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953年始设专人负责,1954年德州检察分署建立了信访机构,加强了业务建设,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1979年检察分院重建后,恢复了控告申诉制度。1979~1985年,全区共受理来信来访11267件次,其中自办973件次,转办10294件次,处结10116件次,处结率达89.7%。
第五节 控告申诉
本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953年始设专人负责,1954年德州检察分署建立了信访机构,加强了业务建设,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1979年检察分院重建后,恢复了控告申诉制度。1979~1985年,全区共受理来信来访11267件次,其中自办973件次,转办10294件次,处结10116件次,处结率达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