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9&rec=38&run=13

【概况】2003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法制服务,在规范性文
件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
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规范性文件
建设。根据市政府年初出台的200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50
件,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滨州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5件,
向省政府备案文件15件。审查市政府《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等一般性文件31件。
各县区法制机构共审查各类文件272件, 出台规范性文件64件。对涉及部门职责交叉
或需要工作协调的内容采用召开文件协调会的方式反复协调,全年共召开协调会20余
次。 通过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邀请有关部门对9件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及时上报了省政府。6~8月,对全市各县区、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推动了备案工作的开展。
行政复议应诉。市、县区两级政府复议机关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2件,审结73件,
未结9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6件,已经审结23件, 维
持18件。 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3起,全部胜诉;博兴县政府法制办代县政府
出庭应诉6起;惠民县法制局代理行政案件7起;邹平县政府法制室代表县政府出庭应
诉3起,审结2起,全部胜诉。无棣县法制局在该县与静海县的棉纺织机租赁合同纠纷
案中,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材料,促成了最终的调解结案,为县政
府及部门减少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并参与重大经济谈判活动6次,起草、审查经济合
同30余件,切实履行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政府法制宣传。全年编发了12期简报,
向各种报刊杂志投稿20余篇,发表各类文章10余篇。基本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
法规汇编》 《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的征订工作。积极参与了“12·4”全国法制宣传
日活动。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12月20日,市法制办组织全市行政执法
部门上街宣传《行政许可法》,市直和区直的32个部门在市区中心路段开展了宣传活
动, 共出动宣传车41台次,悬挂横幅70条,布置展板81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
份,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年内,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413次, 学
习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92件,参加人员达3800人次。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 5月,筹备召开了全市执法责任制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了工作,部署了任务,
表彰了先进。赵怀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责任状。按省政
府有关要求,市法制办组织了专门人员,编写了培训教材,组织了培训考试,为全市
符合条件的7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新版执法证件。全年共清理出行政审批取消
事项37项,报市政府通过后公布实施。

【“滨州仲裁委员会”成立】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
2003年2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滨州仲裁委员会的通
知》(滨政发〔2003〕43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滨州仲裁委员会
办公室的通知》(滨编〔2003〕13号)。市法制办根据通知精神,起草了滨州仲裁委
员会章程,代市政府组织了第一届仲裁委组成人员及仲裁员,办理了申请设立登记的
所有手续, 省司法厅于2003年8月份批复同意后,滨州仲裁委员会于12月28日正式挂
牌。滨州仲裁委员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
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组织。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在仲裁委
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建 “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02〕17号文件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2〕96号)和
5月21~22日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场会精神, 市法制办认真调研, 起草
了《关于成立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中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的方案》 。该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3次)通过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12月19
日, 滨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 《关于组建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通知》
(滨编〔2003〕60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行政机构,专门从
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至年底,组建工作进展顺利。(范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