验检疫局的备案。
  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严格落实了出口农副产品残留监控计划。按规定及时进行两病监测和药残检测。2003年实施两病监测17批、510个样品,进行药残检测24批、117个样品,微生物检测138批、578个样品,禽病抗体检测24批、1503个样品。
  2003年,境内禽肉产品因日本封关,出口量急剧下滑外,其他农副产品出口稳步增长。截止到10月31日,共检验检疫出口蔬菜193批、4536.29吨、352.6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2%、8.8%和36.89%。
  三、全面实施“大通关”工程,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大通关”工程,围绕“提速、增效、减负和严密监管”的“大通关”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检验检疫的工作模式,制定了《出口工业产品检验检疫新模式实施办法》,积极推广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在60%的纺织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中实施“过程监督+抽批检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定期对企业监管的基础上,对出口产品实行抽批检验,将关口前移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以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工序为重点对产品生产实行全过程质量监控,从而提高了验放速度,使企业基本实现了“零库存”。截止到10月31日共检验出口工业产品1576批、货值9834万美元,同期分别增长13.9%和74.9%,新的检验检疫模式收到了明显效果。
  结合聊城市纺织、轻工等生产企业特点,对全市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研究制定了《聊城检验检疫局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监督管理办法》,对出口产品实行了电子审单快速核放,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3年,境内新安装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17家,使全市的电子申报企业达到42家,对42家企业全部开通了直通式报检。同时,积极探索电子通关的新模式,在全部推行电子通关单发送的基础上,按照省局“大通关”工作的部署,为推行纸面通关单不流转进行了前期的探索和技术、设备上的准备。
  四、检验检疫工作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实施科技兴检是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针。近年来,全局根据自身的业务工作特点,认真研究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检验检疫方法和标准,努力解决当前检验检疫急迫的技术问题,尤其在研究解决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促进农副产品出口的快速、高效检测方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2003年,检验检疫局上报科研论文11篇,上报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省局的好评。
  针对棉真蜡印花布没有检验标准的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局标准立项。经过有关人员的辛勤工作,已经完成了《出口棉真蜡印花布检验规程》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制定工作。2003年,检验检疫局自筹资金13万元,进行卫生查体实验室建设,引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购置了X光机等硬件设施,满足了出入境人员查体工作的需要。
  五、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争创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各种文明创建活动,按照《聊城检验检疫局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2003年聊城检验检疫精神文明工作意见》,在全局深入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培养和造就有理想的公务员队伍。组织全局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积极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为企业服务作为文明创建的主要内容,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取得社会和政府的认可。培育巩固依法把关、热情服务、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优质高效的检验检疫精神。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先后组织了义务献血、捐助困难大学生、捐助困难企业转业干部、捐助灾区等一系列公益活动。检验检疫局被聊城市委、聊城市政府授予2002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局机关被授予文明机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科被共青团聊城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张士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