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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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3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人口环境资源座谈
会议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力推进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以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以深
化改革开创出新局面, 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共出生人口38203人,出
生率为10.44‰,自然增长率为4.64‰,计生率为99.24%, 晚婚率为94.7%,出生婴儿
性别比为106.8。 副省长王军民来滨视察后,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予以赞赏;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对滨州市启动公益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的做法作出专门批
示, 予以肯定;省计生委主任班开庆多次在会议上表扬滨州;国家人口计生委4月初
组织的对全国46个婚育新风示范点的检查中,滨州市总成绩列第八位,列全省第一位。
国家人口计生委《调查研究》专期刊登滨州市实施综合改革的经验。
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得到新优化。(1)树立新的发展观。针对人口与
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市委、市政府利用多种形式统一各级的思想认识,
组织广大干部对照先进找差距,突出解决“满、难、怕、空”等方面的思想问题,把
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学习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7月举办了由市、
县、乡领导干部和计生专业干部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培训班,邀请省计生委主
任班开庆等4位领导和专家授课。 通过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口问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
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
总责,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亲自主持市委常委会议和市长常务会议听取计划生育工作
汇报,及时解决影响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要问题: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双基”
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乡镇工作实行大排序,强化各级的争名升位的意识;切实解决城
市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问题,确定按“费随税走”的原则,按其所
属分别由市、县区财政予以解决;进一步强化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全覆盖
无缝隙管理与服务,保持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2002年度的人口目标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开到乡镇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拿出20万元
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人大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
办公室组织计生、财政等部门就经费投入、奖励政策落实、押金返还、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失调等问题实施了督查, 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3)构建以人口
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框架。市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村级计划生育主任实行职业化管理的意见》《关于
实施“三个一”推进计划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关于大力
加强晚婚晚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解决城市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
见》 《滨州市计划生育公益金募集管理办法》 等文件,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进程。
(4)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计生事业健康发展。2003年市级预算计生事业经费228万元,
追加经费82万元, 实拨310万元, 其中免费服务经费122万元,整体投入比上年增加
82.3万元。从考核的情况看,各县区的事业经费均达到了人均6.81元的要求,邹平、
博兴等经济条件好的县达到了人均10元以上。 (5)调整充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落实计生职责和本部门工作融入上下功夫,建立起了相关部门垂
直负责体系和横向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同计生部门联合发文、联合开会、共同检查
等多种形式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格局。
二、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凸现新亮点。 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发展
“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节育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建立新机制,
大力推进综合改革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原出台的综合改革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大力开展综合改革项目示
范县争创活动,在落实省改革项目的同时,立足滨州实际,确定各县区均承担的指定
项目4个,分县区承担的项目15个,自选项目6个,创新项目每县区1~2个,汇编印制
综合改革项目文本,落实项目责任人和实施方案。坚持深层次调研,立足实际,发展
优势,调整主攻点,巩固发展综合改革成果。村级计生主任职业化管理;实施“三个
一”(一个政策暖人心、一个帮扶助脱贫、一个保障到终身)推进计划,建立和完善
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七大体系(市委宣传部牵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
传教育体系、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市经贸工委
牵头的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市财政局牵头的计划生育经费保障体系、市人口与计
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牵
头的政策推动体系、市纪委牵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监督监察体系)作用,推进综合治
理;按“费随税走”原则解决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
对特殊计生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在县区人民法院设立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等工作,得
到上级计生部门肯定。
三、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新加强。(1)围绕建立“依法建制、民主管理、
自我服务”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两村”(计划生育合格村、模范村)创建活动。
重点抓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的修
