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北洋政府发行年息6厘国家公债。原恩县摊派1.5万元,夏津摊派0.5万元(其他县市无资料可查)。三年内付息,三年后抽签还本,此为民国时期第一次国有公债。
1915年,山东省发行地方公债,年息8厘,两年还清。原恩县摊派1.2万元、夏津摊派0.6万元(其他县、市无资料可查)。
从1914~1926年,北洋政府和山东省曾以“有支无收”、“入不敷付”、“财政骤匮”、“添筑路钱”、“黄河决口”、“军费不足”等理由,发行公债9次。据夏津县记载,该县摊派大洋21万元,完成20万。这些公债偿还时,不是款项不备,就是期限更变。债券付之灰烬甚多。即是有一二次偿还本息,绝大多数被某些当权者独吞,真正向原摊派户发还的实是少见。
建国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单位规定为“分”,每分含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为1.5市斤,白细布4尺,煤炭16市斤。债券面额为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年息按5%计算,债期5年,分5期偿还。自1951年4月1日至1955年5月31日还清。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一次,按折实标准(1分折合旧人民币29400元旧币)付给。全区超额完成了省分配的23489万元(旧人民币)的推销任务。
1954~1958年,连续5年又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全区共认购995万元(旧人民币),债面为壹万元、贰万元、伍万元、拾万元、伍拾万元五种。年息四厘,定于发行后的次年开始还本付息。1954年发行的8年还本息。1955年,增加债面100万元(旧币)。1956年改为新人民币,债面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六种。1955~1958年发行的公债10年还本息。规定每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为兑付本息期。1959年停止发行全国性公债。截止1970年底,全区共兑付公债本息1540万元。至此,全区公债本息全部还清。
第一节 公债
1914年,北洋政府发行年息6厘国家公债。原恩县摊派1.5万元,夏津摊派0.5万元(其他县市无资料可查)。三年内付息,三年后抽签还本,此为民国时期第一次国有公债。
1915年,山东省发行地方公债,年息8厘,两年还清。原恩县摊派1.2万元、夏津摊派0.6万元(其他县、市无资料可查)。
从1914~1926年,北洋政府和山东省曾以“有支无收”、“入不敷付”、“财政骤匮”、“添筑路钱”、“黄河决口”、“军费不足”等理由,发行公债9次。据夏津县记载,该县摊派大洋21万元,完成20万。这些公债偿还时,不是款项不备,就是期限更变。债券付之灰烬甚多。即是有一二次偿还本息,绝大多数被某些当权者独吞,真正向原摊派户发还的实是少见。
建国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单位规定为“分”,每分含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为1.5市斤,白细布4尺,煤炭16市斤。债券面额为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年息按5%计算,债期5年,分5期偿还。自1951年4月1日至1955年5月31日还清。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一次,按折实标准(1分折合旧人民币29400元旧币)付给。全区超额完成了省分配的23489万元(旧人民币)的推销任务。
1954~1958年,连续5年又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全区共认购995万元(旧人民币),债面为壹万元、贰万元、伍万元、拾万元、伍拾万元五种。年息四厘,定于发行后的次年开始还本付息。1954年发行的8年还本息。1955年,增加债面100万元(旧币)。1956年改为新人民币,债面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六种。1955~1958年发行的公债10年还本息。规定每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为兑付本息期。1959年停止发行全国性公债。截止1970年底,全区共兑付公债本息1540万元。至此,全区公债本息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