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1951年各乡政府民主选举建立调解委员会,村庄成立调解小组。至1954年,全区建立调解组织1303个,有陪审员1121人。1955年,各县进行了整顿调解组织的工作,全区共有调解员6704人。1964年,全区拥有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9349个,调解人员46745人。调解人员中,共产党员占40.8%,团员占4.9%,群众积极分子占54.3%。集中训练调解主任5000人次。同年,共调处民事和轻微刑事纠纷32259起。
1967~1972年基层调解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73年法院恢复办公后,着重抓了调解组织的恢复整建工作。1974年,全区对调解主任普遍进行了一次训练。1976年,全区建立健全大队调解委员会9491个,管区(片)调解网235个,居民调解委员会44个,工厂、企事业调解委员会42个,拥有调解人员40519人,全年调解各类纠纷44499起。1979年,通过学习文登县的经验,全区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建公社和基层调解委员会9580个,同时建调解网773个,使民间纠纷层层有人抓,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万多件。有77个公社,5820个大队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从1982年开始,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组织领导,人民法院积极给以支持。特别是1984年,贯彻全国第四次、全省第五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后,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基层调解网。全年处理民事纠纷14万件。
第一节 民事调解
建国后,1951年各乡政府民主选举建立调解委员会,村庄成立调解小组。至1954年,全区建立调解组织1303个,有陪审员1121人。1955年,各县进行了整顿调解组织的工作,全区共有调解员6704人。1964年,全区拥有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9349个,调解人员46745人。调解人员中,共产党员占40.8%,团员占4.9%,群众积极分子占54.3%。集中训练调解主任5000人次。同年,共调处民事和轻微刑事纠纷32259起。
1967~1972年基层调解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73年法院恢复办公后,着重抓了调解组织的恢复整建工作。1974年,全区对调解主任普遍进行了一次训练。1976年,全区建立健全大队调解委员会9491个,管区(片)调解网235个,居民调解委员会44个,工厂、企事业调解委员会42个,拥有调解人员40519人,全年调解各类纠纷44499起。1979年,通过学习文登县的经验,全区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建公社和基层调解委员会9580个,同时建调解网773个,使民间纠纷层层有人抓,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万多件。有77个公社,5820个大队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从1982年开始,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组织领导,人民法院积极给以支持。特别是1984年,贯彻全国第四次、全省第五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后,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基层调解网。全年处理民事纠纷14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