改完善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主议事、民主参与决策、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等
制度,多数村成立了“维权服务小组”,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全市各级
计生协会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开展审议监督和合格村协会创建等活动,计划
生育村民自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合格村(居)达到87.1%,模范村(居)
达到55.5%。(2)着力强化薄弱村帮扶工作。全市确定129个计划生育薄弱村作为帮
扶对象,将帮扶工作纳入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双基工程”工作计划,
市、县、乡三级联动,采取定帮促单位和人员、定帮促责任、定帮促任务、定帮促时
间、定帮促效果的“五定责任制”,坚持不定期地对薄弱村转化工作进行督导,全市
112村实现转化, 转化达86.8%。其他村也摆脱了被动局面。(3)坚持以人为本,大
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坚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部门职能、贴近本地实
际”的原则,紧紧围绕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代表和维护群众
的物质利益, 全面开展优质服务。 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充分发挥“两站合一”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站合而为一)的作用,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
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全市实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
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面展开,多数育龄群众享受到了基本的生殖
保健服务, 全市进行生殖健康查体66.64万人次,开展孕期保健服务4.26万人次,巨
细胞和四项病毒检测4.34万人, 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了4‰以下。进一步加强服务
体系、 服务阵地和服务制度“三项建设”。县乡用于服务站建设资金达856.8万元,
建成高标准服务楼的乡镇达41个。
四、着力建立城市计生管理新体制。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的意见》 要求:(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体制。各县区的驻地镇、街
道办事处将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特
殊人群已全部纳入了管理范围。沾化县等特批属地管理的镇专门设立了副科级城市计
生管理办公室, 进一步加大了城市计生管理的力度。(2)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组织等全部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计生管理服务信息档案,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等均得到了较好落实,各单位自觉接受驻地镇或街道办
事处的指导、 检查、监督、考核。(3)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做到
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围绕办证、租房、用工、保健等各个环节,按照“谁用工
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
签订管理责任书和管理合同书,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做到了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
口一样对待、 一样管理、一样服务。(4)实行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城建等部
门联合办公制度和对下岗、无业人员实行“见证发薪”制度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下岗
职工和城市特殊人群管理难的问题。 (5)落实社区和居民自治责任。在滨城区试点
狠抓城市社区建设,所建18个社区全部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自治范围,收到明显效果。
对新规划经济园区建设和住宅物业小区建设,明确要求都要留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
和活动空间,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计划生育与社区工作同步
发展,不留空档。
五、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有新的提高。(1)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计划生育行
政执法主体合法、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按照《人
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
训,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考评,对全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执业许可审核,
保证服务合法、合法服务;总结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恶
性案件通报等8项工作制度, 完善8种执法程序、16种执法文书,规范了具体行政行
为;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畅通各项监督渠道,市级聘请53名社会监督员,开设29部计
生服务监督电话,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大力开展“行评”“下级评议上级”活动,
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办事程序,广求意见,接受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在计生工作中
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 (2)狠抓法定奖励(免费)的落实,依法保
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
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 ,市级财政按每年所需费用的16%予以承担,并使
免费服务全部落到实处;狠抓法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落实,针对农村独生子女父
母奖励费落实问题,市、县区下发文件,明确了经费渠道和标准要求,全市落实独生
子女父母奖励费达2466万元;全面清退计划生育保证金、押金,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
权益。
六、计划生育队伍树立起新形象。各级计生部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行风、
促转变,抓教育、强素质”,努力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建设高素质计
生队伍为目标,以“爱岗敬业、业务竞赛、提高素质”为主题,广泛开展“三学三比”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比依法管理水平,学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知识、比业务服务技
能,学习先模事迹、比无私奉献精神)活动。各县区将活动的开展与推进基层干部人
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整体素
质的提高。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全市计生系统反应敏感,积极响应上级号令,全
面开展宣传教育、疫情监测和流动人口信息调查,网络优势得到新发挥。市委书记孙
德汉称赞计生队伍是拉得出、能战斗的队伍,市计生委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记功奖励。
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由上年的92.3%提高到了96.8%。

