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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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干部素质提高年”活动】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
认真开展了乡镇基层站所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和以“公示制”、“一条龙”服务为
主要内容的勤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推动了全
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乡镇基层站所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地委决定2月23日至4月23日,集
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基层站所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此次活动是全区深
入开展以“三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素质提高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
共有106个乡镇、2162个基层站所、1.36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教育整顿。整顿期间,
乡镇基层站所共制订整改措施1.09万条,修改完善制度2.11万项;有90%的基层站所
实行了政务公开;对13个有违纪问题的站所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违法违纪人员28人,
处理违规违章人员88人; 交流了551名站所负责人。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全区基层站
所共为群众办好事3089件。
二、推行“公示制”和“一条龙”服务。1999年,各级党委政府和地直各部门以
贯彻落实滨发[1999]22号文件为契机,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行“公示制”
和“一条龙”服务,各级各部门普遍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
力量成立了办事机构,把推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公示制”和“一条龙”服
务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
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岗位目标具体,任务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组织领
导和工作制度上确保了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在工作中,全区各级各部门不仅要求在
形式上实行公示,更强调服务观念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各县市为推动“公示制”的落
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设立了县、市长公开电话,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至年底,绝大部分党政机关都在办公机关显要位置设立了公示栏,提供办事指南;对
外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对内设立了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的部门还
把建立和实施公示制度情况,纳入了部门工作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
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推动了公示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经过一年多的努力,
全区的公示制度初步形成框架。⑴形成高透明度服务,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公示制
度内容的全面性、办事方法的多样性、操作的简便性,彻底改变了党政机关传统的工
作方式,摒弃了过去的“暗箱操作”状况。⑵加强了有效监督,遏止了腐败现象的蔓
延。通过实行“公示制”和“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公开办事、阳光作业,将各项公
务行为置于社会、群众、舆论监督之下,并通过科学划分工作环节、合理设置服务窗
口、分解部门权力,形成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各办事环节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在权力上相互制衡,在纪律上相互监督,
从根本上铲除了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的土壤。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塑造了党政
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各机关部门普遍设有办事导引图、办事程序表、办事公务员相
片栏。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鲁发[1998]20号文件下发后,1月2日,地委召开了
专题地委委员扩大会,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1月7日,地委、行署以
滨发[1999] 1号文件印发《中共滨州地委、滨州地区行署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
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的部署要求, 联系滨州地区的实际,5月份,地委、行署以滨发[1999]16号
文件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地、县两级领导班子、领导
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地委、行署在制定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安排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制度建设工作,要求县级领导班子都要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于
8月底前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细则) 、考核办法等文件,并以
滨纪发[1999] 13号、滨纪办发[1999]8号文件转发了无棣县和地区国税局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文件和配套文件, 进一步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时限。全区7
县市和地直99个单位都按规定制定出了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为确保
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地委[1999]16号文件要求,在实践中狠抓了“四个到位”:
⑴抓思想认识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是一般性的“责任制”,不是一般性的制
度,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制度,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处于“龙
头”的位置,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和行之有效的根本性制度。⑵抓责任分解到位。各县市委、地
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
个县级领导干部和部分中层领导,使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个宝塔式的体系,
基本达到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⑶抓责任考核到位。11月,地委、行署以滨发[1999]
39号文件出台了《滨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的具体内
容、方法、标准、对象、程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⑷抓责任追究到位。年内,全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有关规定,共对1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99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重点
