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林业生产较早。乐陵小枣就始于战国,齐河县曾是桑梓之帮,济阳为桑蚕重邑,夏津县素称“小杂果之乡”。清末提倡营业造林。原恩县(现平原县)开明士绅郭射斗于宣统元年以股分形式组建“和兴森林公司”(现平原林场前身),沿沙河50公里,营林面积7840亩,植树60余万株。1917年,禹城张集一带曾建立森林公司,造林5000亩。陵县、临邑在盘河一线沿沙河造林4900亩。仅陵县就植树达17万株,成活12万株。除成片造林外,河道、公路、沟渠、“四旁”植树开展起来。1936年全区已有苗圃12处,面积350亩;林场47处,面积8329亩。日本侵华以后,林木资源遭到极大破坏。据乐陵县调查1935年共有枣树136万株,年产干枣1360万公斤。1946年全县仅有枣树798375株,年产干枣239万公斤,分别减少40%和4.7倍。建国初期,全区还有成片林木13.97万亩,其中果园6.45万亩;“四旁”树木600万株。林木覆盖率仅占1%。
建国后,1950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国林业工作指示》,1953年下达了《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1956年制定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要求“12年内,在自然条件许可和人力可能经营的范围内,绿化荒山地,在一切宅旁、路旁、村旁、水旁,只要是可能的,都要有计划地种起树来”。在此期间,山东省政府也先后颁发有关政令、布告。通过贯彻中央、省府的指示精神,本区开展了植树造林活动。到1956年底,已有成片林木18.80万亩,其中果园8.54万亩,“四旁”树木已达1504万株,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5%。
1958年以后,林木资源遭到了很大破坏。据1962年森林资源调查统计,1961年底全区(不辖宁津、庆云)仅剩下用材林38482亩,经济林18万亩,其中果园7.2万亩,“四旁”树木仅有734.5万株。60年代开始,纠正“五风”错误,落实林业政策。1963、1964两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确权发证工作,对社员个人所有的林木普遍颁发了林权证。到1966年底,成片林木发展到40.33万亩,其中果园9.7万亩,“四旁”树木已达4268万株。林木覆盖率达到3.45%。林业年产值达600万元。果品年产量3737万公斤,蚕茧产量已达98750公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展后,林业生产虽遭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林木资源也有局部破坏,但林业生产还是继续发展。这期间,全区的果园面积发展比较快。至1970年已达14.25万亩;为1961年的两倍。用材防护林已发展到45.56万亩,“四旁”树木4500万株,全区林木盖率达4.66%。同时,桑园面积发展到5900亩,蚕茧产量211562.5公斤。特别是蓖麻蚕的发展,蓖麻蚕茧产量占蚕茧总产量的75%以上。
1970年春,全区提出了“三成四结合”(地成方、沟成网、林成行;排、灌、路、林四结合)的农田基本建设标准,把农田林网化建设列入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72年开始,在商河县进行大地园林化试点,1975年普遍推广。1977年地区建立了商河、临邑、济阳、齐河、陵县、德州市五县一市的“马西(马颊河以西)会战指挥部,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活动。到70年代末期,全区共建国营苗圃16处,社办苗圃250个,总面积10万亩。其中千亩以上的35处,300~500亩的48处,200~300亩的98处;队办苗圃4600多个。年育苗面积14.5万亩。国、社合营造林7.2万亩,社办林场1442个,营林面积35.9万亩。并引进了优质树种八里庄杨、杜仲、刚竹、淡竹、水杉等树种。截止1979年底,全区成片林面积已达84万亩,其中果园面积22.83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已达425. 57万亩,枣粮间作面积9.67万亩,桐粮间作13.04万亩。林网、间作树株约500万,村镇“四旁”树木4116.8万株。林木覆盖率已达到7.33%。
进入80年代以后,开展了沙河治理,发展用材林基地;扩大农业间作面积;大抓了林果以生产。1985年,全区林地面积有79.8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509.8万亩,枣粮间作48.5万亩,桐粮间作105.3万亩,村镇“四旁”树木5717.6万株。林木覆盖率为7.9%。