【滨州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点工作列全国前八位】2003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
司在对全国46个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点的检查验收中,滨州市总成绩列第八位,在全
省4个示范点中列第一位。(1)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着眼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
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双进”(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
进家)、“双建”(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幸福文明家庭)和“三下乡”活动,大
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引导广大
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少生优生、子女成才的新观
念。 (2)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上,紧紧围绕“新”字,牢牢抓住“进”字,时时贴
近“家”字,创造性地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从总体上狠抓“六个一”工程,即婚
育新风一条街、群众需求一张卷、人口学校一堂课、文艺宣传一台戏、每户一套宣传
品、服务每月一随访。在城镇,让婚育文化扮靓城镇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公共场
所。在农村,规范刷新“婚育新风一条街”和“国策墙”,以幽默、风趣的漫画和图
文并茂的形式,融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被群众称之为“红
砖白墙,露天课堂”。大力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大院、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建设。(3)
全市统一在条件较好的258个村建立电子书库, 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妇科
病防治、爱滋病防治、农业科普等知识,受到群众欢迎。

【实施“三个一”推进计划】2003年,为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激励机
制建设,真正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成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实
施“三个一”推进计划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
力争在原有基础上, 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有效政
策推动机制和制度体系。 (1)一个政策暖人心。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每月不低
于10元的奖励费,农村由县乡财政以现金形式解决,机关单位由财政部门落实;对符
合二胎生育条件而自愿放弃生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给予不
低于1000元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市妇联等23个部门(单位)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实行优先优惠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免费服务政策。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条例》规定,在对农村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的基础上,
市政府又专门规定对城镇无业、失业的育龄夫妇同样实行免费技术服务,所需费用由
市财政承担。 (2)一个帮扶助脱贫。大力推广无棣县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
困母亲行动的经验,采取“小额投放、滚动使用、劳动脱贫”模式,资助实行计划生
育的贫困母亲脱贫致富。 广泛发动社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与2万
多个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结成“一对一” 的帮扶对子。(3)一个保障到终身。
鼓励引导农民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办理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到期后再转为独生
子女父母养老保险,逐步扩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因病
残丧失劳动能力,且不再生育和抱养孩子的父母,由县财政为其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
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同时,市、县区两级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上述特殊家
庭困难时的生活、医疗和养老补助,用以发展社会化的福利事业,努力探索农村社会
化、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机制。

【全市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 】2003年7月,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市
计生协会制定了《滨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募集管理办法》, 发起设立“滨州市
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公益金的主要来源渠道包括: 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专项资
金; 从全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0%部分;积极争取各种组织、社会团体、个人
及其他形式的捐助。凡向公益金捐款超过10元的农民, 发给荣誉卡,符合条件的,可优
先列为公益金的救助对象。 公益金主要用于因独生子女病残、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
终生不再生育的无子女家庭的生活、医疗和养老补助,也可按照捐赠者个人意愿专款
专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计生委等11个部门向全社会发出救助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倡议。 8月22日,市委、市政府隆重举行计划生育公益金设立暨
开展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启动仪式,国家人口福利基金会、省计生委、计生协、
市几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会上,共收到集体及个人捐款29.15万元。首批救助245个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各县区纷纷启动公益金。至2003年底,全市公益金达177.5万元,
对1335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了救助。

【县区人民法院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
育法律法规,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救济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综
合治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计生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并征得省高院同
意,2003年3月,在滨城区人民法院设立了由3名法官组成的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进
行改革试点。 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文件要求县级人民法院都要设立计划生育案
件合议庭。 年内共受理该类案件115起,结案93起。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的设立不仅
加快了案件审理,而且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进一
步促进计划生育部门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的规范。

【实施村级计生主任职业化管理】2003年,为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
育新形势、新任务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村级计划生
育主任实行职业化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是,严格“三化条件”:年轻化(年龄30
岁左右),知识化(原则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化(热爱计生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无违反计生政策史的女同志)。实行“五制管
理”:竞争上岗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资统筹绩效制、期满离岗退休制、教育
培训多元制。全市按照“三化五制”的要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
行了新一轮村计生队伍大整顿,全市共确定上岗的村级计生主任5297人,为符合条件
的128名村级计生主任办理退休手续。利用省计生委人口学校滨州分校,实行市、县、
乡、村四级补助学费的方法,鼓励村级专职主任参加中专人口函授教育。至年底,全
市已有2872名村计生专职主任参加函授教育(每期两年) ,并计划用4年时间对村计
生专职主任普遍进行一次中专人口专业学历知识教育,为做好计生工作、不断提高工
作水平打牢基础。

【邹平县计生工作获国家表彰】2003年,邹平县被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授
予“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先进县”称号。该县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方面的经验、做法是:
注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计划生
育依法行政工作“四合法、一合格”(执法主体合法、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监督行为合法, 确保计生执法人员素质合格);依法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建立了“计划
生育公益金”。
(吕兴博 魏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