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离、退干部安置 资料库:德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德州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article/4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article/4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军队干部复员转业是从1950年开始的。1950~1985年本区共接收排以上复员干部4036名。新中国成立后退出现役的排以上干部主要是办理转业。1958年以后退出现役、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本着“就地安置,回本人或配偶的原籍安置,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愿意回农村的应予鼓励”的原则,在1969~1972年接收的1291名复员干部中有658名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将1508名1969~1975年间复员的军队干部改办转业,其原随军家属转为非农业户口。1985年,本区各县(市)相继建立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年,本区共安置55名军队离休干部,74名军队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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