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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徒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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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清雍正四年)动帑集夫挑浚徒骇河。1754、1757、1767、1791年先后4次疏浚徒骇河,1885年,禹城、齐河、临邑、济阳、商河等县的河段筑成宽度不一的民埝。
1921~1929年,徒骇河山东境内连续发生涝灾。1931年春,山东省建设厅组织沿河莘县、阳谷、聊城、博平、茌平、高唐、禹城、齐河、临邑、济阳、商河、惠民、滨县、沾化14县, 13.46万人,分4段施工。同时,将北运河截断,在聊城四合头修建四孔穿运涵洞,把运河以西的金线河和运河以东的徒骇河连接贯通,统称为徒骇河。从此,徒骇河尾闾移至今道。
1948年徒骇河上游多数县、区相继获得解放。是年5月,冀、鲁、豫第六专署安排徐冀、筑光、聊阳、博平、齐禹5县疏浚了自聊阳豆堂村(今聊城市大张乡豆堂村)至齐禹县靳庄村(今禹城县马官屯乡靳庄)的徒骇河段。冀南行署第一专署高唐县疏浚南镇至刘桥段。同年,渤海行署先后两次组织济阳、商河、惠民等6县3万余人,疏浚白家桥至夹河一段,长28.5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1951年进行局部清淤。自1954年始,先后4次大规模的统一规划治理。1954年,本区由禹城、临邑、商河、济阳、齐河出工29.1万人,于4月25日开工至5月28日完成,共完成土方329.35万立方米,付出工日233.1万个。疏浚河道总长216.6公里(包括赵牛河24公里)
1956~1958年的工程以排涝为主,原计划1957年完成,因民力及经费所限,延至1958年。工程共分五期。由于德州地区1956年2月撤销,划归聊城地区,本期工程由聊城、惠民两专区出工完成。第一期工程,由禹城县苇河口至滨县郎中河,长157公里。聊城地区在夏口段施工,组织民工1万余人,3月中旬开工,完成土方303.5万立方米。第二期工程从10月上旬开工,至11月底。聊城地区以工代赈,从馆陶、临清、武城、莘县、德县调集民工3万人,完成土方305万立方米。惠民专区调集临邑、济阳(当时该县属惠民专区)、惠民、滨县4县民工1.6万人,完成土方187万立方米。第三期,1957年春,聊城地区从馆陶、莘县、临清三县调民工3.5万人,自商河县殷桥至惠民县郑家全长96公里,完成土方416万立方米。第四期1957年冬季,从聊城、莘县、阳谷、茌平、高唐、齐河、禹城调集民工9万余人,工段自聊城四河头起至齐河县赵牛河口止,全长108.6公里。第五期工程于1958年春季开工,工段从聊城穿运涵洞至上游永顺沟上,疏浚河道71.5公里,土方351.8万立方米。中游齐庄至赵牛河口30公里,河道扩大疏浚,土方140万立方米。禹城境内徒骇河干流有2处改道。一是由原各户屯南改道各户屯北直行;二是由原前油坊北行改道东行走原苇河,再由祁庄北出苇河东行会原河。支流老赵牛河,河道扩挖疏浚74.32公里,土方190.97万立方米;苇河东明屯8.9公里培堤土方18万立方米;巴公河、中心河疏浚35公里,土方22万立方米。以上工程共计土方738万立方米。上述工程由莘县、阳谷、聊城、东阿、禹城、齐河6县民工3.9万余人,从3月12日~5月15日完成。
1963~1965年的治理以解决二坡地涝灾为主,从排入手,干支并举,排滞结合,疏浚河道与开挖新河结合,全面开展田间工程与骨干工程相适应,逐步建成较为完整的除涝排水系统。干流治理以疏浚原有河道为主,裁弯取直,结合筑堤。1963年冬,参加施工的有齐河、禹城、临邑、商河县,组织民工9万人,完成土方408万立方米,筑堤66公里。1964年春、冬,由禹城、临邑、齐河、济阳、商河5县出工11.74万人,完成土方554万立方米。1965年春季,又组织本区11个县的11.7万人,完成土方603万立方米。三年共完成土方1685.5万立方米,投工1122.18万个,国家投资1545.24万元。
1964年本地区普降大雨,涝灾面积达1370万亩,过去的治理仍不能解除涝灾问题。为此,1965年9月山东省委、省人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并华东局呈报《关于徒骇河、马颊河流域“三五”期间的治理规划报告》;10月山东省水利厅向水电部转报了鲁北水利工程局编制的《徒骇河干流治理扩大初步设计》。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水电部批复,根据本地区现有水文资料,解决比较常见的暴雨成灾年份的危害,从人力、物力和国家投资的可能,选择1964年雨型作为设计除涝标准, 1961年雨型作为防洪设计标准。即是:45天面降雨量400毫米作为排涝标准,45天面降雨量600毫米作为防洪标准。按照这个治理要求,从1965年冬始至1968年底,完成河床加宽、河道加深长401公里;改道20公里。全区共出民工56.32万人次,完成土方6066.83万立方米,付工3994.88万个,投资389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