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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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史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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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遗址
禹王亭遗址 位于禹城县十里望乡十里望村。东距徒骇河3000米,西距津浦铁路625米。遗址为台状,原台顶筑有禹王亭,内有禹王塑像。相传禹王为观察水势所筑,“文化大革命”初期被毁掉。1974年,省、地、县三级考古人员进行考查时,遗址仅存长、宽各50米、高5米的土台。遗址表面有大量的汉代砖瓦残片,采集到的遗物中有龙山文化的石铲、石斧、蛋壳黑陶片、陶纺轮等。1977年12月23日,该遗址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玉皇冢遗址 位于济阳县店子乡,店子村南250米。遗址上曾建“玉皇寺”,故又称玉皇寺遗址。195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遗址中间呈台状,高出地面2米,东西77米,南北64米,总面积4928平方米。采集遗物有石刀、蚌镰、红陶钵残片。
1975年,省、地、县、三级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拣到骨簇、鹿角、石斧、黑陶片、彩陶片,根据标本特点,该遗址属于新石器时期的大汶口文化。1977年12月23日,该遗址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里冢遗址 位于乐陵县城关镇五里冢村北26米处。北距小许村960米,西临济乐公路306米,属新石器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距今4000余年。1956年文物普查时,遗址呈台状,东西110米,南北60米,总面积6600平方米。遗址南、北、西三面环水,由于多年雨水冲刷,西、南两侧出现灰坑和砖室墓壁,文化层厚达1.3米,上为汉代层,下为龙山文化层。采集的有石斧、石镰、骨锥、纺轮、卜骨、弦纹陶罐、豆盘等器物残片。1977年12月23日,该遗址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古墓葬
神头汉墓群 位于陵县神头镇。墓群散布在笃马河北岸,据1938年《陵县续志》载:原称“七十二冢”。相传秦汉以来,名公卿之墓。1973年文物普查时,墓仅存38座。大者直径40米、高8至9米,小者直径14至15米,高3至4米。墓中数“四联冢”规模最大,东西120米,南北30米。1978年秋,对严重塌陷的3座墓进行发掘清理,出土的器物和墓葬形制,均系汉代特点,并出有汉代的“五铢钱”。1977年12月23日,被定为省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苏禄国东王墓 位于德州市北郊长庄乡北营村。有王墓、御碑亭、王妃及温、安两太子墓。王墓前神道两侧有石人、石马、马官、石羊、石豹、石虎、华表各1对。古苏禄国在今菲律宾的苏禄群岛上。1417年(明永乐十五年),以东王巴都葛叭答刺为首,率西、峒两王连同眷属、随从共340多人,前来中国进行访问,受到明成祖朱棣以藩王礼隆重接待。三王在北京居留27天率众归国,一行人沿京杭大运河南下。东王中途得病,在德州迤北安陵镇驿馆薨逝。讣报到京,成祖朱棣深为痛悼,派礼部郎中陈世启带着祭文赶赴德州,为东王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同时劝谕东王长子都马含随西、峒两王回国继承王位,王妃葛木宁、次子温哈刺、三子安都鲁及侍从10人留居中国,守墓3年,再行遣归。1424年(明永乐二十二年),东王妃葛木宁归国,次年返回德州,自此再未回苏禄,与二位王子长期留居中国。母子去世后,都附葬在东王墓的东南隅,至今保存完好。
1732年(清雍正十年),东王八代孙安汝奇、温崇凯加入了中国国籍。从此,苏禄国东王的两支后裔温、安两姓就以华籍苏禄人的身份成为德州正式的居民。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文物局、省、地、市政府,都曾拨款,对苏禄东王墓进行维修。1977年12月23日,被定为省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石刻碑碣
北魏高庆碑 据民国24年《德县志》载:“高庆碑,北魏正始五年镌,清光绪二十一年秋,第三屯河岸坼,石沦於水,二十三年三月,水落石出,邑人移於学宫。碑早建於高贞碑十余年,以文考之,当与贞为雁行碑,字如出一手,惟石质不逮贞碑”。
刻碑在“七七”事变后,多次迁移。1973年,迁移到德州市文化馆。1979年迁移到市图书馆。1982年被列为全国一级文物。1983年调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
北魏高贞碑 据民国24年《德县志》载:“碑北魏正光四年立,清嘉庆十一年,由城北第三屯出土,孙渊如观察移置学宫,并镌跋语及李斯篆二十九字於碑阴,独山莫友芝《金石笔识》云:‘是碑为石刻最整峭者,与张猛龙一石,同在正光时可称双绝’”。
1928年,刻碑由学宫迁到德县民众教育馆,“七七”事变后,多次迁移。1973年,迁到德州市文化馆。1979年,迁到市图书馆。1982年被列为全国一级文物。1983年调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
高道悦墓志 北魏高道悦墓志原石, 1969年于德州市城北胡官营出土。墓志高82厘米、宽83厘米、厚10厘米。共820字,通体完好。无撰书者姓名,书法属魏碑体。高道悦,《魏书》、《北史》均有传。
东方朔画赞碑 公元754年(唐天宝十三年),立于陵县神头镇东方朔祠内。碑文由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709~785)重写。碑高2.6米,宽1.03米,厚0.22米。碑四面刻字。碑额篆书“汉太中大夫东方朔画赞碑”。阴额隶书“有汉东方先生画赞碑阴之记”。1977年12月23日,被定为省第一批重点保护文物,现存于陵县文化馆。
四、库存文物
青玉匕 1980年在济阳县姜集乡刘台村村民家中征集。玉匕系西周墓地中出土,长13.6厘米,宽3.8厘米,正反两面均刻同样的双鹰纹图案,制作工艺精致。1982年被列为国家一级藏品,同年转德州地区文管室保存。
季鼎 1974年在济阳县姜集乡刘台西周墓地中出土。鼎通耳高18.6厘米、腹深10.2厘米、腹径17.6厘米。鼎为直耳、敛口、柱足、颈饰三弦纹,腹内壁有,铭文四字“季作宝彝”。1982年,被列为国家一级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