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的人民公社是在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还是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后开始建立的,到10月底实现了公社化。全区共建立114个。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
开始组织形式按军事编制,设团、营、连、排、班,大兵团作战,划分一个或几个“战区”,调动成千上万人一起劳动,不记工分。生产上高指标,瞎指挥。说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1958年底,陵县虚报地瓜亩产2.5万公斤,玉米亩产5000公斤,谷子亩产2500公斤,皮棉亩产1500公斤,获得了“千斤粮食县”、“千斤花生县”、“双百皮棉县”等称号。后经核实粮食亩产仅106公斤,棉花亩产籽棉70.5公斤。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以连为单位成立“大食堂”,集体就餐。在所有制方面,推行“一大二公”,无偿平调社员、生产队、大队的财产,搞“四通八达一扫光”。社员的房子被拆掉,当肥料上地,饭锅被砸毁“炼了钢铁”。
1958年出现的“左”倾错误,1959年上半年曾进行过某些纠正,但在下半年中央庐山会议之后,又进行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全区普遍开展,一直扩展到基层,层层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而且愈演愈烈,特别是“共产风”在农村更严重地泛滥起来,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养鸡场。齐河县搞起社办工业2063处,有工人22396人,办起万头猪场、万只鸡场33个。这种错误,导致了1959年到1961年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群众生活极端困难。
1960年冬,党中央对国民经济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1961年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发布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按照“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地委将全区基本核算单位的规模作了适当的调整。公社调整为144个,大队调整为9385个,生产队调整为30822个,并由公社一级核算转为生产队核算。把耕畜、农具下放到生产队,由生产队使用管理;土地大队所有,固定到生产队使用。同时,对“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生活特殊化风”等错误,进行了纠正。据陵县、平原、齐河、禹城、乐陵、庆云6个县统计,通过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共退赔127171.26万元。退赔房屋241001间,木料10959.4立方米,大小农具161万件,生活资料折款591.53万元。
经过三年调整,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弊病有所减轻,全区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但是,由于“政社合一”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在以后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共产风”、“浮夸风”和平均主义等弊病仍不断发生。
1964年,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学大寨”的高潮。起初,主要是学习大寨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1966年以后,把大寨变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学大寨”成了一场政治运动。1968年全区近10万人到大寨参观学习,办现场学习班。回来后,在全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开始了“学大寨人,走大寨路,立大寨志”的群众运动。1970年,在贯彻中央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和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后,把“学大寨”提到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高度,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政治夜校、讲评会等。同年,全区又召开了“农业学大寨”会议。请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三级负责人组成的报告团来德州介绍经验。冬,地、县、社三级先后组织了四千余名的宣传队,深入到1200多个后进单位,促进“学大寨”运动的深入发展。1971年7月,地区召开了全区“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8月,作出了《关于认真看书学习,切实改进领导作风,为尽快改变我区面貌而斗争的决议》。1972年6月,又做出了《关于在全区大力推广曹虎经验,掀起“农业学大寨”新高潮的决定》,开展了“学大寨”,赶曹虎,拼命干,改面貌的活动。1975年,根据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的“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口号,学大寨运动又形成一个高潮,组织各种宣传队、工作组进驻农村帮助工作。1978年,把德州市列为“大寨市”,齐河、宁津、武城列为“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全区“大寨式公社”达50个。
德州地区农村人民公社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第四节 人民公社
本区的人民公社是在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还是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后开始建立的,到10月底实现了公社化。全区共建立114个。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
开始组织形式按军事编制,设团、营、连、排、班,大兵团作战,划分一个或几个“战区”,调动成千上万人一起劳动,不记工分。生产上高指标,瞎指挥。说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1958年底,陵县虚报地瓜亩产2.5万公斤,玉米亩产5000公斤,谷子亩产2500公斤,皮棉亩产1500公斤,获得了“千斤粮食县”、“千斤花生县”、“双百皮棉县”等称号。后经核实粮食亩产仅106公斤,棉花亩产籽棉70.5公斤。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以连为单位成立“大食堂”,集体就餐。在所有制方面,推行“一大二公”,无偿平调社员、生产队、大队的财产,搞“四通八达一扫光”。社员的房子被拆掉,当肥料上地,饭锅被砸毁“炼了钢铁”。
1958年出现的“左”倾错误,1959年上半年曾进行过某些纠正,但在下半年中央庐山会议之后,又进行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全区普遍开展,一直扩展到基层,层层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而且愈演愈烈,特别是“共产风”在农村更严重地泛滥起来,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养鸡场。齐河县搞起社办工业2063处,有工人22396人,办起万头猪场、万只鸡场33个。这种错误,导致了1959年到1961年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群众生活极端困难。
1960年冬,党中央对国民经济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1961年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发布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按照“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地委将全区基本核算单位的规模作了适当的调整。公社调整为144个,大队调整为9385个,生产队调整为30822个,并由公社一级核算转为生产队核算。把耕畜、农具下放到生产队,由生产队使用管理;土地大队所有,固定到生产队使用。同时,对“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生活特殊化风”等错误,进行了纠正。据陵县、平原、齐河、禹城、乐陵、庆云6个县统计,通过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共退赔127171.26万元。退赔房屋241001间,木料10959.4立方米,大小农具161万件,生活资料折款591.53万元。
经过三年调整,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弊病有所减轻,全区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但是,由于“政社合一”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在以后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共产风”、“浮夸风”和平均主义等弊病仍不断发生。
1964年,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学大寨”的高潮。起初,主要是学习大寨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1966年以后,把大寨变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学大寨”成了一场政治运动。1968年全区近10万人到大寨参观学习,办现场学习班。回来后,在全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开始了“学大寨人,走大寨路,立大寨志”的群众运动。1970年,在贯彻中央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和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后,把“学大寨”提到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高度,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政治夜校、讲评会等。同年,全区又召开了“农业学大寨”会议。请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三级负责人组成的报告团来德州介绍经验。冬,地、县、社三级先后组织了四千余名的宣传队,深入到1200多个后进单位,促进“学大寨”运动的深入发展。1971年7月,地区召开了全区“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8月,作出了《关于认真看书学习,切实改进领导作风,为尽快改变我区面貌而斗争的决议》。1972年6月,又做出了《关于在全区大力推广曹虎经验,掀起“农业学大寨”新高潮的决定》,开展了“学大寨”,赶曹虎,拼命干,改面貌的活动。1975年,根据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的“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口号,学大寨运动又形成一个高潮,组织各种宣传队、工作组进驻农村帮助工作。1978年,把德州市列为“大寨市”,齐河、宁津、武城列为“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全区“大寨式公社”达50个。
德州地区农村人民公社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