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丁制(抓壮丁)是国民党补充兵员,充实战斗力的一种兵役制度。1933年6月,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一个征兵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凡年满18~45岁之壮丁,一律服国民兵役。初期采取“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办法,由乡保长设签筒,适龄壮丁抽签,中签者即为征集对象。为防止中签壮丁逃跑,先将中签者关入暗房,然后由领部提出入营。1935年,曾采用按地亩抽丁的办法,一般40亩地摊一丁。地主、富农为使子弟免予抽丁,便出钱买丁为其充役。由于国民党政府政治腐败,政府官员贪脏枉法,军队连年征战,士兵战死者甚多,后期不得不采取“抓壮丁”的办法,补充兵员。1946年上半年,仅齐河一县,被国民党三十六师抓去壮丁3000余人。
第二节 抽丁制
抽丁制(抓壮丁)是国民党补充兵员,充实战斗力的一种兵役制度。1933年6月,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一个征兵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凡年满18~45岁之壮丁,一律服国民兵役。初期采取“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办法,由乡保长设签筒,适龄壮丁抽签,中签者即为征集对象。为防止中签壮丁逃跑,先将中签者关入暗房,然后由领部提出入营。1935年,曾采用按地亩抽丁的办法,一般40亩地摊一丁。地主、富农为使子弟免予抽丁,便出钱买丁为其充役。由于国民党政府政治腐败,政府官员贪脏枉法,军队连年征战,士兵战死者甚多,后期不得不采取“抓壮丁”的办法,补充兵员。1946年上半年,仅齐河一县,被国民党三十六师抓去壮丁3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