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旱涝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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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古旱涝灾害并存。1644~1911年(清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共发生旱灾101年,平均2.7年.1
次;涝灾96年,平均2.8年1次。在旱灾年中,特大旱年3年,平均89年1次;大旱年17年,平均16年1次;
中、小旱年81年,大致3年1次。涝灾年中,特大涝年3年,平均89年1次;大涝年1 0年,平均27年1次;
中、小涝年84年,大致3年1次。1912~1949年间,出现旱灾14年,平均2.7年1次;涝灾11年,平均3.5年
1次,旱涝灾出现年率为64.1%。在旱灾年中,大早年4年,平均9年1次;中、小旱年10年,平均3.8年
1次。涝灾年中,特大涝年和大涝年各1年,平均38年1次;中小涝年9年,大致4年1次。1949~1996年间,
出现旱灾28年,平均1,7年1次;涝灾14年,平均3.4年1次。在旱灾年中,特大旱年5年,平均9.4年1
次,大旱年6年,平均7.8年1次;中旱年6年,平均7.8年1次;小旱年12年,平均3.9年1次。涝灾年中,
特大涝年2年(1961、1964年),平均23.5年1次;大涝年3年(1953、1962、1963年),平均15.7年1次;中涝
年3年,平均15.7年1次;小涝年6年,平均7.8年1次。旱涝灾害年的主要特点是频繁多变,旱多于涝,
旱、涝交替和连续发生。1644~1911年间,旱灾年占37.7%,涝灾年占35.8%。1912~1996年间,旱灾年
占50%,涝灾年占30%。1929~1935年间,连续雨涝4年。1943年,聊城、堂邑和冠县一带大旱,造成
方圆几十里的无人区。建国后,1961~1964年间连涝4年,1965~1968年间连旱4年,1970~1973年的4年间
出现旱涝交替现象。1981~1989年间连旱9年,其中,1986、1987、1989年全区受旱面积均在400万亩以
上。1990~1996年又出现旱涝交替现象,1991、1992、1994、1996年,全区受旱面积均在600万亩以上;
1990、1991、1996年,全区受涝面积均在100万亩以上。季节性早涝,一般规律为:春夏(初) 多旱,夏
(末)秋多涝,晚秋旱。一年内春旱一般1.5~2年l遇,出现年率达50~60%以上;初夏(6月)旱大致1.5~2年l
遇,出现年率为50%左右;盛夏(7~8月)旱3~4年1遇,出现年率30%左右。春涝机率很小,大致10年1遇。
全区最严重的一次春涝发生在1964年4月,降雨多达158毫米,是常年同期降水量的5倍;全区性夏涝
大致3~5年1遇;秋涝大致3年1遇。全区性秋涝出现在1961、1974、1983、1985年和1990年。1990年汛期,
全区平均降雨量528毫米,多为局部暴雨,比历年同期的450毫米多17%,比1989年同期多98%,造成
全区75个乡镇1671个村庄水灾,受灾农田面积209,4万亩,其中成灾面积150.3万亩,绝产面积49.43万
亩,倒塌房屋2.0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4亿多元。1992年,全区遇到历史上罕见的特大干旱,全区平
均年降水量仅325毫米,比常年偏少242毫米。1~7月上旬,全区平均降水量8l毫米,比常年偏少6l%。
金堤河、卫运河、徒骇河干涸断流,黄河亦几次断流。春旱连夏旱,春季最大受旱面积627万亩,重
旱200万亩,旱死麦苗10万亩;夏旱面积800万亩,重旱480万亩,80万亩夏作物未能适时播种,50万亩
农作物旱死,1700个村100余万人吃水发生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