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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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士平 男, 山东省邹平县人,1946年3月出生,1964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山东魏桥纺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高级经济师。1981年担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以来,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使一个地处乡镇的油棉加工小厂在短
时间内发展成为集棉、纺、织、染、整于一体,规模和效益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的国家大(一)型企业。1999年,企业实现利税2.41亿元,自营出口创汇5832万美元。
1989年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被批准享受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崔海涛)

孙本普 男, 1945年2月出生,山东省蓬莱市人,中共党员,滨州地区农科所研
究员、副所长。1969年从山东农学院植保专业毕业以来,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和农业科
研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主持完成的“麦棉两熟高产栽培条件下生态效应的研究”
和“地膜覆盖对小麦生育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分别于1996
年、1991年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参加完成的“黄淮海地区改良低产薄地的
重要途径”课题,1983年获农牧渔业部技术改进二等奖。合著了《农业实用技术百科
全书》和《高新农业应用技术》两部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在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
发表论文54篇。1978年出席山东省农林科学代表大会,获山东省农林系统先进科技工
作者称号,1993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9年度被国务院批准享
受政府特殊津贴。

(王佩环)

吕曰东 男, 山东省广饶县人,195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琥珀啤酒厂厂
长、 山东省九届人大代表。1990年2月任琥珀啤酒厂厂长以来,他带领全厂职工艰苦
创业, 励精图治,使一个固定资产2776万元、年生产规模不足3万吨的小型企业发展
成为固定资产2.52亿元、年生产规模达20万吨的大(一)型企业。1998年琥珀啤酒厂实
现利税6200万元,成为滨州地区的经济支柱企业之一。吕曰东先后获全国食品工业优
秀企业家、山东省一轻系统明星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
称号,1995年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99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赵芳荣 女, 山东省阳信县人,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阳信县第二餐具厂
技术员。1982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她敬业爱岗,刻苦钻研业务,1993年8月,改进了
排料压延工艺,把原搭边竖压改为头部无搭边横压和头部无搭边横竖混压,材料利用
率提高15%,年节约资金10余万元。1997年3月,主持设计了全部无搭边复合模具,材
料利用率比头部无搭边又提高23%, 年可节约材料计款14.9万元。十余年来,她主持
设计产品400多种, 远销20多个国家。1987年获地区“三八”红旗手称号,1998年获
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并获全国“五一”劳动奖
章。

孙连京 男, 山东省博兴县人,滨州毛纺织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6年1月
任滨州毛纺织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8年5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以来,加强企业管理,
调整产业结构,使一个亏损企业创出建厂以来最好成绩,1997年实现利税2417万元,
1998年实现利税2000万元。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韩新华 男, 山东省阳信县人,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电业局变电队
油化班班长。他积极进行科技攻关,对美国制造的SP3430色谱仪分析流程进行了大胆
的改造,被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肯定和推广,至1999年底,全省电力系统的色谱仪均采
用此流程。 1997年8月,他撰写的科技论文被国家科技文献出版社编入《中国科学技
术文库》。1998年,他所在的班组被省电力集团公司誉为“山东电力油务监督工作的
一面旗帜”。1992年获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科技进步先进个人,1996、1998、1999年获
山东电力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杨意刚 男, 山东省高青县人,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地区国有资产管理
局综合科副科长。 1989年7月山东省财政学校毕业到滨州地区财政局农业科工作,
1997年任副科长,1999年10月任滨州地区国资局综合科副科长。他积极钻研业务知识,
注重调查研究、总结实际工作经验,在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扶贫攻坚和保证重点工
程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成绩。1991年被评为山东省农业发展基金优秀征管员、1997年被
地区行署记二等功、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付希平 男,1957年2月出生,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任滨运汽车修理总厂
厂长,1994年7月任滨州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9年8月任新组建
的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自1994年以来,他坚持依
靠职工办企业,取得较大成绩,1994年企业亏损547万元,1995年减亏300万元,1996
年实现唯利保本, 1997年实现利税250万元,1998年实现利税405万元,其中利润182
万元,1999年实现利税545万元,其中利润240万元。资产总值由1994年的5111万元增
至2.36亿元。职工收入由1994年的人均2853元增至1999年的5960元。实现了企业增效、
资产增值、职工增收的目标。1998年获滨州地区劳动模范称号,1999年获山东省“富
民兴鲁”劳动奖章。

