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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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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畜禽疫病较多。按病类划分有传染病、寄生虫侵袭病、普通病(内外科)。按畜类划分,各类畜禽除易患同种疫病外,并有自发特殊疫病。由于生产方式、饲养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运用匮乏等原因,全区属畜禽疫病多发区。
畜禽多发传染病有:气肿疽、炭疽、流行热、破伤风、传染性贫血、结核、布氏菌病、猪瘟、鸡瘟、丹毒、出败、猪喘气病、猪缩性鼻炎、痢疾(鸡白痢、仔猪黄痢、螺旋体痢等)、水肿、支气管炎、鸡马立克、鸡大肝病、狂犬、伪狂犬鼻疽、恶性水肿、钩端螺旋体、放线菌种、蜜蜂腐臭病等30余种。
经多年防治,少数病得到消灭,如牛气肿疽、牛瘟;多数病能够控制发生;仍需努力防治的有猪瘟、鸡瘟等烈性传染病,发病率虽有下降,但仍时有发生。
畜禽寄生虫侵袭病有蠕虫、线虫等病。
建国后,对畜禽疫病保健采取了措施,地、县、乡(镇)均设有畜禽疫病防治机构。县建有兽医院,乡(镇)有兽医站,村有兼职防疫员。对常发多传染病除每年进行定期常规防疫疫苗注射外,并采取宣传教育、隔离、消毒、市场检疫、尸体无害处理等综合疫病防治措施。80年代以来,还建立防疫验收及疫病监测等制度,畜禽暴发性大面积流行传染病已能控制。同时,建立了畜禽检疫制度。活口和畜产(皮、毛、肉)均能做到上市、调出、调进检疫凭证制度。铁路运输检疫设有专门机构执行,地方和市场检疫由当地兽医部门安排专职检疫人员,以国家畜禽防检条例和食品卫生法为标准,检疫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