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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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全区土管系统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
高执法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坚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科学规
划、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了全区耕地总量稳中有增,促进
了全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稳定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
贡献。
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和法制建设。全区土地管理系统秉承“忠于职守、通晓业务、
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十六字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部分县市土管
部门在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的同时,完善了内部制约机制,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监
督投诉箱、投诉电话。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土地管理队伍内部无违法违纪
现象发生。地区土地管理局先后举办了20期培训。制定和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21个,
使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强化土地监察,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结
案率99.7%。人民来信来访得到了及时处理。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1998年,继续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
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
报国务院审批。为了节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地区土地管理局组织力量开展了城镇
存量土地调查,摸清了全区城镇土地的家底。全区城镇建城区用地面积82.5平方公里,
尚未充分利用与管理的土地面积为19.5平方公里, 占建城区面积的23.3%。用地
管理工作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
凡能利用城镇存量土地的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决不批准新征土地。在用地审批上把
好“三关” (规划关,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城区的要符合城市规划;计划
关,凡用地都要先行申请用地计划;冻结耕地关,在耕地冻结期间,除国家允许开口
的项目外,坚决不办理占用耕地审批) 。全年共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1635公顷。对项
目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实行占多少、补多少的办法,保证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强化土地信息和档案管理。 惠民、无棣、阳信、沾化4县土地管理局,按国家土
管局颁发的《县级土地管理档案分类方案》和《土地管理档案构成一般要求》,集中
时间、集中人员对1987年建立以来的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达到了省先进单位标准。
全区土地管理局被省档案局批准为档案管理先进系统。地区土管局1998年度黄河三角
洲土地管理档案进馆工作也已完成。全区各县市土地管理局全部配备了微机、传真,
初步实现了信息处理微机化。
完善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是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年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
面的工作:加强日常地籍管理,全面完成了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完成
全区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 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全面完成;7县市农用地定级估
价工作全面完成;进一步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及企业破产、改制等进行了土地资产评估,共评估土地204宗,评估价格9亿元;组织
全区40人参加了土地估价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3.01万公
顷。 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35.79万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4.47万公顷,三级保护区面
积2.68万公顷,保护率达到96.27%。全区共绘制保护区图16518幅,埋设保护标
志5384块,签订责任书5489份,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全区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
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重
要任务之一。根据中发[1997]11号文件的要求,地区土地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全区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举办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培训班;
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修编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成立了由分
管专员为组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规划修编办公室。地区修编领导
小组下发了《关于抓紧编制部门(系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召开了专项规划
联络员会议,布置了规划任务。1998年修编工作全面展开。(1) 编制了总体规划工作
方案及计划,并在对有关资料、图件研究整理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耕地总量动态
平衡” 、“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7项规划研究。
并针对农业、交通、建设、计委、环保等进行了14个专项规划,为修编总体规划提供
了科学依据。(2) 依据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及目标要
求,形成了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及
图件。完成了《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滨州地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研究》、《滨州地区城镇土地利用问题研究》、《滨州
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15项成果(计9套报告和6个图件)。经省评审委员会专家
评审通过。(3) 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在修编准备阶段,地区就组
织全区120名专业规划人员进行培训。 修编中,对所属县市、乡镇进行不定期的业务
指导和工作检查,保证了工作质量和进度。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地区土管局对
全区县级规划进行了初审,组织地区计委、建委、并吸收县市政府及当地土管部门对
乡镇规划进行了终审验收。到12月29日,全区县市、乡镇规划已全部通过评审验收。
至此,本次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规划编制方法科学严密,基础工作扎实,专题研
究具有深度,贯彻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体现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
业建设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原则。

【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年8月29日,新法经九届全国人
大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将于1999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是在全国土地管理特别是
耕地保护面临严峻形式的情况下,对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利用机制进行了大幅度的修
改,以适应现代土地管理事业的要求。
地区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央和国土资源部指示精神,按照省土地局部署,认真开展
了新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以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的方式对地区土管局全体人员进行了培训, 合格率达100%,取得了较好效果;组织
培训班,对县市、乡镇土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集训,由地区土地管理局领导和业务
骨干进行授课,讲解上级指示精神、新法内容及配套法规条例,使基层土管工作人员
加深了对新法的认识,为实施新法打下了基础;突出基层、重在领导,地区土地管理
局组织7人,出动宣传车18次,携带音像器材,宣传材料6万份,在各级地方党委、政
府及土管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各县市广泛开展宣传;除了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外,更
注重了对各级地方领导的宣传,将新法纳入了领导干部“学习日”和各级党校的学习
内容,使各级领导在工作实际中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方法灵活、形式多样,
各县市普遍采用了报刊杂志、 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并制作了标语330幅,
制作宣传栏(牌) 200余块。部分县市还利用宣传机会,在街头设立服务点,解决人民
群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土地权属等问题,并深入到企业有针对性的宣传土地政策和
法规,使企业在改制、发展中依法使用和合理处置土地资产。

【土地资源现状与开发复垦】 1998年, 全区土地总面积94.45万公顷。 其中耕地
44.6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1%;居民点、工矿用地10.0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10.69%; 交通用地22.2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水域面积18.99万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0.10%; 未利用土地面积13.6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6%。由
于本区地质地貌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南北差异较大,造成了土壤、水文等农业基本条
件与土地利用方式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南部山区海拔高、坡度大、水土流失较严
重,土地利用以保持水土、发展山区林果业及综合利用为主;内陆平原区,经济基础
好,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高,非农业用地比重大,土地的
整理潜力较大;北部沿海地区地广人稀,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低,后备土地资源总量
大,土地整理开发潜力较大。滨州地区土地管理系统以深挖土地潜力,努力提高土地
利用率为主导方向,成立了开发复垦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发复垦规划和具体的优惠办
法、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出让、协议、联合开发等形式,积极探索多方联动,
涌现出惠民县何坊乡、 博兴县陈户镇等开发典型。 到1998年底, 全区共开发复垦
土地2787公顷,其中耕地1832公顷,为保持耕地面积动态平衡提供了保证。

(孙金城 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