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德州市公安局组建了本区第一支人民公安消防队,有队员10人。初建时属企业性质。1965年5,消防队进行改编,实行了义务兵役制,共有干部战士18人。1974年10月,德州地区公安局组建了消防科(对外称消防大队),陵县、临邑、宁津、商河、济阳、武城、夏津、齐河、庆云县公安局组建了消防股,编制3~4人。1975~1985年,德州地区相继组建了禹城、平原、商河、乐陵县4个公安消防中队。截止1985年底,全区共有消防队员155人,有各种车辆20部。在消防工作中,贯彻专业与企业、群众相结合的方针。从1953~1985年,先后有德州棉烟麻采购供应站、德州棉纺织厂、山东省石油公司德州分公司、禹城石油转运站、禹城棉花转运站、禹城棉纺织厂、山东省石油公司德州分公司、齐河支公司等7个单位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共有队员115人,有消防车9部,其中轻便消防车4部、水罐泵浦车3部、解放泡沫车1部、轻便于粉车1部。同时,从1974年10月始,中央、省驻德企业和地区商业、纺织、工业、供销、棉麻、粮食、交通、物资等系统的企业建立了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伍建立之后,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尤其在棉花收购、运输、加工、贮存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全区69个棉花加工厂列为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建立了防火档案,制定了灭火计划。
第三节 消防
1953年7月,德州市公安局组建了本区第一支人民公安消防队,有队员10人。初建时属企业性质。1965年5,消防队进行改编,实行了义务兵役制,共有干部战士18人。1974年10月,德州地区公安局组建了消防科(对外称消防大队),陵县、临邑、宁津、商河、济阳、武城、夏津、齐河、庆云县公安局组建了消防股,编制3~4人。1975~1985年,德州地区相继组建了禹城、平原、商河、乐陵县4个公安消防中队。截止1985年底,全区共有消防队员155人,有各种车辆20部。在消防工作中,贯彻专业与企业、群众相结合的方针。从1953~1985年,先后有德州棉烟麻采购供应站、德州棉纺织厂、山东省石油公司德州分公司、禹城石油转运站、禹城棉花转运站、禹城棉纺织厂、山东省石油公司德州分公司、齐河支公司等7个单位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共有队员115人,有消防车9部,其中轻便消防车4部、水罐泵浦车3部、解放泡沫车1部、轻便于粉车1部。同时,从1974年10月始,中央、省驻德企业和地区商业、纺织、工业、供销、棉麻、粮食、交通、物资等系统的企业建立了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伍建立之后,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尤其在棉花收购、运输、加工、贮存期间,公安消防部门全区69个棉花加工厂列为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建立了防火档案,制定了灭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