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6&rec=56&run=13

【概况】1999年,全区公安机关按照“围绕大事保稳定,深化改革求发展,夯实基础
创满意,抓好培训强素质”的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克服
困难,顽强拼搏,团结实干,经受住了考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确保
了全区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区各级公安机关
大力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保卫优势,利用各种渠道,做到了对“法轮功”
在区内的动向发现得早,控制得住,为党委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彻底摧毁了“法
轮功”组织在区内的组织指挥体系,妥善处置了“法轮功”练习者的非法聚集、上访
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法轮功”
重点人物的监控,开展调查取证,收集其宣扬歪理邪说致人死亡、伤残的典型事例,
为揭批和打击“法轮功” 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年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作出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区内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
针对区内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的状况,全区公安机关在地区公安局统一
组织指挥下, 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打邪制非” 专项斗争。全区共查处“门徒会”、
“灵灵教”、“全能神”、“三班仆人”、“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取缔邪教非法
聚会活动34起,依法处理邪教成员28人。有效地遏制了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区内发
展蔓延。
二、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根据社会治安新形势和刑事
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严打”开路,结合专项斗争进行
综合整治, 全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24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583万元,有力地打击
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⑴在打击盗抢、走私机动车专项斗争中,全区共破获刑事案
件334起,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1名,打掉团伙30个,抓获团伙成员129名,查扣、
追缴汽车45辆, 摩托车224辆。⑵在春季严打专项斗争中,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
力作用,采取集中搜捕、治安清查、设卡堵截、架网守候等有力措施,40天的集中行
动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2起;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85名,打掉犯罪团伙
42个,查获团伙成员189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80万元。⑶在7、8、9三个月的“追
逃”专项斗争中,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采取网上作战、悬赏捉拿、
专案追捕等有效措施, 取得了重大战果,全区共抓获各类逃犯382名,其中网上追逃
221名, 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进一步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⑷开展“扫黄打非”
专项斗争。 从3月份开始,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吴官正提出的“一手抓繁
荣,一手抓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指示精神,结合春季严打斗
争,根据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查源截流,打头断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制
作、贩卖、运输非法出版物和淫秽出版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年
内,全区共查获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13万余册,收缴淫秽光盘、录像带1670余盘,有
效地遏制了黄色书刊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个别地方蔓延的势头,净化了社会文化市
场。⑸积极开展农村集中治整活动。根据地委召开的“全区农村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全区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严打开路,综合整治,全面规范”
的总体思路,坚持“严打、严管、严治”的方针,从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入手,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整治治安落后村283个,治安问
题较多的区域、路段114处。年内,全区共破获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类案件588起,打掉
各类犯罪团伙41个,铲除村霸、路霸、市霸等流氓势力59个,抓获各类犯罪分子1450
名, 其中逮捕103名,劳动教养20名,治安拘留99名,罚款722名,其他处理506名,
消除了治安隐患,促进了农村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⑹开展严打涉爆违法犯罪专项斗
争。清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是消除社会隐患,确保建国50周年大庆和澳
门回归两件大事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把收枪治爆作为年内工作的重中
之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在全区集中开展收枪治爆专项斗争。在整治
过程中,治安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张贴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涉爆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先后组织了多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检
查活动,对辖区内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贮藏、使用单位和生产厂家进行反复检查,
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不安全隐患。年内,全区共收缴非法枪支1201支,炸药1461公
斤,子弹190发,雷管627枚,导火索4023米。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公安系统认真贯彻“以制治警”的方针,在奖惩机
制上,修订和完善了岗位目标考核标准;在监督制约机制上,以严格、公正执法为重
点,继续落实执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加强内外部执法
监督力度;在警务保障机制上,强化后勤装备建设和科技强警措施,积极落实从优待
警措施,调动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⑴按照“立足
岗位,贴近实战,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封闭式、
军事化管理的模式,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对全区干警进行轮训。年内,各级公安
机关共举办培训班、学习班26期,培训民警1677人。⑵全方位组织开展了“争创人民
满意单位(个人)”活动。地区公安局党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满意’活动
的实施意见》 , 提出了具体创建内容、创建目标和考核标准。以公开促满意,按照
“规范--公开--公正--满意”的思路,把警务公开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
问题结合起来。重点在执法权力、管理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法纪
制度6个方面进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政,先后推出12个警种的479条警
务公开内容,作出承诺,严格了监督、考核措施。同时,为让群众了解警务公开的内
容,各级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设置永久性公开栏、实行“挂牌上岗”制、
公布举报电话等。年内发放《警务公开手册》及宣传品20万份,做到让群众明白,请
群众监督, 实现了由暗箱操作变阳光作业。特别在“110”报警服务方面,在继续坚
持“有警必接,有险必抢,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承诺的基础上,狠抓规范服务,提
高服务质量, 全区年内共接受群众救助6300次,挽救了461条群众的生命。⑶加强队
伍建设,深入开展“创满意”活动,也促进了全区公安系统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年
内,全区有2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3名民警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
察”,省级“人民满意”单位2个,民警4名,地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区创建文明行业
十佳单位”。

