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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9年,全区法院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
法官”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形象年”活动和“审判质量年”、“执行年”活动。紧紧
围绕讲公正、树形象这一主题,狠抓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和强化素质三个环节,进一
步推进审判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
的司法服务。
班子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区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的
指导思想,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总体思路,坚持“严”字当
头,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狠抓落实,重点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
内民主生活会等项制度的落实。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吃请、受礼等不正之
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年来,全区法院共拒吃请300余人次,拒礼拒贿金额6万余元。
两级法院还重点抓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起,对有关人
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做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为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全区法院
强化了业务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合同法》等各种培训8期,培训干警982人次,提
高了干警的执法能力。通过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区法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
体和个人。阳信县法院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惠民县法院院长张彪被
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院长”称号,滨州市市西法庭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
庭”称号,2人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4人被授予全省“办案能手”
称号。 还有16个单位被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1人荣立个人
一等功,10人荣立个人二等功,7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3人被评为“办案能手”,13
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人民法庭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全区法院按照
法庭设置规范化、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的要求和“三五处乡镇设一处法庭”的原
则, 对“一乡一庭”的法庭设置模式进行了彻底改革,派出法庭由原来的111处撤并
为33处,结合法庭撤并,充实了审判力量,加大了物质建设投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
度, 人民法庭管理日趋规范化。1999年全区人民法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3万件,占
当年全区法院结案总数的58.64%以上。 同时,全区人民法庭还努力拓宽服务领域,
积极开展“执法形象年”、“执行年”和争创“爱民杯”、“振兴杯”等活动,积极
参与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理顺农村土地、果园承包合同,参与治理后进
村庄;帮助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理顺经济法律关系,清理债权债务;参与依法治
村、依法治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预防矛盾纠纷;开展司法建议、法制宣传等等,
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了大量社会稳定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各界人
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两级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从立案到结案实施全过程的
规范化管理。在立案中,根据三大诉讼法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原
则,坚持一个标准,一个进口,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在庭审操作
上,严格执行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经济审判
方式改革的若干规定及省院下发的统一操作规程。同时全区法院在普遍实行排期开庭
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坚持做到除法律规定的以外,全部公开开庭审判。
还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抽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法律文书制作上,全区法
院全部采用了新的刑事裁判文书样式,中院经二庭还积极进行了经济审判裁判文书的
改革探索,使之突出了事实认定和说理功能,成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文明办案的载
体。
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区法院以“执法形象年”活动为契机,通过认真开展庭
审观摩、案件回访活动,推行审务公开,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加强理论研讨等,增加
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在省
院组织的全省法院系统经济裁判文书评比中, 中院有3篇获奖;在全省新刑事裁判文
书培训中,中院刑庭的一篇裁判文书被选为样本;在省院组织的对全省各地市19家中
级法院(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1999年度审判质量考核中,滨州中
院分获民事审判第二名、行政审判第一名和执行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
截止1999年底,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7万件,审结2.12万件,圆满完成了
各项审判任务。

【刑事审判】1999年,全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59件,审结928件,受理二审刑事案
件81件,审结79件。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了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了杀人、抢劫、强
奸等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
的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了非法出版物犯罪;坚决惩治“黄赌毒”等败坏社会风气的
犯罪。为了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及时审理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
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金融诈骗、骗汇逃汇、偷税抗税等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市
场经济秩序。对171名罪犯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0名罪犯判处无期徒刑,对41
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处以死刑(含死缓11名),并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公开宣判,全年
共召开大、中型公判大会58次。

【民事审判】1999年,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35万件,审结1.33万件,受理
二审民事案件681件,审结610件。通过大量案件的审判,及时调节了各类民事纠纷,
化解了矛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
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在“案件质量年”和“执法形象年”活动中,全区法院民
事审判工作突出抓了案件审判,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
到了100%, 二审公开开庭率达到了85%,一、二审当庭宣判率大幅提高,增加了审
判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克服了“暗箱操作”现象。审判管理得到加强,审判流
程管理制度在全区逐步推开,合议庭和独任庭的职权增大,干预减少,合议质量提高。
全区法院还建立了一套对民事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检查的监督机制。中院共检查民事
案件1560件,及时发现了问题,分析了成因,研究制定了解决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案
件质量的提高。在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考评中,中院民庭获得民事审判工作第二名的好
成绩。

【经济审判】1999年,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5416件,审结5519件,结案
标的额5.2亿元; 受理二审经济纠纷案件246件,审结245件,结案标的额1700万元。
全区法院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调节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为
全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监督、支
持和配合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慎重地开展
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78件,审结482件,受理二审行政案件69件,
审结69件。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1999年取得全省案件质量评查第一名、综合考评第
二名的好成绩,走在了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前列。

【执行工作】1999年,全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省委20号文件精神,
不断增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全面做好执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扎扎实实开展
“执行年”活动。发扬执法大协作精神,积极开展了委托执行月活动,委托执行工作
受到了省法院的高度评价。认真开展执行案件评查活动,规范执行工作,不断提高了
执法质量,积极开展了“执行工作宣传周”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
会执法环境。全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23万件,标的额6.89亿元,执行结案1.18万
件,执结标的5.49亿元,案件执结率达96.1%,标的执结率达79.6%。获全省执行工
作第二名,中院执行庭被省法院命名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

(张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