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的改革
德州地区传统古典的度量衡器具是尺、斗、秤,主要是在商贸交易中使用。国民党统治时期至建国初,全区万国公制和传统的度量衡两制并用(万国公制长度以公尺、容量以公升、重量以公斤为标准)。
建国前,本区度量衡器具的检定、民生计量标准均无统一的管理。度量衡器具的生产供给,全区仅有德州市私人开办的广长盛秤铺一家。
建国后,1950年5月,德州地区度量衡检定所成立,省统配给1吨砝码、1台天平、一个量端器,开始了尺、斗、秤的检定和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发布通告,换用以市制为单位的计量单位制,开始了划一度量衡的工作。
1959年后,本区开始制修以市斤为单位、精度较高的杆秤。对尺的使用也由原来的英尺、白布尺改为市尺。计量制度除中医处方外,一律由原来的16两为1斤改为10两为1斤;一公尺为三市尺,限制英制,取缔旧杂制。
197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发布后,全区又逐步采用国际单位制,对中医处方废除16两为1斤,斤、两、钱改为千克、克、毫克。长度改为米制计量单位。
198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发布后,本区计量管理由行政管理逐步转入法制管理。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与应废除的计量单位简易换算表
二、木杆秤的制修、检定
本区只有德州市广长盛秤铺一家制修木杆秤。该铺于1937年开业,秤铺掌柜韩光明,有徒工27人,在生产木杆秤的同时兼营修理,年产木杆秤约5000余支。生产方式采用手工操作,量值传递依靠一只制成年代不详的“120斤”的标准秤。1955年,广长盛秤铺改为手工业联社铁业社。1959年,改为德州试验仪器厂。1976年改为德州市衡器厂和德州市木杆秤厂。
1951年11月,德州市度量衡检定所成立,负责对木杆秤的检定。检定合格者,加盖印章。无检定印者,禁止使用。
1959年6月后,本区制秤精度有了提高,杆秤规格为1市斤、2市斤、10市斤、20市斤、30市斤、50市斤、100市斤、150市斤、200市斤、300市斤,但秤砣仍为非定砣。1961年6月,木杆秤检定修理业务划归地区计量标准管理所。1979年重新划归德州市。
截止1979年,德州地区制修木杆秤的人员约10户70人,至1985年增至45户300余人。全区各县(市)标准计量局同时加强了对制修木杆秤的管理,使用中的木杆秤检定周期为一年。对杆秤修理人员实行定期操作考核,合格后发给制修许可证,并要求按法定计量单位新规程制修木杆秤,禁止制修市秤。对集市贸易、商业网点、粮店使用的杆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凡检出短斤少两的杆秤或有意破坏杆秤计量性能的违法人员分别给予没收或处罚。
三、计量器具生产
除木杆秤外,本区一些企业还能够生产其他计量器具。截止1985年,生产厂家有:德州电子仪器厂,1981年投产,主要产品有智能温度巡检仪、数字温度巡检仪、三点数字测温仪、单点温湿度测控仪、温度控制器、数字温度温控仪等。德州衡器厂,1976年投产,生产台秤。夏津县机械厂,1984年投产,生产灌装机。
四、企业计量管理
本区企业的计量管理,始于1977年。是年10月,地区标准计量局会同地区机械局对该局下属机床、齿轮、柴油机和电机厂的计量工作进行了试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计量仪器严重失准。1980年6~7月,地区标准计量局会同地区机械局并在德州市标准计量局的配合下,对以上四厂在内尚有轴承、液压元件、液压机具、拖修、通用机械厂等进行了检查,9个企业均无独立的计量机构,专职计量人员严重不足且工作条件简陋、技术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低。
1984年,计量管理验收合格企业全区有40家。
自1985年起,德州地区开展企业的计量定级升级工作,有13家企业经验收合格。它们分别是:德州机床厂、德州生建机械厂由省标准计量局审核合格,获二级计量合格证书;德州轴承厂、德州筑路机械厂、德州液压元件厂、装卸机械厂、液压机具厂、柴油机厂、齿轮厂、化肥厂、机床厂、生建机械厂、宁津机械厂等由地区标准计量局考核合格,获三级计量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