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升事件
1947年,平原县一区张麻子村被一批受地主拉拢、影响的不良分子掌握了村政权,打击村农会主任韩升,后又对其错误斗争。韩升于1951年4月开始上访,先后5次到政务院、3次到地区中级法院、6次到县监察委员会、9次到县人民法院上访申诉。1952年9月19日,在政务院的督促下,省政府派人调查处理。经过省、地有关部门的努力,查清了问题,粉碎了地主坏分子的挑拨阴谋,改造了村政权,整顿了村组织。对此,德州专署和平原县政府作了检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了三天全省信访会议,下达了《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认真处理人民控告事件的指示》,并做出对平原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处理的决定,且通报全省。
二、夏津县化肥厂“判国投敌反革命集团”案
1968年,在严重的“左”倾错误影响下,夏津县革委会个别领导人伙同该县化肥厂造反派头头,为夺权拉拢刚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任永胜等12人。因任永胜等人不听招呼和反对他们的行为,他们遂用法西斯手段,大搞逼供信,制造了一起“叛国投敌反革命集团”案,先后打死1人,致残1人,导制自杀(未遂)2人。1969年4月,受害人赴中央,省革委上访。根据省革委指示,地、县组成联合调查组。但由于帮派体系的干扰和阻挠,一直未能妥善处理此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夏津县有关部门再次对此案进行调查,为受害人员彻底平反昭雪,对参与此案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法纪处理。
三、二郎庙事件
1981年1月28日,齐河县大黄公社二郎庙大队社员赵桂英要求大队归还欠她家的账。党支部书记董本岭目无法纪,侵犯人权,污辱妇女,将赵桂英吊打和用毛驴拖拉410米,造成严重后果。被害人上访申诉后,中共齐河县委及时进行处理。司法部门对董本岭等4名罪犯依法逮捕判刑。县委还将这一事件通报全县,要求各级干部要学法用法,从中汲取教训。
德州地区1970~1985年群众来信访处理情况表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