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城区街道命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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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政发〔2004〕65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
生活, 发挥地名的指名、示位作用,本着“尊重习惯、易找好记、方便使用”的原则,
以老城区街道名称为基础延伸,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结合新区规划特点和人文景观,
兼顾门牌号源, 在广泛征求并认真采纳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滨
州市城区规划区内的街道名称进行重新命名。现将命名后的街道名称公布如下:
一、东西走向北半部城区的街道命名为黄河一至十七路, 自黄河一路由南向北依
次排序
(一) 黄河一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五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中段:东起新立
河西路,西至渤海十九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路,西至渤海二十五路。
(二)黄河二路。东起东海一路,西至西环路。
(三) 黄河三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东海二路,西至渤海十一路;中段:东起新立
河西路,西至渤海十九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四路,西至渤海二十九路。
(四) 黄河四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东海二路,西至渤海十九路;中段:东起渤海
二十路,西至渤海二十二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四路,西至渤海二十七路。
(五)黄河五路。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
(六) 黄河六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东海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中段:东起新立
河西路,西至渤海十九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一路,西至西环路。
(七)黄河七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东环路,西至渤海六路段和东起渤海八路,西
至渤海十一路段;中段:东起新立河西路,西至渤海十八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一路,西
至渤海二十七路。
(八)黄河八路。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
(九)黄河九路。东起渤海三路,西至渤海五路。
(十) 黄河十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东环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中段:东起新立河
西路,西至渤海十六路;西段:东起中海北路,西至渤海二十七路。
(十一) 黄河十一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一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中段:东起
渤海十六路,西至渤海十八路;西段:东起中海北路,西至渤海二十七路。
(十二)黄河十二路。东起东海一路,西至西环路。
(十三) 黄河十三路。分为二段,东段:东起渤海二路,西至新立河东路;西段:东起
新立河西路,西至渤海二十四路。
(十四) 黄河十四路。分为二段,东段:东起东海一路,西至新立河东路;西段:东起
新立河西路,西至渤海二十四路。
(十五)黄河十五路。东起东环路,西至渤海二十四路。
(十六) 黄河十六路。分为二段,东段:东起东环路,西至渤海九路;西段:东起新立
河西路,西至渤海十八路。
(十七)黄河十七路。东起东环路,西至渤海五路。
二、东西走向南半部城区的街道命名为长江一至十一路, 自长江一路由北向南依
次排序
(一)长江一路。东起渤海八路,西至渤海二十五路。
(二) 长江二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十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中段:东起新立
河西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九路。
(三)长江三路。东起渤海十一路,西至西环路。
(四) 长江四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十三路,西至新立河东路;中段:东起新
立河西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九路。
(五)长江五路。东起南环路,西至西环路。
(六) 长江六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十七路,西至渤海十九路;中段:东起渤
海二十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九路。
(七) 长江七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十七路,西至渤海十九路;中段:东起渤
海二十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九路。
(八)长江八路。东起南环路,西至西环路。
(九) 长江九路。分为二段,东段:东起渤海二十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
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八路。
(十) 长江十路。分为三段,东段:东起渤海十八路,西至渤海二十一路;中段:东起
渤海二十一路,西至渤海二十六路;西段:东起渤海二十七路,西至渤海二十八路。
(十一)长江十一路。东起渤海二十一路,西至西环路。
三、南北走向中、西部城区的街道命名为渤海一至二十九路, 自渤海一路由东向
西依次排序
(一)渤海一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北环路。
(二)渤海二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北环路。
(三)渤海三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黄河十七路。
(四)渤海四路。南起黄河二路,北至北环路。
(五)渤海五路。南起南环路,北至北环路。
(六)渤海六路。南起黄河一路,北至黄河八路。
(七)渤海七路。南起蒲城水库,北至黄河十三路。
(八)渤海八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黄河十六路。
(九)渤海九路。南起长江二路,北至北环路。
(十)渤海十路。南起长江二路,北至黄河十路。
(十一)渤海十一路。南起南环路,北至北海。
(十二)渤海十二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黄河八路。
(十三)渤海十三路。南起长江五路,北至黄河五路。
(十四)渤海十四路。南起长江五路,北至长江二路。
(十五) 渤海十五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十路;北段:南起黄
河十二路,北至黄河十六路。
(十六)渤海十六路。南起长江一路,北至黄河十六路。
(十七)渤海十七路。南起长江十路,北至黄河八路。
(十八)渤海十八路。南起南环路,北至北环路。
(十九) 渤海十九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路,北至黄河八路;北段:南起黄
河十二路,北至黄河十五路。
(二十) 渤海二十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路,北至黄河五路;北段:南起黄
河十二路,北至黄河十五路。
(二十一)渤海二十一路。南起南环路,北至北环路。
(二十二)渤海二十二路。南起长江十一路,北至黄河十五路。
(二十三) 渤海二十三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一路,北至黄河二路;北段:
南起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十五路。
(二十四)渤海二十四路。南起西环路,北至北环路。
(二十五) 渤海二十五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路,北至黄河二路;北段:南
起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十一路。
(二十六)渤海二十六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路,北至长江一路;北段:南起
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八路。
(二十七) 渤海二十七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长江十一路,北至黄河二路;北段:
南起黄河三路,北至黄河十二路。
(二十八)渤海二十八路。南起长江十一路,北至黄河三路。
(二十九)渤海二十九路。南起长江八路,北至黄河六路。
四、南北走向东部城区的街道命名为东海一至三路, 自东海一路由西向东依次排

(一)东海一路。南起南环路,北至北环路。
(二) 东海二路。分为二段,南段:南起黄河三路,北至黄河八路;北段:南起黄河八
路,北至黄河十五路。
(三)东海三路。南起黄河五路,北至黄河十七路。
五、其他街道的命名
(一)东环路。(南北方向)东外环路段。
(二)西环路。(南北方向)西外环路段。
(三)南环路。(东西方向)南外环路段。
(四)北环路。(东西方向)北外环路段。
(五)新立河东路。(南北方向)位于新立河东岸,南起长江五路,北至北环路。
(六)新立河西路。(南北方向)位于新立河西岸,南起长江四路,北至北环路。
(七)中海北路。(南北方向)位于中海西北部,渤海十九路与渤海二十路之间,南起
黄河八路,北至北外环通滨北镇路。
(八)中海西路。(东西方向)位于中海以西,黄河五路与黄河六路之间,东起渤海二
十一路,西至渤海二十七路。
六、渤海十路以东区域经原滨州市人民政府(县级)审批命名的街名、巷名不变
如新华街、剧场街、睦邻街、商场街、春晓南街、姜家巷、樊家巷、樊家南巷、
郝家巷等街、巷名称,仍继续使用(以地名机构出版的地名资料为准)。
凡以前各种文件、 图表上的街道名称与本文不符的, 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