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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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全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为重点, 积极开展
“优质服务年”活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了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的开展。12月27
日,行署召开了全区“二五”依法行政总结表彰会议,通报全区1996年至2000年依法
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部署制定《滨州市依法行政规划(2001~2005)》的有关准备工
作。邹平县人民政府等20个单位被行署表彰为“‘二五’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郭荣
等32人被地区人事局、行署法制局联合表彰为“‘二五’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其中
12人荣记三等功。
一、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 , 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通知精神,行署法制局起草了《关于贯彻国发
[2000]11号文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滨行办发[2000]95号),
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力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始终坚持突出
重点、调查论证,搞好协调、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行署法制局代行署起草了《关于
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审核了《关于制止“三乱”、优化企
业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集中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滨州地
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滨州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优惠政策》等
文件23件,以行署名义发布10件。全年,各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核规范性文件94件,
以政府名义出台60件。
二、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工作。(1) 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1月3日,行署第一次专
员办公会议听取了行署法制局关于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即成立了行署行政复
议办公室,公布了印章,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各级各部门按照行署的要求
加强了复议机构建设,至年底,全区县市政府都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区公安局、
工商局、烟草专卖局、交通委、农机局等有复议任务的地直部门按照规定将“行政复
议委员会”改称“行政复议办公室”,核拨了专项经费,指定了办案车辆,公布了办
案专用电话,同时配备了传真机、照相机等办案设备。地直各部门有专职复议人员80
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30人,有律师资格者7人。(2) 认真开展实施复议法情况检
查。5月中旬,行署法制局对全区有关县市和地区公安局等7个单位贯彻实施行政复议
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5月28~30日,省检查组先后抽查了邹平、滨州两县市和地区公
安局、地区工商局,听取了行署关于全区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汇报。检查期间,检
查组还对行署、县市分管领导、复议机构全体人员分别进行了复议法考试。(3) 加强
与相关部门联系工作。行署法制局与地区司法局、地区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行
政复议工作中加强协作的通知》,与地区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符合行政复议条
件的信访案件转为复议案件的通知》。(4) 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全区各级复议机构坚
持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全年受理复议案件219起,审结177起,其
中维持133起,变更3起,撤销7起,撤回申请25起,其他9起。未审结42起。各县市政
府法制机构还代理经济、行政案件26件,为政府减少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6月3日,行署法制局组织地直46个部门负责人集中
收看了省政府举办的法制讲座,行署专员张执政、副专员赵怀明、吴金娃、苏乃军等
领导参加了收看。据统计,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980余次,参加人员4300人次,
学习法律法规32件。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1) 监督抽象行政行为。按照《滨州地区规范性
文件备案办法》 的规定, 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在源头上解决
“依法打架” 的问题。全年,行署及各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备案文件146件,完
成了行署《规范性文件汇编(1996~2000年) 》编辑工作。(2)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违法追究
制度化,普遍施行了执法公示制,行署2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还与地区广播电台联合开
办了“行风热线”栏目,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听众咨询,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执法情
况,接受群众举报。(3) 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日趋规范。全区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
建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实行了执法机构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意见,法制机
构审查把关,案件审查委员会定案的“三权分离”机制,确保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完备,提高了办案质量。地区审计局在全国审
计系统中率先试点“审计模拟法庭”,实行审计定案公开会制度,得到了上级业务部
门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落实良好,至年底,行署
及各县市行政执法机关已收缴罚款2425.35万元。(4)开展了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行署法制局组织开展了《滨州地区依法行政规划(1996~2000)》和《行政处罚法》实
施情况检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还与农业、监察、工商、技术监督、海洋与水产、统
计、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执法责任制、农民负担、村镇规划、医药市
场、农资经营、统计执法等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五、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1)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3月15日,行署及各
县市政府法制机构结合工商机关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企业、商场、街
道和群众聚集区散发“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封公开信”5000份。“公开信”
同时公布了行署及各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复议咨询电话。 9月29日,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一周年之际,召开了行署26个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参加的
座谈会,学习传达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意见,通报了《行
政复议法》实施一年来的基本情况。(2) 开展法制调研活动。根据省政府法制局《关
于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地区中级法院、公安
局、审计局等机关进行了座谈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区行政强制措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向省局写出了《关于对行政强制措施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并从完善立法角度提出
4点建议。10月份,行署法制局与地委组织部、地区执法责任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普法办公室、地区民政局、地区法学会联合召开了农村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3)
严格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12期,培训
1500余人,举办法制讲座20余期,有2000人次参加了讲座。各县市政府还利用县委党
校,把法制教育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聘请专家、教授进行辅导,培训副科级以上干
部2300人次。(4)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合,
利用集市、文艺晚会、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土地日、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领
导发表电视讲话、 开辟政府法制宣传专栏等形式对《行政复议法》 《土地管理法》
《会计法》《环境保护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20万份,
印制法律书籍10000余册, 接待来访群众有关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向报刊、电台、
电视台投稿18篇,编发法制工作情况简报22期,结合全区优化发展环境的大讨论,撰
写了《依法行政,优化环境》等理论文章10余篇,征订《法律法规规章汇编》600册,
征订《山东省法规规章全书(1949~1999)》100余册。

(杨超 张玉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