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前后,本区个体(即私营)商户主要经营盐业、棉布、印染、药材、鞋帽、旅店、浴池、理发等三四十个门类。经营方式主要是座商、行商等。有零售也有批发。据1954年的调查,本区有个体商2500多户,从业近4000人。其中有资本家32户,他们雇用职工有500多人;农村个体专业商有1400多户,从业人员7.5万人左右;半农半商户8千多户,从业人员近1万人。全区个体商户有资金297.7万元,年销售额达2千多万元。
对个体商业的改造工作,建国初期就已经开始。当时,在建立国营商业和扶植供销合作社的同时,本区就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扶助处于困境中的个体商户。1956年,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私商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对策:农村小商户和半农半商户,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对他们根据自愿互助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加以组织,使他们走上互助合作道路,逐步过渡为社会主义集体商业;对富裕私商,采取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对少数资本家,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加以改造。
1956年对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区城镇还有个体私商200余户,从业人员470多人,资金170多万元。1958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大多数私商户“过渡”到国营或供销合作社。1963年,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发证的个体商贩有7千多户,7千多人,“文化大革命”中,这些私商户一扫而光。
1980年以后,党和政府重视发展个体经济,允许一部分人通过正当劳动先富裕起来。在“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指导下,本区个体商户发展很快。他们跨地区、跨县,赶集上店,设点摆摊,为广大城乡人民的物资交流提供了方便,起到了国营和集体商业所起不到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1980~1985年,共批准有证个体商业5.7万户,居全省第四位。比1979年增加9.7倍;从业人员8.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比1979年增加9.9倍。拥有资金9484万元,经营额4.1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3万多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6.6%。
第三章 个体商业
新中国建立前后,本区个体(即私营)商户主要经营盐业、棉布、印染、药材、鞋帽、旅店、浴池、理发等三四十个门类。经营方式主要是座商、行商等。有零售也有批发。据1954年的调查,本区有个体商2500多户,从业近4000人。其中有资本家32户,他们雇用职工有500多人;农村个体专业商有1400多户,从业人员7.5万人左右;半农半商户8千多户,从业人员近1万人。全区个体商户有资金297.7万元,年销售额达2千多万元。
对个体商业的改造工作,建国初期就已经开始。当时,在建立国营商业和扶植供销合作社的同时,本区就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扶助处于困境中的个体商户。1956年,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私商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对策:农村小商户和半农半商户,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对他们根据自愿互助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加以组织,使他们走上互助合作道路,逐步过渡为社会主义集体商业;对富裕私商,采取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对少数资本家,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加以改造。
1956年对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区城镇还有个体私商200余户,从业人员470多人,资金170多万元。1958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大多数私商户“过渡”到国营或供销合作社。1963年,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发证的个体商贩有7千多户,7千多人,“文化大革命”中,这些私商户一扫而光。
1980年以后,党和政府重视发展个体经济,允许一部分人通过正当劳动先富裕起来。在“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指导下,本区个体商户发展很快。他们跨地区、跨县,赶集上店,设点摆摊,为广大城乡人民的物资交流提供了方便,起到了国营和集体商业所起不到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1980~1985年,共批准有证个体商业5.7万户,居全省第四位。比1979年增加9.7倍;从业人员8.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比1979年增加9.9倍。拥有资金9484万元,经营额4.1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3万多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