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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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9年,全区保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的要求,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依法加强督促检查,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保障了
全区政治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做好处理“法轮功”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地委三级领导的批示
精神, 7月27日由地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保密工作的
紧急通知》,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8月11日召开了由各县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
保密办主任、机要(局)科长、秘书科长、地直各部门分管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的全区保密工作紧急会议,会上传达了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从8月中旬开始, 对各级机要人员,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秘密文件电报
多的部门、 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保密教育和清理整顿。9月,地区保密局与
地委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县市和地直部分单位文电管理人员培训班,针对性地学习了上
级指示精神,并重新学习了文件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全
区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深入开展“三五” 保密普法宣传教育。从4月开始,地区保密局采取把“三讲”
教育与“三五”保密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的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普法教育,通
过为各级领导干部发放《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手册》、
《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等宣传材料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专题讲座、举办保密
宣传栏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教育,普及了保密法律法规知识,使各级领导
干部认识到了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10月24日与
地区普法办联合对全区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保密普法考试,广大干部通过
全面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年内,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
报道“海南省政府席世国为境外机构窃取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一批‘法轮功’
组织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案”、“‘法轮功’骨干分子非法窃取国家秘密案”的
时机分3次下发通知,组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收听收看,进行典型保密教育。
严格进行执法检查。 7月,地区保密局与地区公安局、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地
区扫黄办联合对全区报刊定阅批发单位和地、县市、乡镇的书报刊零售网点进行了突
击检查,共查获泄密非法出版物二类8册。8月,会同地委机要局、地委办公室秘书科
对全区各县市、地直部分重点涉密部门的保密工作机构、保密制度、保密设施、文电
阅办程序、文电管理人员保密教育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
行了整改,促使部分单位新配备了部分必要的保密设施,提高了文电管理人员的保密
意识,规范了文电阅办程序。10月,联合地区建委、地区测绘局共同对全区测绘成果
管理和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提高了被检单位工作人员对测绘成果管理和保密工
作的认识,促进了对测绘成果的合理使用。
进一步规范定密工作。3月2日,下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配合政府上网年,各县市和地直各部门都按照要求做到了保密技术防范设备与计算机
网络建设同步进行,提高了保密技术防范能力。所建立的上网信息把关制度,保证了
国家秘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安全。10月29日,在惠民县召开了全区定密
工作现场会,总结了全区近年来的定密工作情况,对惠民县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行了
推广,会后各县市认真学习了惠民县的先进经验,查找了自己存在的不足,采取了措
施,建立健全了制度,把全区定密工作推向了规范化、制度化。12月,根据有关保密
法律法规制定了《滨州地区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经地委、行署领导
审定,由地委办公室统一印发全区,成为全区第一部规范定密工作的法规。

(李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