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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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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以后,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生产力得到解放。但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仍没有改变,农民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袭击,有些农民由于婚丧嫁娶和自然灾害,重新陷于贫困,被迫卖掉刚刚分到手的土地;个别人发家致富后,又重新雇工,走剥削的老路,农村又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苗头,发展生产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央人民政府为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克服两极分化,号召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之路,对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经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等形式。将土地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一、互助组
本区互助组是在“变工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49年春开始试点。1951年秋,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据11个县调查,到1952年发展到58983个, 213240户。1953年,38425个,193772户。1954年底有37776个,251554户。
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随着形势的发展临时互助组逐步转入常年互助组。常年互助组一般是较固定的组织形式,均按家庭单位入组,民主推选组长、副组长、记工员,民主管理组内工作。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德州地区在普遍发展互助组的同时,于1951年底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齐河县在十一区张辛村张光远互助组的基础上办起了全县第一个初级社。有社员7户,33人,耕地127亩,牛4头,驴2头。第二年创玉米亩产487.5公斤的记录,为全省第二名。夏津县在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1951年底试办4处初级社。1952年宋楼乡李风鸣合作社大胆采用植棉新技术,获得了亩产皮棉42.5公斤的好收成。该县年底发展到8个初级社。1952年春,全区在农村普遍开展了整党运动,全面、系统的进行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远景教育。当时,以苏联为榜样,宣传苏联的集体农庄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吃面包,喝牛奶……”。教育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通过整党为发展互助合作铺平了道路,奠定了思想基础。
这年冬季全区召开了互助合作会议,提出六项要求:(一)将农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互助合作方面来;(二)继续贯彻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三)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四)办好合作社的中心环节是增加生产,增加社员收入;(五)各行各业支援互助合作运动;(六)必须加强党对互助合作的领导。这期间,各县、市根据地委的部署,一面训练建社骨干,一面重点培养互助组,为较大规模的建社作好准备工作。
初级社的规模,大的几十户,小的只有几户,多数是由互助组转变而成的。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设有7~9人的社委会,领导全社生产和工作。有正、副社长、会计、生产、治保、妇女、副业等委员。户数多的社,下设几个生产小组,各组有生产小组长安排农活,负责生产。社员按入社土地亩数交纳股金,多以牲畜、农具、种子、肥料、饲草或副业原料抵算。土地全部由社统一安排种植。分配时以地亩评定产量、劳动记工分,按“地五劳五”或“地四劳六”分红。麦季预分,年终决算,分配兑现。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本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最早的是齐河县。该县从1954年试办,年底达251个。1955年发展到889个。其他县是1955年冬至1956年冬,在合作化高潮中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1956年9月全区各县召开三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此后,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
由于高级社发展过快、过猛,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干部的管理水平跟不上,到1957年春,不少地方发生了退社现象。有的县、乡基层干部违背入社自愿,出社自由的规定,不允许社员退社,结果发生了矛盾。有的社员特别是中农社员认为入社吃了亏,到社内牵走耕畜,拿回农具。对此,有些干部采取不当手段进行压制。齐河县仁里集区党委曾调动民兵镇压牛集、梅庄退社人员,捆绑37人,打伤67人,重伤3人,酿成了震动全国的“牛集事件”。由于“左”倾思想的滋长,对于各县、乡发生的退社问题,不仅没有从根本上分析原因,而且认为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所以,1957年秋、冬配合城市中的反右派斗争,在农村开展了反资斗争。为了巩固高级社,围绕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对组织规模过大,经营管理不善的农业社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高级社的规模一般以一个自然村为一个,较大的村也有分2、3个的,村小的有的办联村社。大社户数一般在100~200户,小社在100户以下。一般社2~4个生产队,大社6~8个生产队,小社1~2个生产队。
高级社的管理机构,根据社的组织规模,一般分为两层,即社的管理委员会为一级,生产队为一级。管理委员会一般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党支部书记1人(可兼主任或副主任),在党支部和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领导生产、财务和政治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会计、出纳、保管、技术员若干人,分任各项具体工作。生产队是进行生产的基本单位,设队长1人,副队长1~3人。队内设记帐员、保管员、记工员和技术员各1人。生产队以下还划分几个劳动作业小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负责派活记工。为了监督合作社主任、副主任和管理委员会委员是不是遵守社章和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检查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是否合理,检查合作社内公共财产有没有贪污、偷盗、破坏等情况。社内还成立一个由5~7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高级社在经营管理上实行生产、劳动、财务、民主四大管理。(一)生产管理。重点是制定生产计划。即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短期计划。长远计划在三年以上;年度计划在每个生产年度开始以前制订,短期计划是为了保证年度生产计划的实现,作到上下衔接、更好地安排生产,根据农事季节,订出一个季节和一个段落的短期计划,具体规定生产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期限。同时,建立“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的制度。(二)劳动管理。高级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三包”即包工分、包成本、包产量,“一奖”是超产奖励,“四固定”是固定土地、劳力、牲畜、农具。生产队实行“四小管理”,即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验收。生产队对社员实行评工记分,包工定额,也有实行田间管理包到户的。“包工定额”即对各项农活根据劳动轻重、技术要求精粗和辛苦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定额,借以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三)财务管理。高级社的财务管理主要有六方面的内容。①制定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②生产收入和分配计划。③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一般规定帐目每半年向社员张榜公布一次,工分一月公布一次;开支审批有制度。一般开支经过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较大的开支经过管理委员会通过。④财产管理。耕畜饲养采取定工、定料、定膘、定肥,长膘奖励,退膘扣分的办法。繁殖小牲畜给以奖励。农具由生产队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专人负责,由队包管、包用、包修。⑤收益分配。合作社实行“少扣多分”的原则。扣留比例一般掌握三、七开或四、六开,即社扣30~40%,社员分配占70~60%,做到90%以上的社员比上年收入有所增加,其他社员争取不减少或少减少收入。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加照顾”。即按照劳动工分多少参加分配,实行多劳多得。对“四属五保困难户”则加以照顾。掌握上四属稍高于、五保户相等于、困难户略低于一般社员平均分配水平。每年实行两次预分(麦、秋),年终一次决算。⑥处理社、队干部的报酬。对社,队干部采取“定工生产、定额补助,年终评奖”的办法,经过群众讨论,合理确定社、队干部的补贴。补贴工分一般不得超过全社用工总数的2%。(四)民主管理。主要是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社内的重大问题和基本建设。
德州地区10县农业生产互助组情况统计表

德州地区10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

德州地区10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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