抓了五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全区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为了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结
合“三讲”教育,对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方法、内容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加强了对
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的精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和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质
量、效果较过去都有明显提高。
二、 认真落实地委滨发[1999]2号文件,狠刹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送礼歪风。
为确保地委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和地级领导干部31人率先签定
了责任状, 127个县级单位的713名县级干部和1.2万名科级干部也签定了责任状,一
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区及各县市都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做到常抓不懈。
全区设立了8部举报电话, 加大了检查和查处的力度。年内,地、县市进行主动检查
268次,查处违纪案件33起,给予新闻曝光、告诫、辞退、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165
人。 其中,县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38人,一般干部113人,奖励举报人现金1.86万
元。 在落实地委2号文件的同时,还重点抓了接待费单独列项和取消村级接待费制度
工作。 全区已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制度的单位732个;有3807个村取消了接待费,占
村总数的70%。至12月底全区各级接待费用较上年同期平均下降32%,其中地直下降39
%。
三、对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
游的单位和个人, 督促有关责任人退交旅游费用7.3万元。年内,全区共拒批公费出
国(境)团组2批2人,压缩公费出国(境)团组1批4人,节约资金9万元。
四、在全区开展了清退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工作。为切实做好清房工作,地、县市
两级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共清理出干部职
工多占住房923套,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套;已清退447套,其中县处级干部24
套。
五、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7月份,以滨纪发[1999]9号文件印
发了《中共滨州地区纪委、滨州地区监察局关于建立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决
定》,8月底前全区844名县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已建完,由地区纪委党风室统一存
档管理。全区各县市也都参照地区的做法,对5576名科级干部建立健全了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履历表,礼品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
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住房、乘车、通讯工具配备情况,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考核、评议及奖惩情况,群众举报的查处情况及其他需存档的内容,为日
后任用和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99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治党
治政、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把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盯着大要案
不放松,领导抓办案,上下想办案,全员办案一盘棋。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实行
三个倾斜,即领导向办案倾斜、工作力量向办案倾斜、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不断加
大查办力度。继续把“三机关一部门” (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
经济管理部门) 案件作为重点,严格掌握办案政策,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全区
共受理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55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10件,结案398起,结案
率97.1%,其中大案要案97起,地纪委自办案件20起;有337名党员干部受党、政纪处
分,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8.8万元。⑴坚持实行领
导包案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办案,分管领导靠上抓办案,形成了书记亲自指挥,
分管副书记直接参与,其他委员包案的工作格局。⑵充分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完
善了全区信访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地进行处理,
全年信访案件处结率达到98%。 ⑶集中力量狠抓自办案件。在机关内部,打破科室界
限,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快速、果断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如阳信县原公安
局副县级侦察员、局长李守清受贿案,地区民政局财务科长尹现德挪用公款案等。⑷
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实行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的同时,主动与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协调,使一些重大案件得到了及时的查处。⑸切实加强
案件审理工作。在建立完善案件审理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案审工作做到了“三提前”,
即提前介入案件调查,提前掌握调查材料,提前完备案件手续。年内,在坚持严肃查
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从关心、
爱护、 教育的目的出发,对他们进行了打招呼谈话。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07
名干部进行了打招呼谈话(其中正县级干部10人),帮助他们提高了认识,改正了错误。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99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
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整顿医药市场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年底,组织社会各界
对24个重点纠风部门进行了民主评议,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继续坚持“五项制度”: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审批制度、农
民负担合同管理制度、专用收据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和一个漏斗向下的制度。
根据1999年的减负预算方案,全区农民总负担比1998年减少56.93万元。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地委、行署成立了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领导小组,
明确了办事机构,先后总结推广了地直近30多个部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做法
和经验。出台了《滨州地区收费项目标准汇编》。《汇编》中明确规定了现行的合法