朱爱芹 女, 山东省惠民县人,1978年2月出生,共青团员,惠民县第二油棉厂
织布车间织布车工。 1995年9月参加工作,在新工人入厂上岗培训中,第一个以全优
的成绩通过测试。她爱岗敬业,每月产量、质量在车间均名列前茅。1999年获山东省
“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宋学军 男, 山东省沾化县人,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沾化县第一中学教
师。 1986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在教学中成绩突出,他负责的毕业班政治科高考成绩
从1989年开始一直在全区名列前茅。撰写的教学论文多次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999年
被省教委评为山东省教学能手、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石贵忠 男, 山东省无棣县人,194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无棣金丝枣制品集
团总公司助理经济师。 1968年5月参加工作以来,他从一线工人做起,利用工余时间
刻苦钻研业务,成功地培育出了枣酵母,用此酵母生产的“枣木杠”等系列白酒,清
雅纯正,余味悠长,为企业赢得了荣誉。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魏士刚 男, 山东省博兴县人,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兴县中医院门诊
部主任。1984年7月滨州卫生学校毕业,分配到博兴县庞家镇卫生院工作,1985年4月
调到博兴县中医院工作。除用常规医疗方法治疗多种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外,他利用
中医针灸推拿独到之处,新开展多种独特有效的治疗方法,取得明显疗效。1999年获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王延平 男, 山东省淄博市人,1955年4月出生,山东滨州针棉织品集团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山东省九届人大代表。自1983年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以来,锐意改革,
开拓进取, 把一个只有200余人的单织集体小厂发展成为拥有职工3000人,拥有总资
产4亿元,年销售收入4亿元,年出口创汇3000多万美元,年创利税3000多万元,拥有
4家国外公司、6家国内办事机构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成为印花综合能力全国最大
的毛巾生产排头兵企业。1998年获滨州地区劳动模范称号,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
鲁”劳动奖章。

崔钧元 男,山东省阳信县人,195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阳信县第一油棉厂
冷饮科科长。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任第一油棉厂冷饮科长以来,积极调整
产业结构,在解决110名职工转岗就业的前提下,使冷饮车间三班运转,满负荷生产,
产品成倍增长。1998年实现利税107万元,1999年实现275万元。1999年获山东省“富
民兴鲁”劳动奖章。

苗汝美 男, 山东省邹平县人,194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魏桥纺织集团
公司技术员、 工程师。1970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自学了棉花加工、纺纱、织布
等生产技术,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121个,完成科技攻关93次。1996年研制的J120纱、
1997年研制的提花宽幅灯芯绒两个产品先后被全国供销社评为名牌产品,畅销20多个
国家和地区。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封子平 男, 山东省博兴县人,共青团员,博兴县润滑油脂厂工人。1992年6月
从博兴县劳动技校毕业到博兴县润滑油脂厂参加工作, 1998年4月,他大胆探索,对
油浆冷却器进行了技术改造,同时又提出了对余热锅炉排污进行综合利用的方案,年
节约蒸气上百吨,节约资金达40余万元。1999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魏学山)

