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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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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贷款
本区农村贷款从抗日战争时期的各县民主政府组建银行开始。贷款的对象用途,主要是帮助老革命根据地的贫苦农民恢复发展农业生产。
建国初期,农业贷款主要以实物为主(粮食)。1950年春、夏、秋三次放贷,共放贷粮食505.1万公斤。1951年起县以下设立银行营业所,发放农业贷款。同年冬,增添了周转性放款,由原来单纯的季节性放款变为常年性放款。1952年,放款扶持13个县(市)60余种副业项目。帮助13.9万户灾民渡过荒年。
1954年,德州专区中心支行提出农贷的方针是:积极扶持互助合作,发展生产,提高产量,解决个体农民生产生活困难,发放了农业贷款。
1955年,采取了一次核定,多次发放的方式。贷款限额掌握在不超过全年总收入的10~20%。同时,为贫农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筹措入社费用困难,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
1958年,出现了乱放贷款的倾向,银行在农业贷款上失去了管理和监督。9月份,全区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贷款对象变为人民公社。收、放贷款出现了混乱局面。1960年11月,人民公社实行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农业贷款对象又由公社变为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办的企业和社员生活方面的贷款。
1962年12月,全区对1961年以前的农业贷款进行了清理。共豁免1961年前的贷款4682万元,其中银行4649万元,信用社20万元,地方财政托放款13万元。
据1962年底调查,由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和“五风”的影响,生产力遭到破坏,全区出现穷队8168个,占全区生产队总数的26.9%。贷款对象主要是扶持困难队。1963年第一批扶持3846个生产队。1964年,中国农业银行德州专区中心支行成立后,扶贫工作在全区普遍开展。1965年由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其中重点扶持了5.2万户,使3.3万困难户赶上当地一般社员收入和生活水平。
1974年,对生产队试行了计划贷款的做法。从生产出发,制定全年贷款计划,经银行批准后,由银行和生产队签订合同,一次批准分次发放。后因培养学大寨典型,计划贷款中断。1976~1978年,为支援农业学大寨,银行、信用社发放贷款2亿元,相当于前十年的总和。
1978年,支援农业机械化,向各县(市)分配农机专项无息贷款。1980年,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地区农行)发放农业贷款,其中用于支援棉花生产的资金占50%以上。1981年,由于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贷款对象由集体,转向农户。采取了生产队签定合同,分户立据贷款的办法。
1982年,全区推行了贷款合同制。据统计,全区有12752个生产队、13.2万农户,分别签定了合同。1983年,形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户贷款大量增加,贷款推行“农户申请,集体审议、一次核定、分次发放。”的计划贷款办法。
1984年,中共德州地委、德州行署提出“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确保粮棉双增产、双贡献”的口号。地区农行调整了贷款结构,适当扩大多种经营和工副业贷款的比重。1984年9月制定了支持全区20个乡镇小麦中、低产变高产的工作计划。
1985年,控制信贷规模,严格控制了专业户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增加了粮食、油料瓜菜和多种经营、工副业生产的支援。同时,注意抓扶贫工作,帮助4.68万贫困户解决了资金困难。其中有2.2万户赶上了一般户生活水平。
德州地区1950~1985年农业贷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

二、乡镇(社队)企业贷款
乡镇企业贷款是从1958年开始的。1962年贷款达到300多万元。由于社、队企业大部分是“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经济效益差,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关、停、转,社、队企业处于停顿状态。
1975年,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力更生、土法上马,有计划地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发放的贷款比1971年增长18倍。1979年贷款对象扩大,凡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社办、队办、社社联办、社队联办、队队联办、县社联办的企业都可给予贷款。同时,农业银行协助有关部门发放有偿投资专项贷款。
1981年,贯彻调整的方针,对新上项目一般不予贷款,对原有企业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一年来累计发放贷款4837万元,重点扶持了棉、油加工业、建材、轻纺等项目。1982年,重点支持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全年向45处榨油厂,56处砖瓦厂发放贷款5千多万元。
1984年,中共德州地委提出“提高农业,大上工业,重点发展乡镇企业”的指示,农业银行调整了贷款投向,提高了乡镇企业的贷款比重,放宽了信贷政策,扩大了支持范围,全年发放贷款1.2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85%。
1985年,控制信贷规模和货币投放,全年发放贷款1.07亿元。比上年减少1588万元。
三、农村工商业贷款
1980年11月1日,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后,国营农村工商业贷款转为农行经营。1981年,农村商业贷款重点支持了农副产品收购和充实商品库存。
1982年,支持棉油加工,发放短期设备贷款、信托贷款。1984年,支持基层供销社与外地联营61处,与本地乡镇企业联营36处。
德州地区1971~1985年国营农业、乡镇企业贷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

德州地区1980~1985年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