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本区自然灾害连绵不断。腐朽的清王朝、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广大灾民基本上是持袖手旁观态度,只有个别官吏同情灾民,为灾民做些有益的事情。
新中国成立后,本区各级政府千方百计,帮助灾民抗灾救灾,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1951年全区春旱后秋涝,继又遭虫灾、雹灾。全区被涝土地409.1万亩,断、缺粮人口达33万多人。专署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调各受灾县大车1350辆(平原300辆,乐陵100辆,庆云100辆,盐山500辆,临邑100辆,齐河100辆,济阳50辆,南皮100辆),运输物资,以解决灾民生活困难。
1961年先大旱、后大涝。地区于11月向临沂、泰安两地区移民8.7万多人。其中,平原县迁往平邑县7000人、费县5000人;齐河县迁往宁阳县2437人,迁往肥城县7700人;禹城县迁往新泰县8700人、莱芜县4538人;商河县迁往郯城县7000人、临沐县3000人;临邑县迁往临沂县4200人、苍山县8800人、日照县3000人;德县迁往蒙阴县2000人、沂南县6200人;济阳县迁往沂水县7432人、沂源县2000人;乐陵县迁往泰安县8000人。
1965年,本区遭旱灾、风雹灾后,本区各级民政部门大力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全区抢种萝卜、秋菜5万亩,小麦640万亩,有23000多个生产队搞起副业生产,投入30万劳力。冬季,全区收集各种干代食品1107万公斤。全区调运粮食1.9亿公斤,采购代食品0.75亿公斤,供应灾区副业原料20多种,发放副业贷款和生活贷款75万元。帮助困难户解决寒衣被褥24万件(床)。
1974年,本区春旱后大涝,部分县(市)还遭受了虫灾、风雹灾。地区在号召灾民大力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的同时,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442.5万元、救济布60万尺、救济棉絮5万公斤、木材200立方米、钢材90吨、原油2000吨、煤炭30330吨。
1980年,全区旱情严重,夏粮减产20300万公斤,有的地方还发生了风雹灾、虫灾、霜冻等。是年地区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275万元、修房专款20万元。
德州地区1961~1985年救济款和统销粮指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万斤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