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本区没有管理科学研究的机构,全区科研人员也较少,仅有几处中学、师范和医药店铺。
从建国到1957年,科技工作由各级宣传部门代管。1958年后,全区各县(市)相继建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本区于1956年1月撤销,1961年7月恢复,1961年10月建立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时有3名工作人员。
1966~1976年的十年动乱期间,科技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基本陷于停顿状态。1970年,在地区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科技组,取代了科学技术委员会。1974年单列建制,成立了地区科学技术办公室,先后归地区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和计委领导。1977年11月重建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下设6个科,共23人。1984年5月机构改革时,内设有人秘科、计划攻关科、专利成果科、调研管理科、条件科、科技干部科(1985年5月改为处),共有人员34名。下辖:地震办公室、科技情报所。
第一节 管理组织
新中国成立前,本区没有管理科学研究的机构,全区科研人员也较少,仅有几处中学、师范和医药店铺。
从建国到1957年,科技工作由各级宣传部门代管。1958年后,全区各县(市)相继建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本区于1956年1月撤销,1961年7月恢复,1961年10月建立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时有3名工作人员。
1966~1976年的十年动乱期间,科技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基本陷于停顿状态。1970年,在地区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科技组,取代了科学技术委员会。1974年单列建制,成立了地区科学技术办公室,先后归地区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和计委领导。1977年11月重建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下设6个科,共23人。1984年5月机构改革时,内设有人秘科、计划攻关科、专利成果科、调研管理科、条件科、科技干部科(1985年5月改为处),共有人员34名。下辖:地震办公室、科技情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