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发展
1938年9月,八路军抗日挺进纵队进驻乐陵,开辟冀鲁边抗日根据地。同年12月,选举产生了冀鲁边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边区妇救会总会。主任崔兰仙。1942年9月,改称中共二地委妇救会。1943年9月,抗日进入困难时期,干部化整为零,撤销了妇救会。1948年底,成立泺北妇委、设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6月,中共德州地委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设宣传部、生活改善部。1956年3月,妇女联合会撤销,1961年恢复。1968年6月,妇联、工会、共青团合称为群工组。1973年5月在德州召开了德州地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地区妇女联合会。妇联设办公室、组织部、维护权益部、少儿部。
1938年以后,各县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相继成立了妇救会。积极开展抗日救国宣传,组织妇女拥军优属。开展识字运动。1946年5月,全区建区妇救会160个,村妇救会1172个。新中国成立后,县、区、村妇女组织正式成立。1950年全区辖16个县妇女联合会,267个区妇女联合会,6400个村妇女联合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和共青团、工会合并为群工组。1973年以后,妇女组织有了新的发展。到1985年,全区有各级妇女组织270个,其中县(市)妇联13个,乡(镇)妇联257个。全区妇女干部398名,其中地区10人,县90人,乡(镇)298人。村妇代会9862个,妇代会成员31353人。
二、主要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她们日夜赶做军鞋,家家碾米磨面。1947年初,商河县妇女赶做军鞋2万双。陵县仅滋镇区35个村,做军鞋18288双,军袜55415双,军衣4169件,军被20床,背包50个。乐陵县杨盘区88个村,妇女春节不休息,到元霄节突击做军鞋1500双。1947年秋天,为解决作战部队的冬装,乐陵县西潘家被服厂,接受7万套军装,8万双军鞋的任务。县政府组织抽调40个村的妇女干部,奋战4个月按时完成了任务。各县妇救会、姊妹团,为了支援前线,在军鞋、军衣上绣上“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为人民杀敌立功”、“将革命进行到底”等字样。每逢新春佳节,分别给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包饺子、扫院子、贴对联、送光荣匾,鼓励他们的亲人在前方为人民杀敌立功。广大妇女送儿、送郎参军,支援前线。新中国建立后,妇女解放进入高潮,动员妇女参加土改和各项政治运动,妇女从小家庭解放出来,实行男女平等,同享公民权利。宣传婚姻法,反对买卖婚姻。1978年,开展了评选“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活动。把“五好”家庭活动作为自我教育的好方法。1985年统计,全区评出“五好”家庭300户,村级以上“五好”家庭24053户。省级“三八”红旗手24名,地区表彰的311名,县以上表彰的1081名。有2名“三八”红旗手的事迹被省妇联编写出版的《女界之光》采用。
1952年,开始宣传婚姻法。1983年以来,各级妇女组织配合司法部,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全区有11405人参加了各系统的法律学习班,乡(镇)以上妇联举办广播讲座972次,收听人数达1205210人,全区放幻灯(录音)937次(场),收看人数2040040人。全区妇女干部人手一册《法律选编》。各县(市)妇联购买法律书刊196466册。维护权益部还组织了全区妇女干部参加的《法律常识百题征答》。1985年,地区妇联权益部法律顾问处共接待信访、咨询案件960件,处理842件,办理率达87.7%。
1985年3月,各县(市)建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充实调整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地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制定了农村、城镇园、所分类标准。据1985年统计,全区有托儿所、幼儿园6658个,保育人员8347人、入托孩子19万人,使14.5万名妇女劳力投入了生产。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180期,培训幼儿教师7610人。347个托、幼园、337名保育员受到省地的表扬。全区为孩子捐款赠物达90多万元。在德州市修建儿童乐园一处。
德州地区妇联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一览表
第三节 妇女组织
一、组织发展
1938年9月,八路军抗日挺进纵队进驻乐陵,开辟冀鲁边抗日根据地。同年12月,选举产生了冀鲁边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边区妇救会总会。主任崔兰仙。1942年9月,改称中共二地委妇救会。1943年9月,抗日进入困难时期,干部化整为零,撤销了妇救会。1948年底,成立泺北妇委、设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6月,中共德州地委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设宣传部、生活改善部。1956年3月,妇女联合会撤销,1961年恢复。1968年6月,妇联、工会、共青团合称为群工组。1973年5月在德州召开了德州地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地区妇女联合会。妇联设办公室、组织部、维护权益部、少儿部。
1938年以后,各县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相继成立了妇救会。积极开展抗日救国宣传,组织妇女拥军优属。开展识字运动。1946年5月,全区建区妇救会160个,村妇救会1172个。新中国成立后,县、区、村妇女组织正式成立。1950年全区辖16个县妇女联合会,267个区妇女联合会,6400个村妇女联合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和共青团、工会合并为群工组。1973年以后,妇女组织有了新的发展。到1985年,全区有各级妇女组织270个,其中县(市)妇联13个,乡(镇)妇联257个。全区妇女干部398名,其中地区10人,县90人,乡(镇)298人。村妇代会9862个,妇代会成员31353人。
二、主要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她们日夜赶做军鞋,家家碾米磨面。1947年初,商河县妇女赶做军鞋2万双。陵县仅滋镇区35个村,做军鞋18288双,军袜55415双,军衣4169件,军被20床,背包50个。乐陵县杨盘区88个村,妇女春节不休息,到元霄节突击做军鞋1500双。1947年秋天,为解决作战部队的冬装,乐陵县西潘家被服厂,接受7万套军装,8万双军鞋的任务。县政府组织抽调40个村的妇女干部,奋战4个月按时完成了任务。各县妇救会、姊妹团,为了支援前线,在军鞋、军衣上绣上“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为人民杀敌立功”、“将革命进行到底”等字样。每逢新春佳节,分别给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包饺子、扫院子、贴对联、送光荣匾,鼓励他们的亲人在前方为人民杀敌立功。广大妇女送儿、送郎参军,支援前线。新中国建立后,妇女解放进入高潮,动员妇女参加土改和各项政治运动,妇女从小家庭解放出来,实行男女平等,同享公民权利。宣传婚姻法,反对买卖婚姻。1978年,开展了评选“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活动。把“五好”家庭活动作为自我教育的好方法。1985年统计,全区评出“五好”家庭300户,村级以上“五好”家庭24053户。省级“三八”红旗手24名,地区表彰的311名,县以上表彰的1081名。有2名“三八”红旗手的事迹被省妇联编写出版的《女界之光》采用。
1952年,开始宣传婚姻法。1983年以来,各级妇女组织配合司法部,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全区有11405人参加了各系统的法律学习班,乡(镇)以上妇联举办广播讲座972次,收听人数达1205210人,全区放幻灯(录音)937次(场),收看人数2040040人。全区妇女干部人手一册《法律选编》。各县(市)妇联购买法律书刊196466册。维护权益部还组织了全区妇女干部参加的《法律常识百题征答》。1985年,地区妇联权益部法律顾问处共接待信访、咨询案件960件,处理842件,办理率达87.7%。
1985年3月,各县(市)建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充实调整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地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制定了农村、城镇园、所分类标准。据1985年统计,全区有托儿所、幼儿园6658个,保育人员8347人、入托孩子19万人,使14.5万名妇女劳力投入了生产。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180期,培训幼儿教师7610人。347个托、幼园、337名保育员受到省地的表扬。全区为孩子捐款赠物达90多万元。在德州市修建儿童乐园一处。
德州地区妇联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