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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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5月20日经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成立,为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伤保险与财产保险有关的安全预防;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等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工企业是我市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市政府明确市安监局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职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市安监局会同化工办等部门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安监局对129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7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1901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198家加油站、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过安全评价,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价与评估的企业占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95%。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以整治道路行车秩序和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强化对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安全巡查,加大对道路违章行为和无证驾驶、超载车辆的查纠力度。2002年,共纠正违章6.2万人次;2003年共查纠各类违章79710人次,暂扣车辆5429辆次,暂扣证件1134个。两年来,经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路面违章率明显降低,四项指标分别比同期下降,防止了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两年共组织检查组113个,检查人员1446人次,检查单位4545家,下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2700余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00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单位12家。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两年共出动宣传车1689辆次,印发宣传材料48万份,标语200余条,收缴火枪4支,收缴鞭炮成品、半成品146.5万头,氯酸钾、硫磺、火药等生产原料372.5余斤;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零售摊点5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1份,治安处罚83人。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2002年,组织3次对砖瓦窖(场)等非煤矿山的专项安全检查,共检查企业366家,停产停业15家。2003年对全市522家砖瓦窖厂进行了检查、评估、整治,查出隐患280处,限期整顿21家,取缔17家。
  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两年先后共组织开展了23次不同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3952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5427处,当场整改6765处,限期整改8662处,停产停业整顿单位71家。

【安全检查】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经常性工作,确定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为安全生产检查月,并组织8个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督查。两年先后共组织开展了春运、春季、防汛、麦收等20余次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在每次大检查期间都派出由市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协调、督促和指导,共派出明查或暗访督查组14个,共检查单位1144个,查出隐患2702处,当场整改1702处,停产停业整顿单位63家,并对18家较好和18家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和批评。同时,注重全国“两会”、“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等政治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自2002年以来,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两年共出动宣传车213辆,设立咨询台144个,办板报、壁报35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0.2万份,悬挂横幅4700余条,悬升气球50个,制作大型彩虹门12个,《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及各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发安全生产信息稿件810余篇,播出公益广告2400多次。二是组织万余人参加《中国安全生产报》举办的“安全生产法百题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三是深入开展全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03年10月22日,市安监、公安和教育部门共同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小交警韵律操比赛,提高了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002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46期,培训从业人员3200余名。2003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310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重要岗位从业人员11200余名。

【“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初步形成。2003年市安监局工作人员13人(比2002年增加5人),县(市、区)安监工作人员达到55人(比2002年增加10人)。县级安监局局长已全部到位,乡镇专(兼)职工作人员295人(比2002年增加7人);92%以上的乡镇都成立了专(兼)职安全机构。年销售收入500万元或职工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85%以上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制度创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01年,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2年6月29日国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省政府于2002年6月12日颁布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市安监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规范文件。一是起草了《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聊政发[2003]7号),于2003年1月10日正式颁布实施,使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制定了《聊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聊政发[2003]2号)。于2003年1月3日施行,为建立我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实施救援工作提供了规范化依据。三是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双基”建设的十项标准,从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对“双基”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四是2003年12月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聊办发[2003]46号)。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政府部门、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和领导体系。

【事故调查处理】2002年莘县化肥厂“7·8”特大液氨泄漏事故、2003年“4·17”蓝威化工二氯自燃中毒事故已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安监局批复结案。2003年“8·02”临清银河纸业硫化氢中毒事故也报省安监局批复结案。

【事故应急救援】2002年8月份,在对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应急救援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市政府、聊城军分区要求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建立一支能应付突发性重大事故、懂专业知识、有抢险技能、训练有素的应急救援队伍。2003年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都成立了民兵防化应急小分队。2002年10月,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7·8”莘县化肥厂特大液氨泄漏事故为警示,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3年1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聊政发[2003]2号);2003年12月份,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安全生产要建立预警机制”的指示精神,参照《山东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委会召集公安、交通、建委、林业、质监等部门、制定8个符合全市实际的各类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全市的应急救援体系数。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2002年,建立了事故隐患立销案制度。要求各单位把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对已整改的要及时注销;对未消除的要跟踪整改。抓好重点行业危险源的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抓好重点行业危险源的摸底调查工作,由市安监局要求各有关部门进行监控,建立了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体系。
  附:2002~2003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02年,1~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901起,死亡381人,伤2092人,直接经济损失774.48万元,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6.5%、22.2%、27.3%和28.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155起,死亡351人,伤2016人,直接经济损失507.7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3.2%、24.8%、29.9%和44.75;火灾事故731起,无死亡,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80.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3.54%,受伤和损失下降33.3%和16.45%;以上企业事故7起,死亡21人,伤74人,直接经济损失79.62万元,死亡、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上升幅度大。
  2003年1~12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2684起,死亡365人,受伤2010人,经济损失787.87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51%、4.2%、3.97%,经济损失上升1.7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118起,死亡346人,伤2002人,损失581.61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2%、1.42%和0.69%,经济损失上升14.69%;火灾事故557起,死亡5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166.36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4.62%、50%,经济损失上升7.8%,死亡人数大幅上升;乡以上企业事故7起,死亡11人,受伤7人,经济损失39.90万元,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下降47.62%、91.89%和45.06%,其他事故2起,、死亡3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5.00%和66.67%。
(陈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