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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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按照“九五”
人防建设规划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管理、坚持平战结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
加强宏观管理,人防建设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人民防空教育健康发展。年内,滨州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市东、蒲城、
滨州一棉等7所中学的2120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使人民防空知
识教育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全区有1个单位、2名个人受到省级表
彰奖励,3个单位、14名个人受到地区级表彰奖励。
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根据《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的要求, 全区建立了执法机构,逐步配齐了执法人员,有3人参加了地区法制局举办
的公用法律培训和省人防办公室举办的专业法律培训,经考试均取得了合格证,领取
了全省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达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为规范执法行为,
地区人防办公室先后制定了《滨州地区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滨州地区人防建设
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滨州地区人防办公室实行执法责任制评比考核
暂行办法》,对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执法责任分解、错案认定、责任划分、责任
追究、追究程序、奖惩办法等做了具体规定。
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根据全省人防组织指挥工作会议精神,1998年对城市防空
袭方案进行修订, 9月21日,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
工作的通知》(滨行办字[1998]47号),对修订方案的指导思想、内容、步骤、组织
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9月22日,召开了由地、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修订防空袭方
案工作会议,部署了工作任务。组织选拔了17名素质高、文字水平好、组织能力强的
同志参加修订工作。 自9月起至12月31日,圆满完成了防空袭方案的修订工作,经滨
州地区行署、滨州军分区审议通过,上报省政府审批。
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和省人防办公室的要求,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
于同意建立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的批复》(滨行办字[1998]9号) ,同意建立防空警
报试鸣日制度,确定将每年6月30日定为滨州防空警报试鸣日。

【开展人防法规宣传周活动】为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和庆祝《山东省
实施〈人民防空法〉 办法》颁布施行,1998年11月17-23日,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开
展了宣传周活动。成立了以分管专员为组长和地、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宣传周活动
领导小组,由地区人防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11月17日召开了由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成员及地区人大工委、行署、政协工委、军分区、滨州市政府及地、市有关部门领导
参加的座谈会;在《滨州日报》发表文章、答记者问、在滨州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街头宣传、悬挂过街横幅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整个宣传活动,悬挂过街横幅
9条, 设宣传站7个,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投入宣传队伍120余人,受教育群众达10
万多人,为《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顺利实施创造了一
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奎泉)