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农村劳动力1949年为157.8万人, 1985年增加到233.54万人,比1949年增长48.0%,平均每年增长1.33%。据1952年统计,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达90%以上。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主要劳动力被调去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社队工副业、交通运输及公共福利事业,加之部分劳动力外流。至1959年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比重下降为70.2%,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只占60%左右,而且多是老、弱人员和妇女。1960年开始调整,至1962年,全区从事农、林、牧、副、渔五业的劳动力比重有所上升。但经营方针上却“单打一”种粮食,劳动力长期集结在有限的耕地上。1975年以后,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从业结构逐渐产生变化。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劳动力发生了变化。1980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总数为216. 05万人,其中从事种植业的200万人,从事林、牧、副、渔、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工业的15.6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2%。1985年,农村劳动力共233.54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有210.1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81%,从事工业的劳动力5.06万人,占2.1%;从事建筑业的4.56万人,占1.9%;从事交通运输业的1.67万人,从事商业、饮食业的2.51万人,从事其他行业的9.55万人。尽管农村从业人员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由于长期形成的以种植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仍没有从根本上突破。
第一节 劳动力从业结构
本区农村劳动力1949年为157.8万人, 1985年增加到233.54万人,比1949年增长48.0%,平均每年增长1.33%。据1952年统计,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达90%以上。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主要劳动力被调去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社队工副业、交通运输及公共福利事业,加之部分劳动力外流。至1959年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比重下降为70.2%,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只占60%左右,而且多是老、弱人员和妇女。1960年开始调整,至1962年,全区从事农、林、牧、副、渔五业的劳动力比重有所上升。但经营方针上却“单打一”种粮食,劳动力长期集结在有限的耕地上。1975年以后,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从业结构逐渐产生变化。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劳动力发生了变化。1980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总数为216. 05万人,其中从事种植业的200万人,从事林、牧、副、渔、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工业的15.6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2%。1985年,农村劳动力共233.54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有210.1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81%,从事工业的劳动力5.06万人,占2.1%;从事建筑业的4.56万人,占1.9%;从事交通运输业的1.67万人,从事商业、饮食业的2.51万人,从事其他行业的9.55万人。尽管农村从业人员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由于长期形成的以种植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仍没有从根本上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