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经济检察 资料库:德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德州地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article/4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e/section/1/article/4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本区经济检察工作是从1978年开始的。1980年设置了经济检察科以后,该项业务普遍展开。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公布后,经济检察有了新的进展。1980~1985年,全区共受理经济案件1006起,立案486起,给国家和人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主要是: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机会,内外勾结,套购贩卖国家控制的紧缺物资;走私金银,贩买毒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牟取暴利;利用职权,贪污盗窍,敲诈勒索。如,乐陵县张屯乡银行营业所会计赵如奎,利用职务之便,共贪污、挪用偷支公款13.49万元。案发后,赵如奎交待了所犯罪行,积极筹款退脏,并主动检举了他人的犯罪事实。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的政策,从轻判处赵如奎15年有期徒刑。又如,禹城县肖寺棉油加工厂原棉检站站长杨东石共收受贿赂现金及实物折款计达1.14万元。杨受贿数额之大,给国家、企业及他人在经济上造成损失,已构成受贿罪,但归案后,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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