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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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2000年,滨州地区共有少数民族1828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主体
少数民族是回族, 主要集中在阳信、无棣两县的6个乡镇、26个村庄,其中纯回族村
18个,回汉杂居村8个。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利用召开工作会议、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马
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回族传统节日开
斋节期间,会同阳信、无棣、惠民县的县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回族村庄和清真
寺进行节日慰问,召开座谈会,进行政策法律教育;配合地委统战部举办了全区第十
期统战干部培训班,进行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专题教育;结合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
纷和突发事件,在重点县的少数民族村举办培训班,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党和
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教育。
紧紧抓住阳信县河流镇刘庙回民中学优秀教师菅新刚的先进事迹,认真开展了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菅新刚的事迹材料,地区民宗局及时研究,会同地区
人事局授予菅新刚同志“滨州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并作出《关于在全
区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向菅新刚同志学习的决定》。会同阳信县委领导同志两次进省、
进京汇报菅新刚同志的先进事迹,争取省政府授予了菅新刚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先进个人”称号,国家民委授予了菅新刚同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决定,追认菅新刚为中共正式党员;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菅新刚
“山东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团省委授予菅新刚同志“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荣誉称号;省总工会授予菅新刚同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地区教育委员会、
地区人事局授予菅新刚“滨州地区优秀教师”称号;共青团滨州地委授予菅新刚“滨
州地区优秀青年标兵”称号;中共滨州地委、滨州地区行署授予菅新刚“滨州人民的
优秀儿女”的殊荣。争取并协助中央19家新闻单位组团到阳信采访菅新刚的先进事迹,
使其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
《民族团结》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作了广泛宣传报道。
协助阳信、 无棣、惠民县及时处理了6起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和突发事件。
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 其中惠民、阳信、无棣各1起已妥善化解和依法处理。阳信自
“9·20” 以来的“12·8”“12·12”3起事件正在处理之中。地区民宗局还依法查
处了3起违反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食品加工企业和饭店, 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协
助惠民县建筑公司妥善处理了兴建综合大楼涉及少数民族职工的拆迁问题。查处了河
南省2名妇女假借为修清真寺筹款而诈骗钱财的不法活动。 根据回族群众反映,通过
省民委及时与天津市民委协调,及时解决了天津市畜牧检疫部门对阳信县回族村庄经
营牛羊肉群众乱设卡、 乱收费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7名少数民族恢复了
民族成份。对全区民族工作系统“三五”普法进行检查验收,向省民委报送了普法验
收工作总结。
二、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按照省民委的部署,2月份地区民宗局组织有关县民
族工作部门,对全区少数民族村的经济、教育、村级班子和民族关系等情况进行了全
面、认真的调查,写出了《滨州地区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报告》,向省调研组详细汇报
了全区民族工作情况,并陪同省调研组的同志去阳信、无棣县考察了民族工作情况。
8月份,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关于预防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问
题的情况汇报》向省政协调查组进行汇报。
三、强化中心意识,竭诚为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服务。为协调地直有关部门加大对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年初,召开了地区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3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行署副专员吴金娃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会同地委办公室起草了《中共滨州地委、滨州地
区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决定》,以滨发[2000]12号
文印发全区遵照执行;3月8日,争取并陪同地委书记王宗廉和地区交通委、公路局等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无棣县车镇乡五营村现场办公,为五营四村解决资金75.6万元,
铺设柏油路9.6公里; 为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向省民委呈报了《关于解决滨州地区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请示》和《关于滨州地区少数民族贫困村庄的情况报告》,多次
跑省民委,为少数民族村庄争取发展资金23万元。为发展少数民族村庄畜牧业,从省
民委争取专项补助费10万元,自筹5万元,引进优良品种小尾寒羊250只,在阳信、无
棣县少数民族贫困村建立起3个小尾寒羊基地; 对全区民族用品生产定点企业--地区
毛纺织总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向省民委报送了专题调查报告。同时,
向省民委、国家民委呈报了该公司2000年低息贷款4820万元和贴息贷款的申请报告。
已落实贷款3351万元, 年贴息97万元;技改贴息贷款200万元,贴息16万元。全年获
息113万元。
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少数民
族中、小学教育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协助阳信、无棣县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民族中、
小学教育发展规划。 6月15日,地区民宗局领导争取并陪同地委书记王宗廉及地区教
委、计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到阳信县河流镇刘庙回民中学现场办公,研究了刘庙回民
中学的建设规划,确定地区投资60万元,用于刘庙回民中学的校舍建设。为做好少数
民族招生工作,地区民宗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度少数民族招生工作的通知》,
认真完成了全区少数民族考生登记录取工作,继续落实了对少数民族考生降低分数线
录取的政策。认真组织了滨州地区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的节目。经省文艺调演
评审组评审,文艺调演节目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创作奖1个,并获
组织奖, 受到省民委、省文化厅等5部门的联合表彰。在阳信、无棣县少数民族村庄
开展了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无棣县还在少数民族村庄开展了计划生育的正常管
理工作和医疗下乡活动。

