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地区的乡镇企业是在一些小手工业的基础上,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
1955年农村兼营商品性手工业者参加了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社的工副业组办了一批附属于农业社的小企业,这是乡镇企业的萌芽。以后的30年经历了几起几落。第一阶段,1958~1965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办企业一轰而起,从业人员大增,当年工业总产值达2855万元。到1960年底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3091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7.49%。三年经济调整时期,纠正了自1958年以来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将抽调的劳动力、资金、固定财产退还给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由于条件不足盲目上马的一些企业,大部分下了马,到1965年底,全区社办企业仅剩下一处,职工44人,产值4.9万元。第二阶段,1966~1974年。1966年毛泽东同志发出了“五七”指标,社、队企业重新得到发展,产值开始回升。同年底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226万元,企业发展到115处,职工2512人。到1970年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1209万元,企业达到217处,职工773人。这一时期正处在“文化大革命”批判社、队企业是“弃农经商”、“搞资本主义”、“路线不正、方向偏”等等,又一次受到挫伤。第三阶段,从1975~1978年。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后,充分肯定了社、队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对现有社、队企业加强领导”。从而相继建立了人民公社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了社、队企业的管理,促进了社队企业的更快发展。年底,社、队企业达到360处,从业人员33631人,总产值5677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3%。1976~1978年,社、队企业开始走向正规。1976年9月建立地区公社工业局,各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到1976年底,社队办企业共495处,比1975年增长55.3%。1977年先后在陵县、武城等县召开了全区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工作会议。到1978年底,按可比口径统计,社、队工业达到9841处,其中社办工业841处,比1976年增69%;从业人员共达136122人,其中社办工业48838人,比1976年增长39%;工业总产值完成35601万元,其中社办工业完成16201万元,比1976年增长83.7%,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2.9%,固定资产达到6912.8万元,社办工业实现利润1625.7万元。第四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坚持为农业生产,为大工业加工,为人民生活,为外贸出口服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狠抓流通渠道。地区和部分县、市、公社逐步建立了社队企业供销公司。同时,推广了一批社队企业在调整中高度发展的典型经验。到1981年底全区社、队工业已发展到7630处,比1979年增加4%,从业人员达到131891人,比1979年增加6%,完成总产值41043万元,比1979年增长7%,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达17224万元,比1979年增加7%,固定资产达10239.6万元,比1979年增加26.6%。
1982~1984年,围绕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地委、行署于1983年9月11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领导的意见》,提出了“调架子”、“转弯子”实行“五个转变”,使乡镇企业由副业变为主业,由一般性工作变为中心工作。1984年上半年,地委书记王殿臣、副书记吴振齐,行署副专员赵林山等同志分三批带领县(市)委书记和地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江苏省的苏州、无锡、江阴、常熟等县、市参观学习。7月份召开了1600人参加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提高农业,大上工业,重点发展乡(镇)、村企业,为振兴德州经济而奋斗”的口号。又于12月份召开了1400人参加的全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专业户进行了表彰奖励。载止到1984年底,乡(镇)村工业发展到11335处,比1982年增长23.5%,从业人员139673人,比1982年增长59%。其中乡(镇)办工业产值33939万元,比1982年增长67.6%,实现利润8822.6万元,比1982年增长8%。其中乡(镇)、村工业产值年平均递增8.7%(1976~1985),其中乡(镇)办工业平均递增7.9%,利润平均递增3.4%,共向农业提供资金7701.5万元,上交国家税金2524.9万元。
第一节 企业发展
德州地区的乡镇企业是在一些小手工业的基础上,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
1955年农村兼营商品性手工业者参加了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社的工副业组办了一批附属于农业社的小企业,这是乡镇企业的萌芽。以后的30年经历了几起几落。第一阶段,1958~1965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办企业一轰而起,从业人员大增,当年工业总产值达2855万元。到1960年底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3091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7.49%。三年经济调整时期,纠正了自1958年以来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将抽调的劳动力、资金、固定财产退还给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由于条件不足盲目上马的一些企业,大部分下了马,到1965年底,全区社办企业仅剩下一处,职工44人,产值4.9万元。第二阶段,1966~1974年。1966年毛泽东同志发出了“五七”指标,社、队企业重新得到发展,产值开始回升。同年底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226万元,企业发展到115处,职工2512人。到1970年社办企业总产值达到1209万元,企业达到217处,职工773人。这一时期正处在“文化大革命”批判社、队企业是“弃农经商”、“搞资本主义”、“路线不正、方向偏”等等,又一次受到挫伤。第三阶段,从1975~1978年。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后,充分肯定了社、队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对现有社、队企业加强领导”。从而相继建立了人民公社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了社、队企业的管理,促进了社队企业的更快发展。年底,社、队企业达到360处,从业人员33631人,总产值5677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3%。1976~1978年,社、队企业开始走向正规。1976年9月建立地区公社工业局,各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到1976年底,社队办企业共495处,比1975年增长55.3%。1977年先后在陵县、武城等县召开了全区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工作会议。到1978年底,按可比口径统计,社、队工业达到9841处,其中社办工业841处,比1976年增69%;从业人员共达136122人,其中社办工业48838人,比1976年增长39%;工业总产值完成35601万元,其中社办工业完成16201万元,比1976年增长83.7%,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2.9%,固定资产达到6912.8万元,社办工业实现利润1625.7万元。第四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坚持为农业生产,为大工业加工,为人民生活,为外贸出口服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狠抓流通渠道。地区和部分县、市、公社逐步建立了社队企业供销公司。同时,推广了一批社队企业在调整中高度发展的典型经验。到1981年底全区社、队工业已发展到7630处,比1979年增加4%,从业人员达到131891人,比1979年增加6%,完成总产值41043万元,比1979年增长7%,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达17224万元,比1979年增加7%,固定资产达10239.6万元,比1979年增加26.6%。
1982~1984年,围绕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地委、行署于1983年9月11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领导的意见》,提出了“调架子”、“转弯子”实行“五个转变”,使乡镇企业由副业变为主业,由一般性工作变为中心工作。1984年上半年,地委书记王殿臣、副书记吴振齐,行署副专员赵林山等同志分三批带领县(市)委书记和地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江苏省的苏州、无锡、江阴、常熟等县、市参观学习。7月份召开了1600人参加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提高农业,大上工业,重点发展乡(镇)、村企业,为振兴德州经济而奋斗”的口号。又于12月份召开了1400人参加的全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专业户进行了表彰奖励。载止到1984年底,乡(镇)村工业发展到11335处,比1982年增长23.5%,从业人员139673人,比1982年增长59%。其中乡(镇)办工业产值33939万元,比1982年增长67.6%,实现利润8822.6万元,比1982年增长8%。其中乡(镇)、村工业产值年平均递增8.7%(1976~1985),其中乡(镇)办工业平均递增7.9%,利润平均递增3.4%,共向农业提供资金7701.5万元,上交国家税金252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