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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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2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为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1月15日~17日,市普法办举办了历时3天的全市第一期“四
五”普法辅导员培训班,共培训普法骨干120余人。全市1.1万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普法考试。 围绕全国第二个“12·4”法制宣传日,市人大组织召开由20多个部
门参加的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年内,全市共组织市级领导班子学
法讲座4次。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校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其中聘任法制
副校长186人, 法制辅导员780人。 滨城区第一小学“学生法制教育”的经验在全省
“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律师工作。年内,全市22个律师事务所,209名执业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55家,
刑事辩护及代理958件,民事诉讼代理3069件,经济诉讼代理644件,行政诉讼代理98
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101件,解答法律咨询3.02万件,代写法律文书4998件,索回欠
款9737.4万元,业务收费586.2万元。
公证工作。 全市8个公证处,27名执业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19件,其
中民事公证事项3003件, 经济公证事项3578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项938件,业
务收费99.2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年初年检注册,着重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置、财
务、 分配及用人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4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不予年检注册。 全市44个所,19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21
家,代理诉讼1701件,非诉讼代理1546件,协办公证1184件,见证1856件,代写法律
文书3337件, 解答咨询1.94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5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792.6万元,实现业务收费192.5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3月1~7日,全市开展纪念《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
年活动。5月20日,市司法局出台《滨州市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暂行规定》。
年内,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0起,其中刑事法律援助161起,
民事法律援助244起,行政法律援助23起,公证援助32件。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年内,全市村级调委会普遍得到充实调整,有95%以上的调
委会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调委会3267个,
占全市调委会总数的55%。 邹平县司法局、博兴县陈户镇司法所、滨城区尚集乡司法
调解中心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市4名个人、8个调委会、20名人民调
解员受到省司法厅表彰。全市5907个基层调解组织,1.98万名调解人员,共排查调处
纠纷9219件,制止群众械斗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72件、1290人次。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工作。年内,司法调解中心有调解人员1002人,累计受理各类
纠纷1.28万件, 移交有关部门665件,调处成功1.21万件,其中调处群体性矛盾纠纷
286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7件、2023人次,防止群众性上访149件、2820人次。
“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全市“148”指挥中心接到咨询电话1.24万个,当场
解答1.22万个, 移交有关部门215件,提供法律援助事务1275件,接待来访8.11万人
次。通过“148”工作减少纠纷1325件,避免民转刑336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
建议380条,被采纳269条,为社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37万元。
安置帮教工作。市、县、乡三级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机构,村(居)、厂企建立安
置帮教小组845个。年内,全市刑满释放345人,解除劳动教养19人,其中,原单位安
置13人,落实责任田的314人,从事个体经营的37人。

【实施“双提工程” 】 3月25日, 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滨普法
[2002] 1号文件下发了《滨州市关于在全市乡镇实施法德教育提素质、依法行政提
效率“双提工程”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双提工程”进行
了统一部署。各县区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部成立了县区、乡镇两级领导机构、
具体办事机构,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有30个试点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双提工程”
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优化了发展环境,促
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开展公证质量检查】 12月14~15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公证处主任,对抽取的
410个卷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阅卷评查。评出一类卷宗150件,占37%,二类卷宗234件,
占57%,三类卷宗26件,占6%。

【组织首次国家司法考试】3月30~31日,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在滨州举行。全市应
到考生1000人,实际参考872人;通过分数线96人,合格率11%,创全市历次 (律师资
格)过线人数之最,并以高出全省1.7个百分点的成绩位居全省第四。此考试有以下特
点:(1)年轻化。96人中,男性64人,女性32人,平均年龄28岁,最大的48岁,最小的
21岁,1980年以后出生的5人。(2)地域相对集中。博兴县14人,邹平县11人,阳信县
11人,无棣县11人,惠民县11人,沾化县4人、利津、高青各1人。滨城区有32人,占
三分之一。(3)学历层次有待提高。法学研究生1人,法律法学本科16人,非法律法学
本科9人, 法律专科70人。只有17人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规定的执业学历
条件。(4)职业优势明显。法院系统16人,检察系统3人,公安系统3人,律师5人,基
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人,公务员13人(不包括公安系统),教师10人,公司职员17人,
无职业者13人。政法系统43人占44.8%,明显高于其它行业。(5)综合素质较高。
最高分285分,最低分240分,总平均分达到255分,其中第四卷(案例分析与法律文书
写作) 最高分74分,最低分44分,总平均分达到60.3分,成绩明显高于往年,考生综
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6)法律素质过硬。从参考次数看,
96人平均参考(累计律考次数) 1.75次,参考次数最多的为4次,首次参考即达到合格
分数线的39人占40.6%,明显多于以往。

全市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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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 │建所时间│性质 │律师人数│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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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伙制│14人 │王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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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 │1992年 │合作制│27人 │袁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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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常盛律师事务所 │1992年 │合作制│9人 │范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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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正通仁合律师事务所│1993年 │合作制│4人 │赵大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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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纵横家律师事务所 │1996年 │合伙制│11人 │王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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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 │1998年 │合作制│16人 │孟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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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2001年 │合作制│8人 │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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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富华德律师事务所 │2002年 │合作制│5人 │徐文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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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天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作制│19人 │李洪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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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作制│10人 │杨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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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兵圣律师事务所 │1999年 │合作制│9人 │孙鲁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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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臣律师事务所 │2002年 │合伙制│3人 │薛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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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春光明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伙制│4人 │董清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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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 │2002年 │合作制│3人 │刘福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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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国资所│4人 │冯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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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沾友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国资所│6人 │范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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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畅达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伙制│10人 │商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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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 │1996年 │合伙制│10人 │王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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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博律师事务所 │1996年 │合伙制│6人 │张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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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1981年 │合伙制│10人 │殷凤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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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 │1994年 │合作制│6人 │张公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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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励志律师事务所 │1996年 │合伙制│15人 │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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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