第一节 发展简述
本区林业生产较早。乐陵小枣就始于战国,齐河县曾是桑梓之帮,济阳为桑蚕重邑,夏津县素称“小杂果之乡”。清末提倡营业造林。原恩县(现平原县)开明士绅郭射斗于宣统元年以股分形式组建“和兴森林公司”(现平原林场前身),沿沙河50公里,营林面积7840亩,植树60余万株。1917年,禹城张集一带曾建立森林公司,造林5000亩。陵县、临邑在盘河一线沿沙河造林4900亩。仅陵县就植树达17万株,成活12万株。除成片造林外,河道、公路、沟渠、“四旁”植树开展起来。1936年全区已有苗圃12处,面积350亩;林场47处,面积8329亩。日本侵华以后,林木资源遭到极大破坏。据乐陵县调查1935年共有枣树136万株,年产干枣1360万公斤。1946年全县仅有枣树798375株,年产干枣239万公斤,分别减少40%和4.7倍。建国初期,全区还有成片林木13.97万亩,其中果园6.45万亩;“四旁”树木600万株。林木覆盖率仅占1%。
建国后,1950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国林业工作指示》,1953年下达了《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1956年制定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要求“12年内,在自然条件许可和人力可能经营的范围内,绿化荒山地,在一切宅旁、路旁、村旁、水旁,只要是可能的,都要有计划地种起树来”。在此期间,山东省政府也先后颁发有关政令、布告。通过贯彻中央、省府的指示精神,本区开展了植树造林活动。到1956年底,已有成片林木18.80万亩,其中果园8.54万亩,“四旁”树木已达1504万株,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5%。
1958年以后,林木资源遭到了很大破坏。据1962年森林资源调查统计,1961年底全区(不辖宁津、庆云)仅剩下用材林38482亩,经济林18万亩,其中果园7.2万亩,“四旁”树木仅有734.5万株。60年代开始,纠正“五风”错误,落实林业政策。1963、1964两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确权发证工作,对社员个人所有的林木普遍颁发了林权证。到1966年底,成片林木发展到40.33万亩,其中果园9.7万亩,“四旁”树木已达4268万株。林木覆盖率达到3.45%。林业年产值达600万元。果品年产量3737万公斤,蚕茧产量已达98750公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展后,林业生产虽遭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林木资源也有局部破坏,但林业生产还是继续发展。这期间,全区的果园面积发展比较快。至1970年已达14.25万亩;为1961年的两倍。用材防护林已发展到45.56万亩,“四旁”树木4500万株,全区林木盖率达4.66%。同时,桑园面积发展到5900亩,蚕茧产量211562.5公斤。特别是蓖麻蚕的发展,蓖麻蚕茧产量占蚕茧总产量的75%以上。
1970年春,全区提出了“三成四结合”(地成方、沟成网、林成行;排、灌、路、林四结合)的农田基本建设标准,把农田林网化建设列入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72年开始,在商河县进行大地园林化试点,1975年普遍推广。1977年地区建立了商河、临邑、济阳、齐河、陵县、德州市五县一市的“马西(马颊河以西)会战指挥部,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活动。到70年代末期,全区共建国营苗圃16处,社办苗圃250个,总面积10万亩。其中千亩以上的35处,300~500亩的48处,200~300亩的98处;队办苗圃4600多个。年育苗面积14.5万亩。国、社合营造林7.2万亩,社办林场1442个,营林面积35.9万亩。并引进了优质树种八里庄杨、杜仲、刚竹、淡竹、水杉等树种。截止1979年底,全区成片林面积已达84万亩,其中果园面积22.83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已达425. 57万亩,枣粮间作面积9.67万亩,桐粮间作13.04万亩。林网、间作树株约500万,村镇“四旁”树木4116.8万株。林木覆盖率已达到7.33%。
进入80年代以后,开展了沙河治理,发展用材林基地;扩大农业间作面积;大抓了林果以生产。1985年,全区林地面积有79.8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509.8万亩,枣粮间作48.5万亩,桐粮间作105.3万亩,村镇“四旁”树木5717.6万株。林木覆盖率为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