【交警工作】1999年,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满意”和创建“平安大道”、
“绿色通道”活动,坚持整治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中心,
大力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努力探索交通管理的新路子,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措施,取
得了执法公正文明、道路安全畅通、交通秩序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开展“创满意”活动,努力塑造交警良好形象。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把
推行警务公开作为“创满意”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各“窗口”部门提出了“执
法严、服务好、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改进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将机动车注册登记、
转籍、驾驶员考试、事故处理、收费标准、业务流程、办事程序进行公开。在形式上,
设立了群众监督栏和意见箱,在车管业务大厅设立评警台和群众办理业务的必备用品,
设立咨询处,热情为群众解释业务咨询;在具体工作中,办理业务实行限时服务和延
时服务,不仅规定了每个岗位每一手续办理的时间,还对最后一名办事人实行延时服
务,直至办完为止。在车辆年审中,车管部门对胜利油田等车辆较多且运输任务繁重
的大企业, 一律实行上门服务,得到了企业和驾驶员的好评。8月,交警支队以无记
名投票的形式在全区发放“创满意”活动调查问卷2000份,就全区交警系统的队伍建
设、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事故处理等24项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
上。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1~4月,全区交警系统
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中,共投放警力640名,出动宣传车122辆次,印发宣传资
料96万份,张贴悬挂标语、条幅1406条,举办宣传栏128期,播放安全教育录相111场
次,深入104个村庄和中小学校,全区受教育人数达150万人次。年内,订购发放《高
速公路安全行车知识手册》1180本,印制“交通安全警句”和“致全区中小学生的一
封信” 精美宣传卡6万份,切实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和村庄,
使全区交通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创建“交通安全村”,确保“平安大道”、“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全区交警积
极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庄,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规划设计,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
的支持, 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村”活动。年内,全区共建立“交通安全村”151个,
其中交通安全示范村43个。“绿色通道”(寿光至北京路) 区内272公里沿线91个村庄
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进一步提高了公路沿线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维护公路交通
安全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内,全区共验审汽车1.79万台,占全区保有量的94%以上。办理延缓、报废921
台,处罚私自改型车845台,扣留移交盗抢车1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培训考试各
类驾驶员1.29万人,使全区的驾驶员增加到17万人;共查纠各类交通违章90万起,拘
留117人,吊扣驾驶证1563个;疏通交通堵塞426起,查处公路“三乱”5起。

【消防工作】1999年,武警滨州地区消防支队不断加强部队政治思想工作和正规化建
设,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严格以法监督,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得到了全
面推进。
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根据《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的
规定,支队党委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责任这一核心,加强落实。支队提请地区行署成立
了滨州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
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强化了消防监督职能和管理措施,在全区实
行了地、县市、乡镇三级消防管理制:支队消防处分管地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县市
消防大队分管县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能列入安全重点单位的由乡、镇派出所管
理,拓宽了监督范围,堵塞了监督漏洞。年初,经支队提出要求,滨州地区行署与各
县市政府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促进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
行业加强管理,全区积极参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实行监督和法人代表安全自查,
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自觉接受监督的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严格把关,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
立健全了建筑工程违章稽查制度,清理整顿建筑工程市场,对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检查
后重新公布认定,开展高温季节易燃易爆物品、公共娱乐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专项
治理活动。年内,共审核较大型建筑工程51个,验收21个,对45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进行了重新公布认定。结合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理,支队提请行署对娱乐场所实行了
《消防安全许可证制度》,规范了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群死群伤
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年内, 共发生火灾677起, 死5人, 伤14人,经济损失折款
375.4万元,全区无特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边防工作】武警滨州地区边防支队,以维护辖区内沿海和海上治安秩序稳定为中心
任务,全面加强部队建设,强化边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狠抓沿海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边防保卫任务。
结合“严打”斗争,深入开展以打击走私、反偷渡为重点的专项斗争。按照地区
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严打”斗争中,支队及时制定了《滨州地区边防支队开展打
击走私、反偷渡活动专项斗争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对沿海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
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检查登记,对重点人员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控制得住;
在沿海复杂地段建立健全了群众性的治安联防队, 形成了严密的治安防范网络, 为
“严打”斗争奠定了基础。年内,全区沿海共发生刑事案件26起,侦破22起,发生治
安案件41起,查处39起,打击处理76人。东风港边防检查站,通过调查摸底,将涉嫌
诈骗200万元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在打击无船舶证、无航运证、无捕捞证船只
专项斗争中,共出海检查18次,检查船只1.88万只,处理违章渔船39只81人。同时,
加大完善了船舶管理软件建设,沿海辖区船舶达到了一船一卡一档,一人一卡一表的
要求,船只列管率达到100%。
加大海上“110”的科技投入,使海上“110”在海上治安管理和抢险救灾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 边防支队党委把海上“110”建设作为“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的
一项重大举措,在全面加强的基础上,着重提高其科技含量,完善了指挥中心系统,
并合理布置,形成了集辖区地图、海图、短波、超短波、有线通讯为一体的完整系统,
保证了掌握情况, 统一指挥,快速传递,出击迅速。年内,海上“110”共接处警59
次,救助渔船9只,渔民船民31人,侦破海上案件14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人, 挽回
经济损失折款33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海上治安秩序,为全区沿海经济发展创造了良
好环境。

【李海燕、 韩延民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李海燕,男,1962年8月出生,中
共党员,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滨州市公安局市东派出所所长。他参加公安工作以来,
一直奋战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先后获“全区反走私先进个人”、滨州市优秀共
产党员、 执法先进个人、优秀派出所所长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1次。他领导的
市东派出所1999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人民满意派出所”、全省公安派出所档案规范
化先进单位、全省公安户政系统文明户籍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
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1999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韩延民, 男,195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邹平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任刑警队长期间,他领导的刑警队曾破获全国首例伪造增值税
票大案,被公安部等四部委授予“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先进单位”称
号;他连续8年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被县委、县府记功,并荣立
三等功1次; 1995年当选邹平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1999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
人民警察”称号。

(宫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