(张力)

【宗教工作】 2000年,滨州地区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4种宗教,信教
群众40173人,占全区人口的1.1%,分布在辖区的93个乡镇800余个村居。其中天主教
徒5452人(受洗教徒5135人,望友267人),基督教徒15887人(受洗教徒12815人,慕道
友3072人) ,回族穆斯林18266人(1999年调查人口数),佛教居士568人。全区宗教团
体17个,其中地区宗教团体2个,县市宗教团体15个。全区宗教职业者106人,其中天
主教神甫1人,修女1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11人,神学生4人,伊斯兰教阿訇56人
(含散班阿訇41人),海里凡32人。全区已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87处,其中天主教
21处,基督教51处,伊斯兰教15处。所属家庭聚会点292处。
一、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对宗教问题和宗教
工作的认识。年内,通过举办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和各类
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地、县
市还利用宗教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义工培训班,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
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尤其
是《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地区民宗局召开民宗干部会议、宗教界人士
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印发《条例》张贴于各宗教活动场所,并在《滨州日报》上
刊登,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二、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检。第一季度,地区民宗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级业务部门的部署,组织各县市对1999年度全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
认真的年度检查。 全区参加年检的88处宗教活动场所,除2处因教徒较少,租赁房屋
到期不符合年检条件被撤销外,86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有力,活
动有序,财务账目清楚,收支合理合法,年检合格。结合年检,根据实际需要,全区
又新增设了5处宗教活动场所,其中天主教1处,基督教2处,伊斯兰教2处。通过年检,
进一步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宗教工作和宗教内部事务的三级
管理网络,保证了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1) 加强对天主教事务
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了两次全区天主教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天主教工作
会议精神,地委领导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按照省、地天主教工作会议要求,地区民宗
局采取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天主教爱国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
众进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和爱国守法的教育。同时,进一步做好天主教地下势
力的教育转化工作,防止反弹现象出现。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进一步稳定了地
下神甫的思想情绪,使受其影响的信教群众绝大多数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
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宗教界开展了庆祝天主教爱国运动50周年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
动50周年活动,对梵蒂冈的“封圣”活动进行抗议、声讨。地区民宗局下发了《关于
加强天主教“圣母月”活动情况的通知》,及时制止了天主教徒跨地区的朝圣活动。
天主教管理工作得到省宗教局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地区民宗局
作了“做好天主教工作,守住山东北大门”的典型发言。(2) 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
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了邹平、惠民、无棣等县的4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3)配合
公安部门对邹平、博兴、阳信等县邪教组织“灵灵教”“门徒会”“全能神”的15个
聚会点依法取缔,对17名骨干予以行政处理,对200余名受影响的群众进行传唤教育。
四、协助宗教界建立健全爱国宗教团体,办好教务。协助博兴县对基督教三自爱
国会进行换届,协助惠民、无棣等县建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三自爱国小组。配合
行署协调地区黄河河务局进一步落实了原鸿文教堂的房地产政策,再次解决补偿费14
万元。选送2名阿訇参加了省伊协第二期阿訇培训班,获取阿訇资格证书。选送2名天
主教年轻教徒入省修道院学习。
五、在宗教界开展以法律、道德、科技、文化“四进堂”和“四进家”为主要内
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邹平、博兴等县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聘请科技、司法人员
进教堂讲授科技、法律知识;沾化县统战部机关干部职工主动集资购买文化教育用品,
捐献给信教群众及其子女,深受信教群众的欢迎。

(侯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