赵绮霞 女, 山东省惠民县人,195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彩霞地毯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高级工艺美术师。1972年7月~1994年3
月在惠民县地毯厂历任工人技术员、 车间主任、 质检科长、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94年3月~1995年9月在山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5年9月~
1996年3月任惠民县地毯厂党委副书记、 副厂长;1996年3月~1997年9月在山东大学
成人教育学院涉外贸易专业学习; 1997年9月任山东彩霞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高级工艺美术师。1995年被省二轻厅授予“1995年度巾帼
岗位明星”,并获地区“劳动模范”、“巾帼建功十大行业明星”称号;1996年获地
区“星火明星企业家”称号;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林国华 女, 山东省莱西市人,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市体委党组书
记、 主任。 1982年7月~1984年4月在滨州国棉一厂子弟学校任教师; 1984年4月~
1993年6月任滨州市体委秘书、 会计、办公室主任;1993年6月~1997年7月任滨州市
体委党组成员、 副主任、体校校长;1997年7月任滨州市体委党组书记、主任。1994
年~1997年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优秀裁判员;1998年在全省县级体育工作中,被山东
省人事厅、省体委记三等功奖励;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陈华 女, 山东省利津县人,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1977年8月~1981年8月在利津县任教;1981年9月~1988年8月在滨州市三中
工作;1988年9月~1990年9月在滨州市教育局政工科工作;1990年10月任滨州市委宣
传部副部长。主持编写了《勿忘历史兴我中华》、《世纪的呼唤·淳朴的赞歌》等书。
1993年、1997年分别被省委宣传部和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优秀青年教育工
作者”、“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宋艳清 女, 山东省沾化县人,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沾化县国税局计会
征收科科长。1994年~1999年连续被评为滨州地区国税系统先进个人;1995年获地区
青年文明个人称号;1997年被山东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评为省国税系统先进个人,并
荣记三等功;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左文芹 女, 山东省博兴县人,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兴县妇联主席。
1994年获地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1995年被评为全区
十大杰出女领导干部;1996年被评为地区供销系统先进个人、地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9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连芬 女, 山东省无棣县人,195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无棣职业中专教务
副主任。1995年,她主编了《图书馆利用指南》一书。1997年、1999年获山东省“三
八”红旗手称号。

丁爱新 女, 山东省邹平县人,195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邹平县礼参镇党委
书记、邹平县县长助理。1975年5月~1975年12月在邹平县委组织部组织工作队工作;
1976年1月~1978年12月任邹平县苑城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9年1月~1984年4月任邹
平县长山公社党委委员; 1984年5月~1986年7月任邹平县妇联副主任;1986年8月~
1987年2月任邹平县焦桥乡副乡长;1987年3月以来,历任邹平县礼参镇副乡长、副书
记、乡长、镇长、书记、邹平县县长助理。1991年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先进个人;1996
年、1999年被评为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工作者;1998年被评为地区劳动模范;1999
年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国防)

刘军 女, 山东省乐陵县人。195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市人民法院刑事
审判庭庭长。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调入滨州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
审判员、 审判员、副庭长,1995年1月起任滨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1995年
以来,她直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90余件,所有案件均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要求。在多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她率领少年法庭全体
人员,坚持惩教结合,以教为主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贯穿于少
年法庭工作的全过程,在改革审判方式,拓宽服务领域、营造良好环境、预防和减少
青少年犯罪诸方面走出了一条适应少年法庭工作的新路子。1994年以来,该少年法庭
审结的82起89名少年犯罪案件中,无一例重新犯罪。1999年,该庭获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综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她
多次荣获地、市级“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法官”、“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严打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1997年被司
法部等国家五部委授予“中国首届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 称号;1999年3月,被山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妇联联合授予“齐鲁优秀女法官”和“三八”红旗手称号。

李青梅 女,山东省利津县人,195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滨州地区中级人民
法院刑庭副庭长。 1968年3月在滨州国棉一厂参加工作,1973年调入滨州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1983年起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2年任地区中院妇委会副主
任, 1994年10月任地区女法官协会秘书长,1995年6月任地区中院刑庭副庭长。在多
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 她审理或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一审重大刑事
案件170余件,二审160余件。所办案件均达到既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又促使当事人
及有关单位受到教育的效果。在二审案件中,无论案情如何复杂,或者发现原审中存
在的某些问题,她都坚持在深入调查和及时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与原审法院
交换看法,耐心指明问题所在,提出自己的见解,帮助基层法院纠正编差,达到既令
当事人服判息诉,又使原审法院提高素质的效果。在中院组织的向当事人征求意见活
动中,她所收到的满意票最多。多年来,她多次被评为地区先进工作者。1994年荣立
个人三等功, 1998年被评为地区级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3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和省妇联联合授予“齐鲁优秀女法官”和“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