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
建国初期,主要供应部分供销社、个体商户经销的民用煤,其次是少数工厂的生产用煤,还承担运河沿线的煤炭中转任务。1953年,煤炭行业与供销社合作社建立了191处中心社、620处分销店、321处零售店,扩大了农村供销市场。1978年8月,地区计划委员会煤炭组与地区煤建公司合并,成立地区燃料公司,统一负责全区工业、市场煤炭的供应以及节约管理工作。
自5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煤炭资源和供应政策的变化,煤炭供应方式从按经济区域自然流向过渡到按行政区划平衡安排、计划分配、定量供应、票证管理等形式。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生活用煤,实行凭证记录,限量供应的办法。农村生活用煤,按行政区划,实行计划分配,指标到队、发票到户、凭票供应。1972年8月,全地区恢复凭证供应办法,煤票作废。
由于煤炭供应数量提高,仓储逐步扩建,地区燃料公司初建时,有两处货场,占地30000平方米。1950年,先后建成北门和北货场。至1984年,北门及北货场有效储存面积共51270平方米,铁路专线912米。1984年9月,新建八里庄煤场1处,占地98666.67平方米,场内铁路专线1040米。全年接卸能力可达50万吨以上。
德州地区1972~1985年煤炭供应统计表
单位:吨
二、钢材
1964年前,钢材主要供应全地区10个县1市(陵县、夏津、平原、武城、齐河、禹城、临邑、商河、济阳、乐陵、德州市)。1965年后,增加了庆云、宁津两县。此外,对地直有关局和中央、省属驻德单位,也有部分供应。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部门组织计划外资源,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和轻工、纺织业的发展。通过直达和中转两种方式,对国家计划分配资源按合同保障供应,对计划外或协作、串换资源满足需要。
德州地区1972~1985年钢材供应统计表
单位:吨
三、木材
本地区木材的主要销售对象是地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等,用于生产维修、基本建设、产品包装、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生活用材等方面,还代省供应部分中央、省直、地直各部门。
1963~1977年,木材供应全部纳入计划分配,执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1980年后,木材经营逐步实现了解放思想,搞好改革,做到了“三破、三敢”,即打破单纯经营木材的思想,敢于经营木制品和木材代用品;打破独家经营思想,敢于经营本行业以外的物资,与外地区搞联营;打破单纯搞计划内木材的思想,敢于抓计划外资源。近几年来,木材公司由自身经营,扩大与林区的木材联营业务,经营量由自营时的几千立方米增加到12万立方米,满足了德州地区农业生产、城乡基本建设的需要。
德州地区1972~1985年木材供应统计表
单位:立方米
四、水泥
1975年以前,本地区物资行业只销售袋装水泥。1975年7月,建成库容量为3000吨的散装水泥中转库和960米的铁路专用线后,增加了散装水泥销售业务。1979年以前,执行计划购进、计划供应的购销体制。1980年后,根据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在保障计划供应的前提下,再抓计划外资源,以需定进,敞开供应,满足了企业生产建设的需要。
德州地区1972~1985年水泥供应统计表
单位:吨
五、纯碱
1979年以前,本地区的纯碱供应实行计划管理,按行政隶属关系平衡分配。坚持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分配供应原则,保障工业生产需要。1979年以后,除计划分配的资源外,大量组织计划外纯碱,以满足生产的需要。供应范围:地方企、事业单位,13个县(市)物资局及马颊河疏浚工程、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地质部第一普查大队、德州烟厂等中央、省属驻德州单位。
德州地区1972~1985年纯碱供应统计表
单位:吨
六、汽车
本地区物资行业从1976年开始经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供应范围逐渐扩大,由本区发展到外省市,销售数量大幅度增加,主要是计划外资源。
德州地区1976~1985年汽车供应统计表
单位: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