收费项目800多个,收费标准2万多个;明确了1997年以来国家、省、地明令废止的收
费、基金及集资项目2372项。对1998年1月1日以来涉及企业的不合法收费进行清退,
全区共清退涉企不合法收费690多万元。 受理企业“三乱”问题的举报16起,涉及金
额10余万元,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企业收费实行了“一书两卡”(收费批准通知书、
交费登记卡、交费明白卡)制度和“限时收费”制度,减轻企业负担5000多万元。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先后上路明查暗访20余次,处理公路“三
乱”案件4起,有4人分别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整顿医药市场工作。按照国务院4部局和省政府5厅局《关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
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配合医药、卫生部门开展了对医药市场的整
顿检查。通过检查,取缔以行医为名实为批发销售药品的个体诊所30余家,全区没收
非法经营药品价值10万余元,罚款2万元,焚烧假劣药品300余种。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地区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24个重点纠风部门的
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整个活动分地级领导评、县市和乡镇评、地直部门评
和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评四个层次进行。在此基础上,聘请人大、政协有关代表、委
员,纠风领导小组成员,特邀监察员,老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30余人),组成评
委,对前四个层次评议汇总得分前10名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评议。此次评议活动,
共发放评议票2655套(每套24张票) ,收回评议票2589套,回收率97.5%。评议者对被
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2616条。

【执法监察工作】 1999年, 全区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26项
(省立项4项,地区立项1项,各县市立项21项) ,其中纪检监察机关主办17项,协办9
项。 通过执法监察共对2002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涉及资金14.35亿元,查出违纪资金
9971万元, 挽回经济损失885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资金42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77万
元,提出监察建议632件,作出监察决定305个,协助建章立制220项,推广先进典型6
个,发现案件线索41起,立案查处35起,处分党员干部7人,通报批评9人。
一、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粮改执法监察。全区各级执法监察
办公室共检查单位325个,其中县市政府7个、国有粮食收储企业56个、粮食加工企业
116个、其它146个,查处粮食购销违法案件35件,针对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
建议149件, 作出监察决定43个,协助被检单位建章立制78项。通过检查,基本查清
了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1998年6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政策措施的基本情况,初步纠正了粮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区粮改工作
的健康、顺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认真开展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专项检查。全区共检查单位117
个, 涉及资金3.83亿元,查出违纪资金2752万元,补缴财政预算527万元,补缴财政
专户1126万元,处罚入库68万元,限期归位资金224万元,取消乱收费项目6项,撤销
违规账户2个,提出整改建议215件,作出监察决定77个。通过专项检查,纠正了在落
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票据使用不规范、自立项目收费、扩大标准收费、
利用行政职能搭车收费和坐支挪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各级行政性、事业性收
费,罚款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了医药购销活动执法监察。全区共检查医疗、医药经营单位和个体
诊所、个体药品经营业户1868个,查出违纪资金2324万元,处罚入库资金43万元,查
扣药品折价33万元,取缔非法医疗、医药经营业户225个,没收了部分假冒伪劣药品。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药经营秩序,降低了一批药品的价格,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加强治理腐败制度建设】199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
败工作的力度,重在治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⑴8月份,组织了全区廉洁勤政先进事迹报告会,总
结推广了一批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全区有50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听取了报告,
从中受到了一次生动的廉洁勤政教育。⑵9月份,组织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1
万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和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平均
在95.2分以上,提高了全区广大科级干部学习、运用党规党纪的积极性,提高了廉洁
从政,为基层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⑶编发《滨州纪检监察信息》29期、
《信息快讯》14期;上报中纪委信息26条,被中纪委采用3条;上报省纪委信息970条,
被省纪委采用165条;编印《滨州纪检》6期,发行7000余份。⑷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制定出台了《滨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滨发[1999]6
号)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滨发[1999]16号)等一批高质量的
政策性文件。
完成了对全区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清理工作。全区共清理政法机关所属
企业19户,其中撤销的15户,解除挂靠的1户,移交的1户,全部办完注销、解除、移
交手续,保留的2户也已按《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
17号)的要求,移交政法机关规范管理。
协助有关部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6月份,地区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年内,全区共进行政府采购31次,采购
预算总额7654万元,实际中标总额6569万元,节省资金1086万元,综合节支率14.18%。
组织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惠民县建立了会计管理工作办公室,对53名财会
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培训后,分别派往4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任职;同时,还
为地直4个大型国有企业配备了会计总监,由会计总监全面监督和管理4个企业的会计
工作,促进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按照滨办发[1999]13号文件的规定,在全区积极开展了厂务公开的推行工作。
地区及各县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在全区30家国有、集体及国家、集
体资产控股企业中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广,
年内有71%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

(时 华 张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