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经政务院批准,山东省调整行政区划,撤销了渤海行政区及所属各专区,将原泺北专区和沧南专区合并,组建为德州专区。行政机关称德州专员公署。专署机关驻德州市。德州专区始辖德县、陵县、平原、禹城、齐河、济阳、临邑、商河、德平、乐陵、宁津、庆云、盐山、东光、南皮、吴桥16县。1951年3月,恢复德州市。德州专区时辖17县(市),1952年6月,将陵县并入德县。1952年12月,将本区的庆云、宁津、东光、吴桥、南皮、盐山6县划归河北省沧州专区,将河北省衡水专区的武城、恩县、夏津划归本区。
1956年3月,山东省进行区划调整,撤销了德州专区,所辖县(市)分别划归聊城、惠民两专区。
196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德州专区。时辖德州市和平原、夏津、武城、齐河、禹城、乐陵、临邑、德县、商河、济阳县。1961年10月,德县改称陵县。1965年1月。将河北省的宁津、庆云重新划归本区。德州专区时辖1市12县,至1985年底未变。
1950年5月德州专署始建,至1956年3月撤销。先后设置24个科、室、局、委、办。
1961年7月德州专区恢复,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先后设置40个科、委、办、局。
德州专员公署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和施政方法,主要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和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对所属县(市)的工作实行督促、检查、指导以及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专署专员、副专员不实行选举制,而由省或国务院委派。
德州专员公署专员、副专员更迭一览表
(1950~1967.1)
德州专员公署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一览表
(1950.5~1956.3)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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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专员公署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一览表
(1961.7~1966.5)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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