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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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年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 利用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对少数民族干部
群众广泛进行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
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行政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2) 开展争创活动。
指导阳信县从2001年开始的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
得力,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得到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宗教局及省委、
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10月底召开的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
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市民宗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
(居)活动,阳信县流坡坞镇南街村、无棣县小泊头镇辛立村分别被省表彰为全省民
族团结进步模范村。(3) 全面贯彻中办发〔2001〕23号文件精神,建立市、县、乡、
村四级信息员队伍,完善了对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隐患进行定期排查的预警机制。妥
善处理了多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及时将一些影响安定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止了涉及少数民族突发性事件的发生。(4) 成功地开展“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月”活动。市民宗局会同市委宣传部、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
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
委、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期间,市民宗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以歌颂民族团结为主
题的专场文艺晚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法
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强了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进一
步巩固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年内,市民宗局千方百计争取
省、市各方支持,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1) 在向省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
同时,大力争取市政府专项列支少数民族资金,用于少数民族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
经济发展。(2) 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全年共协调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和
单位投入资金200多万元, 用于少数民族村庄的修路、通水、教育设施建设和土地开
发,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3) 组织少数民族运动员参加全省
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项目运动会,获得5金4银的好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被市政
府通报表彰。协助教育部门继续推进少数民族中、小学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全市
少数民族考生登记录取工作,落实对少数民族考生降低分数线录取政策。配合计划生
育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村庄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关于贯彻人口与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职责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计划生育观念的转变,为人口
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力)

【宗教工作】 2003年,全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4种宗教,信教
群众4641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8%,主要分布在辖区内的84个乡镇、800余个村居。
其中,天主教教徒5672人(受洗教徒5437人,望友235人);基督教徒19580人(受洗
教徒16767人,慕道友2813人);回族穆斯林16967人;佛教居士4200人。全市宗教团
体19个,其中市级3个,县区级16个。全市宗教职业者84人,其中天主教神甫4人,修
女1人; 基督教牧师5人,长老13人;神学生5人;伊斯兰教阿訇30人(含散班阿訇15
人) ,海里凡26人。全市已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4处,其中天主教25处,基督
教64处,伊斯兰教15处,所属家庭聚会378个。
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按照省宗教局的统一部署,1月份在全市范
围内开展了第二个“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结合年检工作,市民宗局利用报纸、
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都举办
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班;各爱国宗教团体都办义工班,组织广大信
教群众学习了宗教政策法规。博兴县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讨论活
动,印发《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提纲》,组织宗教干部和信教群众进行深入学习,广泛
讨论。邹平县聘请法律专家进教堂,对信教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在广泛深入学习的基
础上,市民宗局与邹平县民宗局在邹平县好生镇蒙家营基督教堂举办了宗教政策法规
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认真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第一季度,市民宗局按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活
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和省宗教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对全市正式依法登记的85
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年度检查。各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健全,各项规章
制度完善,财务收支清楚,合理合法,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年检全部合格。
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
打击犯罪”的宗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针对几年来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屡禁
不止、蔓延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
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集中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市民宗局会同统战、公安等有关部
门,组织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全市共查出
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09处,自封传道人23人,聚会人员3524人,涉及49个乡镇275个村
居。 其中,因场所布局不合理私设的聚会点164处,聚会人员3117人;因宗教活动场
所内部不团结、 拉帮结派搞分裂私设的聚会点29处,聚会人员254人;因受异端邪说
影响,反对“三自”,不服从政府管理而私设的聚会点16处,聚会人员153人。另外,
还查出邪教组织7处, 其中“灵灵教”1处16人,东方闪电6处58人。对查出的私设聚
会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合理问题,根据信教群
众生活需要,新增设1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针对宗教活动场所较少、信徒多、分布广、
活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有86处私设聚会点通过整顿纳入依法管理的家庭聚会点;对拒
不改正的13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
省宗教局和国家宗教局的充分肯定。 9月,在滨州召开了全省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
会点工作现场会,11月,市民宗局在全国宗教工作调研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和各
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点三级宗教内部管理网络。协助邹平、滨城
两县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进行换届工作。协助各县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宗
教活动场所完善10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84名教职人
员进行教职身份认定备案工作。
(侯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