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工商业贷款

档案浏览器

1950年,执行《城市工商业折实贷款暂行办法》,贷款发放对象,一是国营工商企业;二是合作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三是个体私人工商业。
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信贷工作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去掉了合理的规章制度,片面强调为生产服务,放松了贷款管理。当年,工业企业贷款比1957年增长近3倍,商业贷款比1957年增长2.2倍。使工商企业贷款严重失控。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实行财政与信贷资金分口管理。做到贷款按计划,追加按程序,管紧管严,计划外坚决堵住,并逐步压缩贷款项目和数额。1963年,城市工商企业贷款下降。1964年,银行对工商企业进行了核资工作,协助工商企业松动了资金。1965年底,工业企业贷款适应了生产的需要。商业实行定额管理和全额贷款,保证了商业的周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行之有效的信贷原则和制度视为“管、卡、压”,资金管理形成“大撒手、大敞口”。工商企业贷款大大增加。
1978年后,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对完成计划好、执行合同好、信用好、经营管理好的工商企业优先支持。对工商企业,按行业、企业、产品进行分类排队。分别按优先、从严、管紧等不同类型掌握贷款,并在贷款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不同对待。1980年,增加了中、短期贷款,帮助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1983年7月,改革了信贷资金管理制度,企业流动资金由过去的财政、银行分别管理,改为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加强了信贷工作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作用。贷款贯彻了“以销定产、以销定购、以销定贷”的原则,重点支持了轻纺、电子工业。对产品消耗高、质量差、长期亏损、技术落后的企业控制了贷款的发放。对非商品需要不予贷款。1984年,“紧缩银根、稳定货币”,进行了核定流动资金周转计划、核定资金占有额、核定产品库存限额的“三核”工作,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商业解决了资金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的问题。
城市个体工商业贷款始于建国初期,当时只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个别产品经营者发放少量短期贷款。1956年底停止了对个体工商业的贷款。1980年后,根据国家政策,重新开办了对个体工商业贷款业务。
1980年,开办了技术改造信贷业务(也称中、短期设备贷款),支持集体五小(小钢铁厂、小炼矿、小农机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企业。1981年创办了车船专项贷款。1983年又开办了节能专项贷款。1984年,由支持老企业挖潜改为技术改造贷款,支持了近300个项目。
德州地区历年城市工商企业贷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