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共有狱所(建国前称监狱,建国后改为看守所)13处,每个县(市)1处,由公安机关管理,设公安部队看押守卫。
看守所对反革命犯和刑事犯,均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禁简单粗暴的管理手段。经常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前途教育及党的宽严政策教育,组织犯人收听中央广播,发给报纸和法制书藉阅读。对生病者及时给予检查治疗。
劳改支队。地区于1984年4月在陵县袁桥乡建立劳改支队,收押5年以下徒刑(含5年)的成年男犯。同年10月收押第一批犯人82名。劳改支队建立后,贯彻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1985年,筹建34门砖窑一座,年产红砖800万块,年底产值60万元,获利1万元。
第五节 管教场所
全区共有狱所(建国前称监狱,建国后改为看守所)13处,每个县(市)1处,由公安机关管理,设公安部队看押守卫。
看守所对反革命犯和刑事犯,均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禁简单粗暴的管理手段。经常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前途教育及党的宽严政策教育,组织犯人收听中央广播,发给报纸和法制书藉阅读。对生病者及时给予检查治疗。
劳改支队。地区于1984年4月在陵县袁桥乡建立劳改支队,收押5年以下徒刑(含5年)的成年男犯。同年10月收押第一批犯人82名。劳改支队建立后,贯彻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1985年,筹建34门砖窑一座,年产红砖800万块,年底产值60万元,获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